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百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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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官設職,興自炎昊,方乎隆周之冊,表乎盛漢之書。存改回沿,備於歷代,先賢往學,以之雕篆者眾矣。若夫胡廣《舊儀》,事惟簡撮;應劭《官典》,殆無遺恨。王朗奏議,屬霸國之初基;陳矯增曹,由軍事而補闕。今則有《魏氏官儀》、魚豢《中外官》也。山濤以意辯人,不囗囗囗;荀勖欲去事煩,唯論並省。定制成文,本之《晉令》,後代承業,案為前準。肇域官品,區別階資,蔚宗選簿梗概,欽明階次詳悉,虞通、劉寅因荀氏之作,矯舊增新,今古相校。齊受宋禪,事遵常典,既有司存,無所偏廢。其余散在史註,多已筌拾,覽者易知,不重述也。諸臺府郎令史職吏以下,具見長水校尉王圭之《職儀》。

相國

蕭、曹以來,為人臣極位。宋孝建用南譙王義宣。至齊不用人,以為贈,不列官。

太宰。

宋大明用江夏王義恭,以後無人。齊以為贈。

太傅。

太師、太保、太傅,周舊官。漢末,董卓為太師。晉惠帝初,衛瓘為太保。自後無太師,而太保為贈。齊唯置太傅。

大司馬。

大將軍。

宋元嘉用彭城王義康,後無人。齊以為贈。

太尉。

司徒。

司空。

三公,舊為通官。司徒府領天下州郡名數戶口簿籍,雖無,常置左右長史、左西曹掾屬、主簿、祭酒、令史以下。晉世王導為司徒,右長史幹寶撰立官府《職儀》已具。

特進。

位從公。

諸開府儀同三司。

驃騎將軍。

車騎將軍。

衛將軍。

鎮軍將軍。

中軍將軍。

撫軍將軍。

四征將軍。東、西、南、北。

四鎮將軍。

凡諸將軍加“大”字,位從公。開府儀同如公。凡公督府置佐:長史、司馬各一人,諮議參軍二人。諸曹有錄事,記室,戶曹,倉曹,中直兵,外兵,騎兵,長流賊曹,刑獄賊曹,城局,法曹,田曹,水曹,鎧曹,車曹,士曹,集曹,右戶,十八曹。城局曹以上署正參軍,法曹以下署行參軍,各一人。其行參軍無署者,為長兼員。其府佐史則從事中郎二人,倉曹掾、戶曹屬、東西閣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禦屬二人。加崇者,則左右長史四人,中郎掾屬並增數。其未及開府,則置府亦有佐史,其數有減。小府無長流,置禁防參軍。

四安將軍。

四平將軍。

左、右、前、後將軍。

征虜將軍。

四中郎將。

晉世荀羨、王胡之並居此官。宋、齊以來,唯處諸王,素族無為者。

冠軍將軍。

輔國將軍。

寧朔將軍。

寧遠將軍。

龍驤將軍。

凡諸小號,亦有置府者。

太常。

府置丞一人,五官、功曹、主簿,九府九史皆然。領官如左:

博士,謂之太學博士;

國子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十人;

建元四年,有司奏置國學,祭酒準諸曹尚書,博士準中書郎,助教準南臺禦史。選經學為先。若其人難備,給事中以還明經者,以本位領。其下典學二人,三品,準太常主簿;戶曹、儀曹各二人,五品;白簿治禮吏八人,六品;保學醫二人;威儀二人。其夏,國諱廢學,有司奏省助教以下。永明三年,立學,尚書令王儉領祭酒。八年,國子博士何胤單為祭酒,疑所服,陸澄等皆不能據,遂以玄服臨試。月余日,博議定,乃服朱衣。

總明觀祭酒一人;

右泰始六年,以國學廢,初置總明觀,玄、儒、文、史四科,科置學士各十人,正令史一人,書令史二人,幹一人,門吏一人,典觀吏二人。建元中,掌治五禮。永明三年,國學建,省。

太廟令一人,丞一人;

明堂令一人,丞一人;

太祝令一人,丞一人;

太史令一人,丞一人;

廩犧令一人,丞一人;

置令丞以下皆有職吏。

太樂令一人,丞一人;

諸陵令;

永明末置,用二品三品勛。置主簿、戶曹各一人,六品保舉。

光祿勛。

府置丞一人。領官如左:

左右光祿大夫;

位從公,開府置佐史如公。

光祿大夫;

皆銀章青綬,詔加金章紫綬者,為金紫光祿大夫。樂安任遐為光祿,就王晏乞一片金,晏乃啟轉為金紫,不行。

太中大夫;

中散大夫。

諸大夫官,皆處舊齒老年,重者加親信二十人。

衛尉。

府置丞一人。掌宮城管籥。張衡《西京賦》曰“衛尉八屯,警夜巡晝”。宮城諸卻敵樓上本施鼓,持夜者以應更唱,太祖以鼓多驚眠,改以鐵磬雲。

廷尉。

府置丞一人,正一人,監一人,評一人,律博士一人。

大司農。

府置丞一人。領官如左:

太倉令一人,丞一人;

導官令一人,丞一人;

籍田令一人,丞一人。

少府。

府置丞一人。領官如左:

左右尚方令各一人,丞一人;

鍛署丞一人;永明三年省,四年復置。

禦府令一人,丞一人;

東冶令一人,丞一人;

南冶令一人,丞一人;

平準令一人,丞一人。

上林令一人,丞一人。亦屬尚書殿中曹。

將作大匠。

太仆。

大鴻臚。

三卿不常置。將作掌宮廟土木。太仆掌郊禮執轡。鴻臚掌導護贊拜。有事權置兼官,畢乃省。

乘黃令一人:

掌五輅安車,大行兇器辒辌車;

客館令:

掌四方賓客。

宣德衛尉、少府、太仆。

郁林王立,文安太後即尊號,以宮名置之。

大長秋。

郁林立皇後置。

錄尚書。

尚書令。

總領尚書臺二十曹,為內臺主。行遇諸王以下,皆禁駐。左右仆射分道。無令,左仆射為臺主,與令同。

左仆射:

領殿中主客二曹事,諸曹郊廟、園陵、車駕行幸、朝儀、臺內非違、文官舉補滿敘疾假事,其諸吉慶瑞應眾賀、災異賊發眾變、臨軒崇拜、改號格制、蒞官銓選,凡諸除署、功論、封爵、貶黜、八議、疑讞、通關案,則左仆射主,右仆射次經,維是黃案,左仆射右仆射署朱符見字,經都丞竟,右仆射橫畫成目,左仆射畫,令畫。右官闕,則以次並畫。若無左右,則直置仆射在其中間,總左右事。

吏部尚書:

領吏部、刪定、三公、比部四曹。

度支尚書:

領度支、金部、倉部、起部四曹。

左民尚書:

領左民、駕部二曹。

都官尚書:

領都官、水部、庫部、功論四曹。

五兵尚書:

領中兵、外兵二曹。

祠部尚書:

右仆射通職,不俱置。

起部尚書:

興立宮廟權置;事畢省。

左丞一人:

掌宗廟郊祠、吉慶瑞應、災異、立作格制、諸案彈、選用除置、吏補滿除遣註職。

右丞一人:

掌兵士百工補役死叛考代年老疾病解遣、其內外諸庫藏谷帛、刑罪創業諍訟、田地船乘、稟拘兵工死叛、考剔討補、差分百役、兵器諸營署人領、州郡租布、民戶移徙、州郡縣並帖、城邑民戶割屬、刺史二千石令長丞尉被收及免贈、文武諸犯削官事。白案,右丞上署,左丞次署。黃案,左丞上署,右丞次署。諸立格制及詳讞大事宗廟朝廷儀體,左丞上署,右丞次署。自令仆以下五尚書八座二十曹,各置郎中令史以下,又置都令史分領之。仆射掌朝軌,尚書掌讞奏,都丞任碎,在彈違諸曹緣常及外詳讞事。應須命議相值者,皆郎先立意,應奏黃案及關事,以立意官為議主。凡辭訴有漫命者,曹緣咨如舊。若命有咨,則以立意者為議主。

武庫令一人;

屬庫部。

車府令一人,丞一人;

屬駕部。

公車令一人;

大官令一人,丞一人;

大醫令一人,丞一人;

內外殿中監各一人;

內外驊騮廄丞各一人;

材官將軍一人,司馬一人;

屬起部,亦屬領軍。

侍中祭酒。高功者稱之。

侍中。

漢世為親近之職。魏、晉選用,稍增華重,而大意不異。宋文帝元嘉中,王華、王曇首、殷景仁等,並為侍中,情在親密,與帝接膝共語,貂拂帝手,拔貂置案上,語畢復手插之。孝武時,侍中何偃南郊陪乘,鑾輅過白門闕,偃將匐,帝乃接之曰:“朕乃陪卿。”齊世朝會,多以美姿容者兼官。永元三年,東昏南郊,不欲親朝士,以主璽陪乘,前代未嘗有也。侍中呼為門下。亦置令史。領官如左:

給事黃門侍郎:

亦管知詔令,世呼為小門下;

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員外散騎常侍:

舊與侍中通官,其通直員外,用衰老人士,故其官漸替。宋大明雖華選比侍中,而人情久習,終不見重,尋復如初。

散騎侍郎,通直散騎侍郎,員外散騎侍郎;

給事中;

奉朝請;

駙馬都尉;

集書省職,置正書、令史。朝散用衣冠之余,人數猥積。永明中,奉朝請至六百余人。

中書監一人,令一人,侍郎四人,通事舍人無員。

中書省職,置主書、令史、正書以下。

秘書監一人,丞一人。郎。著作佐郎。

晉秘書閣有令史,掌眾書,見《晉令》。令亦置令史、正書及弟子,皆典教書畫。

禦史中丞一人。

晉江左中丞司隸分督百僚,傅鹹所雲“行馬內外”是也。今中丞則職無不察,專道而行,騶輻禁呵,加以聲色,武將相逢,輒致侵犯,若有鹵簿,至相驅擊。宋孝建二年制,中丞與尚書令分道,雖丞郎下朝相值,亦得斷之,餘內外眾官,皆受停駐。

治書侍禦史二人;

侍禦史十人。

蘭臺置諸曹內外督令以下。

謁者仆射一人。

謁者十人。

謁者臺,掌朝覲賓饗。

領軍將軍、中領軍。

護軍將軍、中護軍。

凡為中,小輕,同一官也。諸為將軍官,皆敬領、護。諸王為將軍,道相逢,則領、護讓道。置長史、司馬、五官、功曹、主簿。

左右二衛將軍。

驍騎將軍。

遊擊將軍。

晉世以來,謂領、護至驍、遊為六軍。二衛置司馬、次官、功曹、主簿以下。

左右二中郎將。

前軍將軍,後軍將軍,左軍將軍,右軍將軍,號四軍。

屯騎,步兵,射聲,越騎,長水:五校尉。

虎賁中郎將。

冗從仆射。

羽林監。

積射將軍。

強弩將軍。

殿中將軍,員外殿中將軍。

殿中司馬督。

武衛將軍。

武騎常侍。

自二衛、四軍、五校已下,謂之“西省”,而散騎為“東省”。

丹陽尹。

位次九卿下。

太子太傅。

少傅:

府置丞、功曹、五官、主簿;

太子詹事;

府置丞一人以下;

太子率更令;

太子家令:

置丞;

太子仆;

太子門大夫;

太子中庶子;

太子中舍人;

太子洗馬;

太子舍人;

太子左右衛率各一;

太子翊軍步兵屯騎三校尉;

太子旅賁中郎將一人;

太子左右積弩將軍;

太子殿中將軍、員外殿中將軍;

太子倉官令;

太子常從虎賁督。

右東宮職僚。

州牧、刺史。

魏、晉世州牧隆重,刺史任重者為使持節都督,輕者為持節督。起漢順帝時,禦史中丞馮赦討九江賊,督揚、徐二州軍事,而何、徐《宋誌》雲起魏武遣諸州將督軍,王珪之《職儀》雲起光武,並非也。晉太康中,都督知軍事,刺史治民,各用人。惠帝末,乃並任,非要州則單為刺史。州朝置別駕、治中、議曹、文學祭酒、諸曹部從事史。

護南蠻校尉。

府置佐史。隸荊州。晉、宋末省。建元元年復置,三年省。延興元年置,建武省。

護三巴校尉。

宋置。建元二年改為刺史。

寧蠻校尉。

府亦置佐史,隸雍州。

平蠻校尉。

永明三年置,隸益州。

鎮蠻校尉。

隸寧州。

護西戎校尉。

護羌校尉。

右四校尉,亦置四夷。

平越中郎將。

府置佐史,隸廣州。

郡太守、內史。

縣令、相。

郡縣為國者,為內史、相。

鎮蠻護軍。

安遠護軍。

晉世雜號,多為郡領之。

諸王師、友、文學各一人。

國官郎中令、中尉、大農為三卿,左右常侍、侍郎,上軍、中軍、下軍三軍,典書、典祠、學官、典衛四令,食官、廄牧長、謁者以下。公侯置郎中令一卿。

贊曰:百司分置,惟皇命職。雲師鳥紀,各有其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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