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靈

《晉書》 > 列傳·第六十五章 > 幸靈

幸靈者,豫章建昌人也。性少言,與小人群居,見侵辱而無慍色,邑裏號之癡,雖其父母兄弟亦以為癡也。嘗使守稻,群牛食之,靈見而不驅,待牛去乃往理其殘亂者。其父母見而怒之,靈曰:“夫萬物生天地之間,各欲得食。牛方食,柰何驅之!”其父愈怒曰:“即如汝言,復用理壞者何為?”靈曰:“此稻又欲得終其性,牛自犯之,靈可以不收乎!”

時順陽樊長賓為建昌令,發百姓作官船於建城山中,吏令人各作箸一雙。靈作而未輸,或竊之焉。俄而竊者心痛欲死,靈謂之曰:“爾得無竊我箸乎?”竊者不應。有頃,愈急,靈曰:“若爾不以情告我者,今真死矣。”竊者急遽,乃首出之。靈於是飲之以水,病即立愈。行人由此敬畏之。船成,當下,吏以二百人引一艘,不能動,方請益人。靈曰:“此以過足,但部分未至耳。靈請自牽之。”乃手執箸,惟用百人,而船去如流。眾大驚怪,鹹稱其神,於是知名。

有龔仲儒女病積年,氣息財屬,靈使以水含之,已而強起,應時大愈。又呂猗母皇氏得痿痹病,十有余年,靈療之,去皇氏數尺而坐,冥目寂然,有頃,顧謂猗曰:“扶夫人令起。”猗曰:“老人得病累年,奈何可倉卒起邪?”靈曰:“但試扶起。”於是兩人夾扶以立。少選,靈又令去扶,即能自行,由此遂愈。於是百姓奔趣,水陸輻輳,從之如雲。皇氏自以病久,懼有發動,靈乃留水一器令食之,每取水,輒以新水補處,二十余年水清如新,塵垢不能加焉。

時高悝家有鬼怪,言語訶叱,投擲內外,不見人形,或器物自行,再三發火,巫祝厭劾而不能絕。適值靈,乃要之。靈於陌頭望其屋,謂悝曰:“此君之家邪?”悝曰:“是也。”靈曰:“知之足矣。”悝固請之,靈不得已,至門,見符索甚多,謂悝曰:“當以正止邪,而以邪救邪,惡得已乎!”並使焚之,惟據軒小坐而去,其夕鬼怪即絕。

靈所救愈多此類,然不取報謝。行不騎乘,長不娶妻,性至恭,見人即先拜,言輒自名。凡草木之夭傷於山林者,必起理之,器物之傾覆於途路者,必舉正之。周旋江州間,謂其士人曰:“天地之於人物,一也,鹹欲不失其情性,奈何制服人以為奴婢乎!諸君若欲享多福以保性命,可悉免遣之。”十余年間,賴其術以濟者極多。後乃娶妻,畜車以奴婢,受貨賂致遺,於是其術稍衰,所療得失相半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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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灵》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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