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宋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全昭孝皇帝元祐三年(遼大安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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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庚戌,復置廣惠倉,從侍講範祖禹言也。
遼主如混同江。
甲寅,太白晝見。
己未,朝獻景靈宮。
庚申,詔發京西南路闕額禁軍谷五十餘萬斛,減市價出糶,至麥熟日止;以雪寒,物價翔踴也。
丁卯,王覿奏:“蘇軾長於辭華而暗於理義,若使久在朝廷,則必立異妄作。宜且與一郡,稍為輕浮躁競之戒。”
辛酉,詔廣南西路硃崖軍開示恩信,許生黎
壬戌,罷上元遊幸。
甲子,五國部長貢於遼。
庚午,遼免上京逋逃及貧戶稅賦。
壬申,阿裏骨奉表謝罪。詔邊將無出兵,仍罷招納。
甲戌,遼以上京、南京饑,許良人自鬻。
丁醜,遼曲赦西京役徒。
二月,甲申,罷修金明池橋殿。
乙酉,時久陰不解,翰林學士兼侍讀蘇軾言:“差役之法,天下以為未便,獨臺諫官數人者主其議,以為不可改。近聞疏遠小臣張行者力言其弊,而諫官韓川深詆之,至欲重加貶竄。此等亦無它意,方司馬光在時,則欲希合光意;及其既歿,則妄意陛下以為主光之言。殊不知光至誠盡公,本不求人希合;而陛下虛心無我,亦豈有所主哉!使光無恙至今,見其法稍弊,則更之久矣。臣每見呂公著、安燾、呂大防、範純仁,皆言差役不便,但為已行之令,不欲輕變,兼恐臺諫紛爭,卒難調和。願陛下問呂公著等,令指陳差、雇二法各有若幹利害;昔日雇役,中等人戶歲出錢幾何;今者差役,歲費錢幾何;又幾年一次差役。皆可以
丙戌,詔:“河東苦寒,量度存恤戍兵。”
己醜,以左司諫豐稷為國子司業。
揚王顥、荊王頵嘗令成都府路走馬承受造錦地衣,稷獨奏劾,以為近屬奢侈,官吏奉旨,宜皆糾正其罪。給事中趙君錫曰:“諫官如是,天下必太平矣。”不數日,稷罷言職。
癸巳,詔:“殿試經義、詩賦人並試策一道。”從趙挺之請也。
甲午,遼曲赦春州役徒,終身者皆五歲免。己亥,遼主如春州。赦泰州役徒。
乙巳,知貢舉蘇軾同孫覺、孔文仲言:“每一試進士、諸科及特奏名約八百餘人。舊制,禮部已奏名,至禦試而黜者甚多。嘉祐始盡賜出身,近雜犯亦免黜落,皆非祖宗本意。進士升甲,本為南省第一人唱名近下,方特升之,皆出一時聖斷。今禮部十人以上別試,國子、開封解試、武舉第一人、
以正字劉安世為右正言。司馬光既沒,太皇太後問呂公著:“光門下士素所厚善可任臺諫者,孰當先用?”公著以安世對,遂擢任之。
三月,丙辰,司空致仕康國公韓絳卒,謚獻肅。絳喜延接士大夫。始與王安石善,其後頗異,因數稱薦司馬光可大用。然終以黨安石復得政,清議少之。
乙醜,遼免高麗歲貢。
己巳,賜進士李常寧等並諸科及第、出身共一千一百二十二人。
遼賑上京及平、錦、來三州饑。
甲戌,新增釋褐進士錢百萬,酒五百壺,為期集費。
乙亥,夏人寇德靜砦,將官張誠等敗之。
夏,四月,戊寅,令諸路郡邑具役法利害以聞。
己卯,遼賑蘇、吉、復、淥、鐵五州貧民,並免其租稅。
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呂公著,以年老,數辭位。辛巳,拜司空、平章軍國事,詔一月三赴經筵,二日一朝,因至都堂議事,出省毋拘以時。別建第於東府之南,啟北扉以便執政就議。恩數如其父夷簡,世以為榮。
以中書侍郎呂大防為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同知樞密院範純仁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制詞皆蘇軾所草也。
是夕,軾對於內東門小殿,既承旨,太皇太後急問曰:“卿前年為何官?”曰:“臣前年為汝州團練副使。”“今為何官?”曰:“臣今待罪翰林學士。”曰:“何以遽至此?”軾曰:“遭遇太皇太後、皇帝陛下。”曰:“非也。”軾曰:“豈大臣論薦乎?”曰:“亦非也。”軾曰:“臣雖無狀,不敢自它途以進。”太皇太後曰:“此乃先帝之意也。先帝每誦卿文章,必嘆曰:‘奇才,奇才!’,但未及用卿耳。”軾不覺哭失聲。太皇太後泣,帝亦泣,左右感涕。已而命坐賜茶,撤禦前金蓮燭送歸院。
軾在翰林,頗以言語文章規切時政,畢仲遊以書戒之曰:“夫言語之累,不特出口者為言,其形於詩歌,贊於賦頌,托於碑銘,著於序記者,皆言語也。今知畏於口而未畏於文,是其所是,則見是者喜;非其所非,則蒙非者怨。喜者未必能濟君之謀,而怨者或已敗君之事矣。官非諫臣,職非禦史,而好是非人,危身觸諱,以遊其間,殆猶抱石而救溺也。”軾不能從。
壬午,以觀文殿學士兼侍讀孫固為門下侍郎,尚書左丞劉摯為中書侍郎,尚書右丞王存為尚書左丞,禦史中丞胡宗愈為尚書右丞,戶部侍郎趙瞻為簽書樞密院事。
甲申,韓川、劉安世進對,太皇太後問:“近日差除如何?”安世對曰:“朝廷用人,皆協輿望,惟胡宗愈,公議以為未允耳。”
遼賑慶州貧民。乙酉,減諸路常供服禦物。
丁酉,遼立入粟補官法。
癸卯,遼主西幸。時耶律儼為樞密直學士,召使講《尚書·洪範》。儼儀觀秀整,遼主數對群臣稱其才俊。
五月,丁未,中書舍人曾肇言:“昨奉使契丹,還至河北,竊聞朝廷命王孝先開孫村口減水河,欲為回河之計。詢之道路,皆雲見今河流就下,故道地形甚高,兼系黃河退背地分,恐難成功。當河北累年災傷之後,未宜有此興作。伏望聖慈更下水官及河北路監司公共講求,不至枉費民力,更招後悔。”
時熙、豐用事之臣雖去,其黨分布中外,起私說以搖時政。鴻臚丞常安民遺呂公著書曰:“善觀天下之勢,猶良醫之視疾。方安寧無事之時,語人曰‘其後必將有大憂’,則眾必駭笑。惟
諫議大夫王覿疏言:“胡宗愈自為禦史中丞,論事建言,多出私意,與蘇軾、孔文仲各以親舊相為比朋。”內批:“王覿論列不當,落職,與外任差遣。”翼日,呂公著言:“覿若止為論列宗愈,便行責降,必不協眾情,未敢行下。”後二日,公著與呂大防、範純仁再論於簾前,太皇太後意猶未解。純仁退而上疏曰:“側聞聖訓謂朋黨甚多,宜早施行。以臣愚見,朝臣本無朋黨,但善惡邪正,各以類分,陛下既用善人,則匪人皆憂難進,遂以善人之相稱舉者皆指為朋黨。昔慶歷時,先臣與韓琦、富弼同為執政,各舉所知,當時飛語指為朋黨,三人相繼補外。造謗者公相慶曰:‘
辛亥,遼主命燕國王延禧寫《尚書》五子之歌。
時以炎暑,權罷講。癸醜,侍講範祖禹上疏曰:“陛下今日學與不學,系天下它日之治亂。陛下如好學,則天下之君子以直道事陛下,輔助德業而致太平;不好學,則天下之小人以邪諂事陛下,竊取富貴而專權利。君子之得位,欲行其所學也;小人之得君,將濟其所欲也。用君子則治,用小人則亂。君子與小人,皆在陛下心之所召。且凡人之進學莫不於少時,今聖質日長,數年之後,恐不得如今日之專,竊為陛下惜也。”
乙卯,遼賑祖州貧民。丁巳,詔免徒役,終身者五歲免之。己未,賑春州貧民。
癸亥,漢東郡王宗瑗卒。
丙寅,遼禁挾私引水犯田。
六月,丙子朔,詔:“鄉戶衙前役滿未有人替者,依募法支雇食錢。如願投募者聽,仍免本戶身役;不願投募者,速召人替。”
庚辰,遼主駐散水原。
癸未,詔:“司諫、正言、殿中侍禦史、監察禦史,仿故事,以升朝官通判資序歷一年者為之。”
丁亥,遼命燕國王延禧知中丞司事,以同知南院樞密使事耶律聶裏知右伊勒希巴,以知右伊勒希巴事耶律鄂嘉同知南院樞密使。庚寅,北院樞密使耶律頗德致仕。
戊戌,詔:“黃河未復故道,終為河北之患。王孝先等所議,已嘗興役,不可中罷,宜接續工料,期於必成。”
範純仁乞寢前命以杜希合,尚書王存等亦言:“孝先初未有必然之論,但僥倖萬一以冀成功,且預求免責。若遂聽之,將有噬臍之悔。乞遣使覆案,審度可否,興工未晚。”庚子,三省、樞密院奏事延和殿,文彥博、呂大防、安燾謂河不東則失中國之險,為契丹利,範純仁、王存、胡宗愈則以虛費勞民為憂。存謂:“契丹自景德至今八九十年,通好如一家,設險何與焉!不然,如石晉末耶律德光入汴,豈無黃河為阻?況今河流亦未必便沖過北界也。”太皇太後曰:“且熟議。”明日,純仁又畫四不可之說以進,且曰:“北流數年,未為大患,而議者恐失中國之利,先事回收,正如頃西夏本不為邊患,而好事者以為不取恐失機會,遂興靈武之師也。”於是收回戊戌詔書。
辛醜,夏人寇塞門砦。
癸卯,劉安世言:“胡宗愈操行汙下,毀滅廉恥,誠不足以輔佐人主,參預國論,乞特行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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