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定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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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丙午,播州宣慰使楊雅爾布哈招諭蠻酋黎平慶等來降。

戊申,元江路總管普雙叛,命雲南行省招捕。

壬子,封諸王寬徹布哈為威順王,鎮湖廣;邁努為宣靖王,鎮益都。

以山東、湖廣官田賜民耕墾,人三頃,仍給牛具。

征前翰林學士吳澄,不起。

置都水庸田司於松江,掌江南河渠水利。

戊辰,緬國亂,遣使乞授。

安南國阮叩寇思明路,命湖廣行省督兵備之。

賑大都屬縣饑。

二月,丁醜,購能首告謀逆厭魅者,立賞格,諭中外。

壬午,廣西全茗州土官許文傑率諸猺以叛,寇茗盈州,殺知州事李德卿等,命湖廣行省督兵捕之。

丁亥,中書省臣請罷征猺,敕諸王鄂爾多罕等班師,其鎮戍者如故。

甲午,葺真定玉華宮。

丙申,建顯宗神禦殿於盧師寺,賜額曰大天源延壽寺。

敕以金書西番字《藏經》。

戊戌,爪哇來貢方物。

庚子,以通政院使察納為中書平章政事。

甲辰,帝如上都。

歸德府屬縣河決,民饑,賑之,復賑河間、建昌諸路饑。

三月,乙巳朔,帝以不雨自責,命審決重囚,遣使分祀五嶽、四瀆之神及名山大川並京城寺觀。

丁未,敕百官集議急務。中書省臣等請汰衛士,節濫賞,罷營繕,防猺寇,諸寺官署坑冶等事歸中書,並從之。

壬子,禜星於司天臺。

癸醜,八番巖霞洞蠻來降,願歲輸布二千五百匹,設蠻夷官鎮撫之。

乙卯,申禁民間龍文織幣。

戊午,詔安撫緬國。

甲子,命功德使司簡歲修佛事一百二十七。

丙寅,翰林承旨阿林特穆爾、許師敬譯《帝訓》成,更名曰《皇圖大訓》,敕授皇太子。

辛未,泉州民阮鳳子作亂,寇陷城邑,軍民官以失討坐罪。

癸酉,懷王圖蔔特穆爾子伊勒哲伯生。

畿內、河北、山東諸路饑。張珪赴召入見,帝問曰:“卿來時,民間如何?”珪曰:“臣老矣,少賓客,不能遠知。保定、真定、河間,臣鄉裏也,民饑甚;朝廷雖賑以金帛,惠未及者十五六。”帝惻然,命賑糧,至是復令免三路及濟南等郡縣民租之半。

夏,四月,丙戌,鎮安路總管岑修廣為弟修仁所攻,來告,命湖廣行省辨治之。

戊戌,米洞蠻田先什用等結十二洞蠻寇長陽縣,湖廣行省遣九姓長官彭忽多布哈招之。田先什用等五洞降,餘發兵討之。

修夏津、武城河堤二十三所,役丁萬七千五百人。

以虞集為翰林學士兼國子祭酒。集嘗因講罷,論京師恃東南海運,實竭民力以航不測,非所以寬遠人而因地利也。乃與同列上言:“京師之東,瀕海數千裏,北極遼海,南濱青齊,萑葦之場也,海潮日至,淤為沃壤。用浙人之法,築堤捍水為田,聽富民欲得官者,合其眾,分授以地,官定其畔以為限,能以萬夫耕者,授以萬夫之田,為萬夫之長,千夫、百夫亦如之,察其惰者而易之。一年勿征也,二年勿征也,三年視其成,以地之高下定額於朝廷;以次漸征之,五年有積蓄,命以官,就所儲,給以祿;十年佩之符印,得以傳子孫,如軍官之法。則東方民兵數萬,可以近衛京師,外禦島夷,遠寬東南海運以紓疲民,遂富民得官之誌而獲其用,江海遊食盜賊之類,皆有所歸。”議者以為一有此制,則執事者必以賄成而不可為,事遂寢。其後海口萬戶之設,大略宗之。

五月,乙巳,修鎮雷佛事三十一所。

罷造福建歲貢蔗糖。

禁西僧馳驛攏民,始從李昌奏也。

甲寅,八百媳婦蠻遣子來朝。

甲子,中書會歲鈔出納之數,請節用以補不足,從之。

監察禦史劾宣撫使多爾濟巴勒、學士李達喇哈、劉紹祖庸鄙不勝任。中書議:“三人皆勛舊子孫,罪無實狀,乞復其職,仍敕憲臺勿以空言妄劾。”從之。

丁卯,岑世興及鎮安路岑修文合山獠、角蠻六萬餘人為寇,命湖廣、雲南行省招諭之。

遣指揮使烏圖曼鐫西番咒語於居庸關崖石。

庚午,乞住招諭永明縣五洞猺來降。

征處士劄實至上都。劄實,其先大食國人,後家於真定,博極群籍,見諸踐履,皆篤實之學。延祐初,詔以科舉取士,有勸其就試者,劄實不應;既而侍禦史郭思貞,翰林學士劉賡,參知政事王士熙,交章論薦,及是以遺逸征,見帝於龍虎臺,眷遇優渥。時都爾蘇柄國,西域人多附焉,劄實獨不往見,都爾蘇屢使人招致之,即以養親辭歸。

六月,癸酉朔,以圖哈特穆爾為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請終母喪,從之。

癸未,播州蠻黎平愛復叛,合謝烏窮為寇,宣撫使楊雅爾布哈招平愛出降。烏窮不附,命湖廣行省討之。

丁酉,遣道士吳全節修醮事於龍虎、三茅、閣皁三山。

戊戌,遣使祀解州鹽池神。

中書省臣言:“比來郡縣旱蝗,臣等不能調燮,故災異降戒。今當恐懼修省,力行善政,亦冀陛下敬慎修德,憫恤生民。”帝嘉納之。

己亥,納皇姊嘉寧公主之女於中宮。

道州路櫟所源猺為寇,命奇珠督兵捕之。

大昌屯河決。

秋,七月,甲辰,車駕發上都,禁車騎踐民禾。

造豢豹氈車三十兩。

丙午,享太廟。

丁未,紹慶酉陽寨冉世昌及何惹洞蠻為亂。

甲寅,幸大元符寺,敕鑄五方佛銅像。

乙卯,詔翰林侍講學士阿嚕衛、直學士雅克齊譯《世祖聖訓》,以備經筵進講。

戊午,遣日本僧瑞興等四十人還國。

作別殿於潛邸。

敕:“入粟拜官者準致仕銓格。”

乙醜,發兵修野狐、色澤、桑乾三嶺道。

戊辰,太白經天。

河決鄭州陽武縣,漂萬六千五百餘家,賑之。

大同渾源河溢;檀、順等州兩河決,溫榆水溢。

八月,甲戌,烏伯都拉、許師敬,並以災變饑歉乞解政柄,不允。

甲申,享太廟。

長春宮道士藍道元,以罪被黜。詔:“道士有妻者悉給徭役。”

寧遠州洞蠻刁用為寇,命雲南行省備之。

辛卯,雲南行省丞相伊爾吉岱,廉訪副使薩圖濟岱,以使酒相抵,狀聞,詔兩釋之。

甲午,以災變罷獵,罷行宣政院及功德使,免武備寺逋負兵器。

辛醜,帝次中都。

鹿頂殿成。

戶部尚書郭良坐贓免。

作天妃宮於海津鎮。

詔諭廉州蜑戶復業。

鹽官州大風,海溢,壞堤防三十餘裏,遣使祭海神,不止,徙民居千二百五十家。

大都昌平大風,壞居民九百家。

揚州、崇明州大風雨,海水溢,溺死者給棺斂之。

九月,庚申,帝還大都。

壬戌,以察納領度支事。

戊辰,中書省言:“今國用不給,陛下當法世祖之勤儉以為永圖。臣等在職,茍有濫承恩賞者,必當回奏。”帝嘉納之。

汾州平遙縣汾水溢。

冬,十月,辛未朔,發卒四千治通州道。

庚辰,享太廟。

辛巳,天壽節,遣道士祀衛輝太一萬壽宮,敕中書省遣官從行,備供億。

癸未,河水溢汴梁路,樂利堤壞,役丁夫六萬四千人築之。

京師饑,發粟八十萬石,減價糶之。

賜大天源延聖寺鈔二萬錠,吉安、臨江二路田千頃。

中書省言:“養給軍民,必藉地利。世祖建大宣文弘教等寺,賜永業,當時已號虛費。而成宗復構天壽萬寧寺,較之世祖,用增倍半。若武宗之崇恩福元,仁宗之承華普慶,租榷所入,抑又甚焉。英宗鑿山開寺,損民傷農,而卒無益。夫土地祖宗所有,子孫當共惜之。臣恐茲後藉為口實,妄興工役,僥福利以逞私欲,惟陛下察之。”帝嘉納焉,然不能用也。

江西行省平章巴延遷河南行省平章政事。舊有賜田五千頃在河南,以二千頃奉帝師祝釐,八百頃助給縮衛,自取不及其半。

十一月,庚子朔,陜西行臺中丞姚煒,請集世祖嘉言善行,以時省覽,從之。

宣撫使瑪莫哈、李讓劾浙西廉訪使鄂勒哲布哈受賄,對簿不服,詔遣刑部郎中索珠鞫其侵辱使者,笞之。

賑遼陽等路饑。

癸卯,中書省言西僧每假元辰疏釋重囚,有乖政典,請罷之,詔:“自今當釋者,令宗正府審覆。”

己酉,作鹿頂棕樓。

辛亥,追復前平章政事李孟官。

乙卯,廣西透江團猺為寇,宣慰使邁努諭降之。扶靈、青溪、櫟頭等洞蠻為寇,湖南道宣尉司遣使諭降之。

戊午,造中統、至元鈔各十萬錠。

封諸王特穆爾布哈為鎮南王,鎮揚州。

播州蠻宋王保來降。

己巳,徙上都清寧殿於巴伊勒行宮。

錦州水溢,壞田千頃,漂死者百人,人給鈔一錠。崇明州海溢,漂民舍五百家,賑糧一月,死者鈔二十貫。

十二月,壬午,監察禦史賈垕,請祔武宗皇後於太廟,不報。

敕以來年元夕構燈山於內庭,禦史趙師魯以水旱請罷其事,從之。

丙戌,以回回陰陽家言天變,給鈔二千錠,施有道行者及乞人、系囚,以禳之。

丁亥,寧夏路地震,有聲如雷,連震者四。

庚寅,赦天下。

左丞相都爾蘇與平章政事額蔔德寽勒,以私意欲因赦酬累朝賈胡所獻諸物之直,及擢用英廟至今為憲臺奪官者,以詔稿示左司都事宋本,本曰:“今警災異而畏獻物未酬直者憤怨,此有司細故,形諸王言,必貽笑天下。司憲褫有罪者官,世祖成憲也。今上禦位,累詔法世祖,今擢用之,是廢成憲而反汗前詔也。後復有邪佞贓穢者,將治之耶,置不問耶?”明日,宣詔竟,本遂稱疾不出。

召江浙行省右丞趙簡為集賢大學士,領經筵事。

癸巳,作鹿頂殿。

己亥,命帝師修佛事,釋重囚三人。

置大承華普慶寺總管府。

禦史言:“比年營繕,以衛軍供役,廢武事不講,請遵世祖舊制,教習五衛親軍,以備扈從。”不報。

是歲,亳州河溢,漂民舍八百餘家,壞田二千三百頃,免其租。大寧路大水,壞田五千五百頃,漂民舍八百餘家。死者人給鈔一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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