襄公十九年

《左傳》 > 襄公 > 襄公十九年

【經】

十有九年春,王正月,諸侯盟於祝柯。

晉人執邾子。

公至自伐齊。

取邾田,自漷水。

季孫宿如晉。葬曹成公。

夏,衛孫林父帥師伐齊。

秋七月辛卯,齊侯環卒。

晉士匄帥師侵齊至穀,聞齊侯卒,乃還。

八月丙辰,仲孫蔑卒。

齊殺其大夫高厚。

鄭殺其大夫公子嘉。

冬,葬齊靈公。

城西郛。

叔孫豹會晉士匄於柯。

城武城。

【傳】

十九年春,諸侯還自沂上,盟於督揚,曰:“大毋侵小。”執邾悼公,以其伐我故。遂次於泗上,疆我田。取邾田自漷水,歸之於我。晉侯先歸。公享晉六卿於蒲圃,賜之三命之服。軍尉、司馬、司空、輿尉、候奄,皆受一命之服。賄荀偃束錦,加璧,乘馬,先吳壽夢之鼎。

荀偃癉疽,生瘍於頭。濟河,及著雍,病,目出。大夫先歸者皆反。士匄請見,弗內。請後,曰:“鄭甥可。”二月甲寅,卒,而視,不可含。宣子盥而撫之曰:“事吳,敢不如事主!”猶視。欒懷子曰:“其為未卒事於齊故也乎?”乃復撫之曰:“主茍終,所不嗣事於齊者,有如河!”乃瞑,受含。宣子出,曰:“吾淺之為丈夫也。”晉欒魴帥師從衛孫文子伐齊。

季武子如晉拜師,晉侯享之。範宣子為政,賦《黍苗》。季武子興,再拜稽首曰:“小國之仰大國也,如百穀之仰膏雨焉!若常膏之,其天下輯睦,豈唯敝邑?”賦《六月》。

季武子以所得於齊之兵,作林鐘而銘魯功焉。臧武仲謂季孫曰:“非禮也。夫銘,天子令德,諸侯言時計功,大夫稱伐。今稱伐則下等也,計功則借人也,言時則妨民多矣,何以為銘?且夫大伐小,取其所得以作彜器,銘其功烈以示子孫,昭明德而懲無禮也。今將借人之力以救其死,若之何銘之?小國幸於大國,而昭所獲焉以怒之,亡之道也。”

齊侯娶於魯曰顏懿姬,無子。其姪鬷聲姬生光,以為大子。諸子,仲子,戎子。戎子嬖。仲子生牙,屬諸戎子。戎子請以為大子。許之。仲子曰:“不可。廢常不祥,間諸侯難。光之立也,列於諸侯矣。今無故而廢之,是專黜諸侯,而以難犯不祥也。君必悔之。”公曰:“在我而已。”遂東大子光,使高厚傅牙,以為大子。夙沙衛為少傅。

齊侯疾,崔杼微逆光。疾病,而立之。光殺戎子,屍諸朝,非禮也。婦人無刑。雖有刑,不在朝市。

夏五月壬辰晦,齊靈公卒。莊公即位,執公子牙於句瀆之丘。以夙沙衛易己,衛奔高唐以叛。

晉士匄侵齊及穀,聞喪而還,禮也。

於四月丁未,鄭公孫蠆卒,赴於晉大夫。範宣子言於晉侯,以其善於伐秦也。六月,晉侯請於王,王追賜之大路,使以行,禮也。

秋八月,齊崔杼殺高厚於灑藍而兼其室。書曰:“齊殺其大夫。”從君於昏也。

鄭子孔之為政也專。國人患之,乃討西宮之難,與純門之師。子孔當罪,以其甲及子革、子良氏之甲守。甲辰,子展、子西率國人伐之,殺子孔而分其室。書曰:“鄭殺其大夫。”專也。子然、子孔,宋子之子也。士子孔,圭媯之子也。圭媯之班,亞宋子而相親也。二子孔亦相親也。僖之四年,子然卒。簡之元年,士子孔卒。司徒孔實相子革、子良之室。三室如一,故及於難。子革、子良出奔楚,子革為右尹。鄭人使子展當國,子西聽政,立子產為卿。

齊慶封圍高唐,弗克。

冬十一月,齊侯圍之,見衛在城上,號之,乃下。問守備焉,以無備告。揖之,乃登。聞師將傅,食高唐人。殖綽、工僂會夜縋納師,醢衛於軍。

城西郛,懼齊也。

齊及晉平,盟於大隧。故穆叔會範宣子於柯。穆叔見叔向,賦《載馳》之四章。叔向曰:“肸敢不承命。”穆叔歸曰:“齊猶未也,不可以不懼。”乃城武城。

衛石共子卒,悼子不哀。孔成子曰:“是謂蹷其本,必不有其宗。

閱讀:19644

《襄公十九年》简体版

©2015-2020 ok8.org 文學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