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曇首

《宋書》 > 卷六十三 > 王曇首

王曇首,瑯邪臨沂人,太保弘少弟也。幼有業尚,除著作郎,不就。兄弟分財,曇首唯取圖書而已。辟瑯邪王大司馬屬,從府公修復洛陽園陵。與從弟球俱詣高祖,時謝晦在坐,高祖曰:“此君並膏粱盛德,乃能屈誌戎旅。”曇首答曰:“既從神武之師,自使懦夫有立誌。”晦曰:“仁者果有勇。”高祖悅。行至彭城,高祖大會戲馬臺,豫坐者皆賦詩;曇首文先成,高祖覽讀,因問弘曰:“卿弟何如卿?”弘答曰:“若但如民,門戶何寄。”高祖大笑。曇首有識局智度,喜慍不見於色,閨門之內,雍雍如也。手不執金玉,婦女不得為飾玩,自非祿賜所及,一毫不受於人。

太祖為冠軍、徐州刺史,留鎮彭城,以曇首為府功曹。太祖鎮江陵,自功曹為長史,隨府轉鎮西長史。高祖甚知之,謂太祖曰:“王曇首,沈毅有器度,宰相才也。汝每事咨之。”景平中,有龍見西方,半天騰上,廕五彩雲,京都遠近聚觀,太史奏曰:“西方有天子氣。”太祖入奉大統,上及議者皆疑不敢下,曇首與到彥之、從兄華固勸,上猶未許。曇首又固陳,並言天人符應,上乃下。率府州文武嚴兵自衛,臺所遣百官眾力,不得近部伍,中兵參軍硃容子抱刀在平乘戶外,不解帶者數旬。既下在道,有黃龍出負上所乘舟,左右皆失色,上謂曇首曰:“此乃夏禹所以受天命,我何堪之。”及即位,又謂曇首曰:“非宋昌獨見,無以致此。”以曇首為侍中,尋領右衛將軍,領驍騎將軍。以硃容子為右軍將軍。誅徐羨之等,平謝晦,曇首及華之力也。

元嘉四年,車駕出北堂,嘗使三更竟開廣莫門,南臺雲:“應須白虎幡,銀字棨。不肯開門。尚書左丞羊玄保奏免禦史中丞傅隆以下,曇首繼啟曰:“既無墨敕,又闕幡棨,雖稱上旨,不異單刺。元嘉元年、二年,雖有再開門例,此乃前事之違。今之守舊,未為非禮。但既據舊史,應有疑卻本末,曾無此狀,猶宜反咎其不請白虎幡、銀字棨,致門不時開,由尚書相承之失,亦合糾正。”上特無所問,更立科條。遷太子詹事,侍中如故。

晦平後,上欲封曇首等,會宴集,舉酒勸之,因拊禦床曰:“此坐非卿兄弟,無復今日。”時封詔已成,出以示曇首,曇首曰:“近日之事,釁難將成,賴陛下英明速斷,故罪人斯戮。臣等雖得仰憑天光,效其毫露,豈可因國之災,以為身幸。陛下雖欲私臣,當如直史何?”上不能奪,故封事遂寢。

時兄弘錄尚書事,又為揚州刺史,曇首為上所親委,任兼兩宮。彭城王義康與弘並錄,意常怏怏,又欲得揚州,形於辭旨。以曇首居中,分其權任,愈不悅。曇首固乞吳郡,太祖曰:“豈有欲建大廈而遺其棟梁者哉?賢兄比屢稱疾,固辭州任,將來若相申許者,此處非卿而誰?亦何吳郡之有。”時弘久疾,屢遜位,不許。義康謂賓客曰:“王公久疾不起,神州詎合臥治。”曇首勸弘減府兵力之半以配義康,義康乃悅。

七年,卒。太祖為之慟,中書舍人周赳侍側,曰:“王家欲衰,賢者先殞。”上曰:“直是我家衰耳。”追贈左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詹事如故。九年,以預誅羨之等謀,追封豫寧縣侯,邑千戶,謚曰文侯。世祖即位,配饗太祖廟庭。子僧綽嗣,別有傳。少子僧虔,升明末,為尚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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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昙首》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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