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碏諫寵州籲

《古文觀止》 > 卷一·周文一 > 石碏諫寵州籲

衛莊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又娶於陳,曰厲媯。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媯生桓公,莊姜以為己子。

公子州籲,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姜惡之。

石碏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將立州籲,乃定之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鮮矣。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君人者,將禍是[通“事”]務去,而速之,無乃不可乎?”弗聽。

其子厚與州籲遊,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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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譯文

《石碏谏宠州吁》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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