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有道妻嚴氏

《晉書》 > 列傳·第六十六章 > 杜有道妻嚴氏

杜有道妻嚴氏,字憲,京兆人也。貞淑有識量。年十三,適於杜氏,十八而嫠居。子植、女韡並孤藐,憲雖少,誓不改節,撫育二子,教以禮度,植遂顯名於時,韡亦有淑德,傳玄求為繼室,憲便許之。時玄與何晏、鄧揚不穆,晏等每欲害之,時人莫肯共婚。及憲許玄,內外以為憂懼。或曰:“何、鄧執權,必為玄害,亦由排山壓卵,以湯沃雪耳,奈何與之為親?”憲曰:“爾知其一,不知其他。晏等驕移,必當自敗,司馬太傅獸睡耳,吾恐卵破雪銷,行自有在。”遂與玄為婚。晏等尋亦為宣帝所誅。植後為南安太守。

植從兄預為秦州刺史,被誣,征還,憲與預書戒之曰:“諺雲忍辱至三公。卿今可謂辱矣,能忍之,公是卿坐。”預後果為儀同三司。玄前妻子鹹年六歲,嘗隨其繼母省憲,謂鹹曰:“汝千裏駒也,必當遠至。”以其妹之女妻之。鹹後亦有名於海內。其知人之鑒如此。年六十六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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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有道妻严氏》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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