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帝至元六年(庚辰,一三四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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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二月,己亥,黜中書大丞相巴延為河南行省左丞相。
詔曰:“朕踐位以來,命巴延為太師、秦王、大丞相,而巴延不能安分,專權自恣,欺朕年幼,輕視太皇太後及朕弟雅克特古斯,變亂祖宗成憲,虐害天下。加以極刑,允合輿論。朕念先朝之故,尚存憫恤,今出為河南行省左丞相。所有元領諸衛親軍並集賽丹人等,詔書到時,即許散還本衛。”
初,巴延既誅騰吉斯,獨秉國鈞,漸有異謀,帝患之。巴延素養其侄托克托為己子,欲令宿衛,偵帝起居,懼涉物議,乃以知樞密院旺嘉努、翰林學士承旨實喇蔔同侍禁近。巴延自領諸衛精兵,以楊珠布哈為羽翼,異從之盛,填溢街衢,而帝之儀衛反落落然,天下之人知有巴延而已。托克托深憂之,私請於其父滿濟勒噶臺曰:“伯父驕縱已甚,萬一天子震怒,吾族赤矣,曷若於未敗圖之!”其父亦以為然。托克托復質於其師浦江吳直方,直方曰:“傳有之,
至是,巴延以所領兵後請帝出畋,托克托勸帝稱疾不往;巴延固請,乃命太子雅克特古斯與巴延出次柳林。托克托遂與阿嚕等合謀,悉拘京城門鑰,命所親信列布城門下。是夜,奉帝居玉德殿,召省、院大臣先後入見,出五門聽命。夜二鼓,遣集賽伊徹察喇率三十騎抵營中,奉太子入城,又召楊瑀、範匯入,草詔數巴延罪狀,命平章政事珠爾噶岱賫赴柳林。黎明,巴延遣騎士至城下問故,托克托踞城上,宣言:“有旨黜丞相一人,諸從官無罪,可各還本衛。”巴延乞陛辭,不許。道出真定,父老奉觴酒以進,巴延曰:“爾曹見子殺父事乎?”對曰:“不曾見子父殺,惟聞有臣弒君。”巴延俯首,有慚色。
以太保滿濟勒噶臺為太師、中書右丞相,太尉塔斯哈雅為太傅、知樞密院事,特默齊為太保,禦史大夫托克托為知樞密院事,旺嘉努為中書平章政事,嶺北行省平章政事額森特穆爾為禦史大夫。額森特穆爾,托克托之弟也。
壬寅,詔:“除托克托之外,諸王候不得懸帶弓箭、瑰刀輒入內府。”
乙巳,罷各處船戶提舉、廣東采珠提舉二司。
丁未,罷通州、河西務等處抽分。
己酉,彗星如房星大,色白,狀如粉絮,尾跡約長五寸餘。彗指西南,漸向西北行。
三月,甲寅,漳州義士陳君用,襲殺反賊李誌甫,授君用同知漳州路總管府事。
丙辰,赦漳、潮二州民為李誌甫,劉虎仔脅從之罪,褒贈軍將死事者。
辛未,詔徙巴延於南恩州陽春縣安置;行至龍興路驛舍,病死。
庚辰,彗滅,自三月己酉至是日,凡三十三日。
夏,四月,丙午,詔封滿濟勒噶臺為忠王,賜號達爾罕,固辭不受。禦史請示天下以勸廉讓,從之。
五月,癸醜,禁民間藏軍器。
甲子,慶元奉化州山崩,水湧出平地,溺死人甚眾。
丙子,帝如上都。
六月,丙申,詔廢文宗廟主,遷太皇太後鴻吉哩氏於東安州安置,放雅克特古斯於高麗。
詔曰:“自武宗升遐,太後惑於憸慝,皇考出封雲南。英宗遇害,皇考以武宗之嫡,逃居沙漠,宗王大臣同心翊戴,以地近先迎文宗暫總機務。繼知天理人倫所在,假讓位之各,以寶璽來上,皇考推誠不疑,即立為皇太子,文宗當躬迓之際,乃與其臣伊嚕布哈、額勒雅、明埒棟阿等
監察禦史崔敬言:“文皇獲不軌之愆,已撤廟祀,叔母有階禍之罪,亦削鴻名。盡孝正名,斯亦足矣。惟念皇帝雅克特古斯太子,年方在幼,罹此播遷,
己亥,秦州成紀縣
庚戌,處州松陽、龍泉二縣積雨,水漲入城中,深丈餘,溺死者五百餘人。遂昌縣尤甚,平地二丈餘。桃源鄉山崩,壓死者三百六十餘。
秋,七月,甲寅,詔封微子為仁靖公,箕子為仁獻公,比幹加封為仁顯忠烈公。
戊午,以星文示異,地道失寧,蝗旱相仍,頒罪己詔於天下。
戊寅,命翰林學士承旨腆哈、奎章閣學士庫庫等刪修《大元通制》。
是月,禁色目人勿妻其叔母。
八月,帝至自上都。
九月,辛亥,明埒棟阿伏誅。
癸醜,加封漢張飛“武義忠顯英烈靈惠助順王。”
丙寅,詔:“今後有罪者,毋籍其妻女以配人。”
冬,十月,甲申,尊皇考為“順天立道睿文知武大聖孝皇帝”,親裸太室。
壬辰,立曹南王阿喇罕、淮安王巴延、河南王阿珠祠堂。
壬寅,滿濟勒噶臺辭右丞相職,仍為太師;以托克托為中書右丞相,宗正達嚕噶齊特穆爾布哈為左丞相。
滿濟勒噶臺使人於通州開酒館、糟房,日賣至萬石,又廣販長蘆、淮南鹽,托克托
是月,河南府宜陽等縣大水,漂沒民廬,溺死者眾;人給殯葬鈔一錠,仍賑義倉糧兩月。
十一月,辛未,以孔克堅襲封衍聖公。
十二月,詔復行科舉。國子監積分生員,三年一次,依科舉入會試,中者取一十八人。初,中書參知政事阿榮,精於數學,逆推多奇中。天歷三年,策士之日,與虞集會於直廬,語集曰:“更一科後,科舉當輟,輟兩科而復,復則人材彬彬大出矣。”已而果然。
戊子,罷天歷以後增置官屬。初,文宗設太禧宗禋等院及奎章閣、藝文監,至是大臣議悉革罷。翰林學士承旨庫庫曰;“民有千金之產,尚設家塾以延館客,堂堂天朝,一學房乃不能容耶?”帝然之,改奎章閣為宣文閣,藝文監為崇文監,就命庫庫董治,餘悉罷之。庫庫又請置檢討等職十六員以備進講,帝皆俞允。
虞集既謝病歸,帝嘗遣使賜上尊酒,金織文錦二,召還禁林。集病作,不能行,屢有敕即家撰文以褒錫勛舊,至是侍臣有以舊詔為言者,帝不怪曰:“此我家事,豈由彼書生耶?”
是歲,立奇氏為第二皇後。後,高麗人,徽政院使圖們岱爾進為宮女,主供茗飲以事帝,性潁黠,日見寵幸。奇徹皇後方驕妒,數箠辱之。奇徹後既遇害,帝欲立之,丞相巴延爭不可。巴延死,實喇蔔遂請立為第二皇後,居興聖宮,置資正院使以掌其財賦。後無事則取《女孝經》、史書,訪問歷代皇後之有賢行者為法。四方貢獻,或有珍味,輒先遣使薦太廟,然後敢食。奇氏在高麗家微,用後貴,三世皆追封王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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