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帝至正四年(甲申,一三四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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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辛巳,詔:“定守令黜陟之法,六事備者升一等,四事備者減一資,三事備者平遷,六事俱不備者降一等。”

庚寅,河決曹州,雇夫萬五千八百修築之。

是月,河又決汴梁。

三月,壬寅,特授巴圖瑪多爾濟征東行省左丞相,嗣高麗國王。王本名昕,高麗國王王楨之長子也。楨在國淫暴無道,帝以檻車征至,流之於揭陽,無一人從行者;楨手持衣袱以去,至嶽陽而死。帝乃命昕嗣其位。

夏,四月,帝如上都。

五月,甲辰,中書右丞相托克托罷,以知樞密院事阿嚕圖為右丞相。托克托固辭相位,帝問誰可代者,以阿嚕圖對,遂擢用之。封托克托為鄭王,食邑安豐,賜金印及海青、文豹等物,俱辭不受。

阿嚕圖既為相,議除一人為刑部尚書,或難之曰:“此人柔軟,於刑部非所宜。”阿嚕圖曰;“選劊子邪?若選劊子,須用強壯人,尚書詳讞刑獄,不枉人壞法,即是好官,何用強壯者為!”其為治知大體如此。

是月,大霖雨二十餘日,黃河暴溢,北決白茅堤。

六月,己巳,賜托克托松江田,為立松江等處稻田提領所。

是月,黃河又北決金堤,曹、濮、濟、兗皆被災,民老弱昏墊,壯者流離四方。水勢北侵安山,沿入會通、運河,延袤濟南、河間,將壞兩漕司鹽場,省臣以聞。朝廷患之,遣使體量,仍督大臣訪求治河方略。

秋,七月,戊子朔,溫州颶風大作,海水溢,地震。

益都瀕海鹽徒郭火你赤作亂。

是月,灤河水溢。

八月,丁卯,山東霖雨,民饑相食,賑之。

丙戌,賜托克托金銀鈔帛,辭不受。

是月,莒州蒙陰縣地震。

郭火你赤上太行,由陵川入壺關,至廣平,殺兵馬指揮,復還益都。

帝至自上都。

九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丙午,命中書平章政事賀惟一提調都水監。

冬,十月,乙酉,議修黃河、淮水堤堰。

十一月,丁亥朔,令民入粟補官以備賑濟。在匿奸罪而輸粟得七品雜流者,為怨家所告,有司議,輸粟例無有過不與之文。中書右司郎中成遵以為:“賣官鬻爵,已非令典;況又賣於奸淫之人,其何以為治!必奪其敕,還其粟,著為令。”從之。又有議贓吏喪不許歸葬,須竟其獄者,遵曰:“惡人固可怒,然與人倫孰重?國家以孝治天下,寧失罪人,不可使天下有無親之子。”議遂寢。

十二月,戊寅,猺賊冠靖州。

是月,漢陽、東平皆地震。

是歲,《遼史》成,仍督早成金、宋二史。總裁官翰林侍讀學士揭傒斯留宿史館,朝夕不敢休,因得寒疾,七日卒。

先是,傒斯數求去,不許,命丞相托克托及執政大臣面諭毋行,傒斯曰:“使揭傒斯有一得之獻,諸公用其言而天下蒙其利,雖死於此何恨!不然,何益之有!”托克托因問:“方今致治何先?”傒斯曰:“儲材為先。養之於名位未隆之時,而用之於周密庶務之後,則無失材廢事之患矣。”一日,集議朝堂,傒斯抗言當兼行新舊銅錢以救鈔法之弊,執政言不可,傒斯持之益力。托克托雖稱不阿而竟莫行其言也。至是卒,給驛護喪歸江南,追封豫章郡公,謚文安。

猺賊寇潯州,同知府事保董率民兵擊走之。

◎至正五年

春,正月,薊州地震。

三月,辛卯,帝親試進士七十有八人,賜巴布哈、張士堅等及第、出身。

是春,東平路及徐州路大饑,人相食。

以陳思謙參議中書省事,先是思謙建言:“所在盜起,蓋由歲饑民貧,宜在發倉廩賑之以收人心,仍分布重兵鎮撫中夏。”不聽。

夏,四月,募富戶出米五十石以上者,旌以義士之號。

帝如上都。

五月,己醜,詔以軍士所掠雲南子女千一百人放還鄉裏,仍給其行糧,不願歸者聽。

辛卯,翰林學士承旨庫庫卒,年五十一,謚文忠。庫庫在帝左右,論思獻納,多所匡救。以重望居高位,而雅愛儒士,甚於饑渴,以故四方士大夫翕然萃於其門。達官有怙勢者,言曰:“儒有何好,君酷愛之?”庫庫曰:“世祖以儒足以致治,命裕宗學於贊善王恂。今秘書所藏裕宗仿書,當時禦筆於‘學生’之下,親署‘禦名習書謹呈’,其敬慎若此。世祖嘗暮召我先人坐寢塌下,陳說《四書》及古史治亂,至丙夜不寐,世祖喜曰:‘朕所以令卿從許平仲學,正欲卿以嘉言入告朕耳。卿益加懋敬以副朕誌。’今汝言不愛儒,寧不念聖祖神宗篤好之意乎!且儒者之道,從之則君仁,臣忠,父慈,子孝,人倫鹹得,國家鹹治;違之則人倫鹹失,國家鹹亂。汝欲亂而家,吾弗能禦;汝慎勿以斯言亂吾國也。儒者或身若不勝衣,言若不出口,然腹中貯儲,有過人者,何可易視也!”

既而出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明年,復以翰林學士承旨召還。時中書平章政事闕員,近臣欲有所薦用,以言覘帝意,帝曰:“平章已有人,今行半途矣。”近臣知帝意在庫庫,不復薦人,至京七日,感熱疾卒。家貧,幾無以為斂。帝聞,震悼,賜賻銀五錠,其所負官中營運錢,臺臣奏以罰布為之代償。

六月,廬州張順興出米賑饑,旌其門。

秋,七月,丁亥,河決濟陰,漂官民廬舍殆盡。

丙午,命額森特穆爾、特穆爾達實並為禦史大夫。詔作新風紀。

八月,帝至自上都。

九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辛醜,以中書右丞達實特穆爾為翰林學士承旨,中書參知政事綽斯戩為右丞,資政院使多爾濟巴勒為中書參知政事。旋命多爾濟巴勒同知經筵事、提調宣文閣。時纂集《至正條格》,多爾濟巴勒曰:“是書上有祖宗制誥,安得獨稱今日年號;又律中條格,乃其一門耳,安可獨以為書名!”時相不能從,唯除制誥而已。

冬,十月,壬子,以中書平章政事賀惟一為禦史大夫。初,惟一遷宣徽院使,宣徽典飲膳,權勢多橫索,惟一取簿閱之,惟太常禮儀使阿喇布哈一無所需,惟一因言於帝,請擢居近職,且厚賜之。故事,臺端非國姓不以授,惟一固辭,詔特賜蒙古氏,而改其名曰泰費音。

辛酉,命諸臣奉宣撫巡行天下。

集賢侍講學士蘇天爵巡京畿道,究民所疾苦,察吏之奸貪,其興除者七百八十有三事,其糾劾者九百四十有九人。都人有包、韓之譽。然以忤時相意,竟坐不稱職,罷歸。

辛未,遼、金、宋三史成。右丞相阿嚕圖進之,鼓吹導從,自史館進至宣文閣,帝具禮服接之,因謂群臣曰:“史既成書,前人善者取以為法,惡者取以為戒,非獨為君者當然,人臣亦宜知之。”是日,大宴群臣於宣文閣。托克托進曰:“給事中、殿中侍禦史所紀錄陛下即位以來事跡,亦宜漸加修撰,收入金滕。”帝曰:“待朕它日歸天,令吾兒修之可也。仍以禦圖書封藏金滕,自今以後,不許有所入。”托克托遂不復言。時給事、殿中之職,皆紈礻誇子弟為之,備員而已,全無所書,史事遂廢。

己卯,監察禦史布克達實裏請罷造作不急之務。

十一月,甲午,《至正條格》成。

奉元路民陳望叔,偽稱雅克特古斯太子,伏誅。

十二月,丁巳,詔定薦舉守令法。

是歲,以河決,遣禮部尚書臺哈布哈奉珪玉、白馬致祭於河神。臺哈布哈還,言:“淮安以東,河入海處,宜仿宋置撩清夫,用輥江龍鐵埽撼蕩沙泥,隨潮入海。”朝廷從其言。會用夫屯田,其事中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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