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定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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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乙未,以柰曼岱為平章政事,善僧為右丞相。

帝以元夕,命有司於禁中張燈山為樂。監察禦史趙師魯上言:“燕安怠惰,肇荒淫之基;奇巧珍玩,發奢侈之端。張燈雖細事,而縱耳目之欲,則上累日月之明。”帝遽命罷之,仍賜上尊酒,以嘉其忠直。

辛醜,諸王、大臣請立皇太子。

壬寅,以故丞相拜珠子達勒瑪實哩為宗仁衛親軍都指揮使,徹爾哈為左右衛阿蘇親軍都指揮使。

自延祐末,水旱相仍,民不聊生。及拜珠入相,振立綱紀,裁不急之務,杜僥幸之門。英宗倚之,相與勵精圖治,故天下晏然有樂生之心。奸臣畏之,卒構鍋難。特克實等既伏誅,帝乃詔有司備儀衛,百官、耆宿前導,輿拜珠畫像於海雲寺,大作佛事,觀者萬數,無不嘆惜泣下。中書言:“拜珠盡忠效節,殞於群兇,宜賜褒崇,以光後世。”制贈清忠一德功臣、太師、上柱國,追封東平王,謚忠獻。復官其二子,以長宿衛。

拜珠母齊喇氏,年二十二,寡居守節。初,拜珠為太常禮儀使,方弱冠,吏就第請署事,適在後圃閱群戲,母厲聲呵之曰:“官事不治,若所為,豈大臣事耶?”拜珠深自克責。一日,入內侍宴,英宗素知其不飲,是日,強以數杯。既歸,母戒之曰:“天子試汝量,故強汝飲。汝當日益戒懼,無酣於酒。”又嘗代祀睿宗原廟,歸,母問之曰:“真定官府待汝若何?”對曰:“所待甚重。”母曰:“彼以天子威靈,汝先世勛德故耳,汝何有焉!拜珠之賢,母之教也。後封東平王夫人。

命僧諷西番經於天光殿。

甲辰,敕譯《列聖制誥》及《大元通制》,刊本賜百官。

戊申,八番生蠻來附,置長官司以撫之。

己酉,命諸王遠徙者悉還其部。召親王圖蔔特穆爾於瓊州,阿穆爾克於大同。初,英宗在上都,謂拜珠曰:“朕兄弟實相友愛,曩以小人譖訴,俾居遠方,當亟召還,明正小人離間之罪。”未及召而遇弒,至是帝悉召之。

甲寅,敕高麗王王璋歸國。璋嘗請於仁宗,降禦香,南遊江、浙,至寶陀山而還。及英宗即位,復請降香於江南,許之。行至江南,遣使急召,令騎士擁逼以行,璋侍從皆奔竄。還至京師,命中書省護送本國安置。璋遲留不即發,英宗下璋於刑部。既而祝,置之石佛寺,尋又流璋於吐番。帝即位,以大赦得還。至是命璋還本國,仍歸其沈王印。

丙辰,賜故監察禦史觀音保、索約勒、哈迪密實妻子鈔各千錠。

敕封解州鹽池神曰靈富公。

賑廣德諸州饑。

虞集赴召至京師,除國子司業,尋遷秘書少監。

翰林侍講學士袁桷辭歸,許之。桷嘗請購求遼、金、宋三吏遺書,為議以上,所列應采之書,最為該博,時不能用。

二月,丁巳朔,作顯宗影堂。

己未,修西番佛事於壽安山,僧四十人,三年乃罷。

庚申,監察禦史傅巖起、李嘉賓言:“遼王托克托,乘國有隙,誅屠骨肉,其惡已彰,恐懷疑貳。如令歸籓,譬之縱虎出柙。請廢之,別立近族以襲其位。”不報。

甲子,作佛事,命僧八百人及倡優百戲,導帝師遊京城。

先是英宗在上都,使左丞蘇蘇召翰林吳澄撰《金字藏經序》,澄曰:“主上寫經祈福,甚盛舉也。若用以追薦,臣所未知。蓋福田利益,雖人所樂聞,而輪回之事,彼習其學者,猶或不言。不過謂為善之人,死則上通高明,其極品與日月齊光;為惡之人,死則下淪汙穢,其極下則與沙蟲同類。其徒遂為薦拔之說以惑世人。今列聖之神,上同日月,何庸薦拔!且國初以來,寫經追薦,不知幾舉,若未效,是無佛法矣;若已效,是誣其祖矣。撰為文辭,不可以示後世,請俟駕還奏之。”會南坡之變,事得寢。及帝即位,佛事益盛。

舊制,臺憲歲各舉守令、推官二人,有罪連坐。至是言其不便,庚午,命中書復於常選擇人用之。

壬申,上大行皇帝尊謚曰睿聖文孝皇帝,廟號英宗,國語曰格根皇帝。

甲戌,浙江行省左丞趙簡,請開經筵及擇師傅,令太子及諸王大臣子孫學。遂命平章政事張珪、翰林學士承旨呼圖嚕圖爾密實、學士吳澄、集賢直學士鄧文原,以《帝範》、《資治通鑒》、《大學衍義》、《貞觀政要》等書進講,復敕右丞相額森特穆爾領之。文原尋以疾致仕歸。

丁醜,監察禦史宋本言:“逆賊特克實等雖伏誅,其黨樞密副使阿薩爾,身親弒逆,以告變得不死,竄嶺南,請早正天討。”先是太廟仁宗室主為盜竊去,久而未獲,本言:“在法,民間失盜,捕之違期不獲猶治罪。太常失典守及在京應捕官,皆當罷去。”又言:“中書宰執日趨禁中,固寵茍安,兼旬不至中堂,壅滯機務。宜戒飭臣僚,自非入宿衛日,必詣所置治事。”皆不報。

戊寅,監察禦史李嘉賓劾逆黨左阿蘇衛指揮使圖特穆爾,罷之。

賑紹興諸路饑。

先是至治末,詔作太廟,議者習見同堂異室之制。乃作十三室,未及遷奉而國有大故。有司疑於昭穆之次,命集議之。吳澄議曰:“世祖混一天下,悉考古制而行之。古者天子七廟,廟各為宮,太祖居中,左三廟為昭,右三廟為穆,神主各以次遞遷。其廟之宮,頗如今之中書六部。夫省部之設,亦仿金、宋,豈以宗廟敘次而不考古乎?”時有司以急於行事,竟如舊制雲。

國學舊法,每以積分次第,貢以出官。執政用監丞張起巖議,欲廢之,而以推擇德行為務,中書左司員外郎許有壬折之曰:“積分雖未盡善,然可得博學能文之士。若曰惟德行之擇,其名固嘉,恐皆厚貌深情,專意外飾,或懵不能識一丁矣。”

三月,丁亥朔,罷徽政院,立詹事院。

以同知宣政院事楊庭玉為中書參知政事。

以秘書少監虞集為禮部考試官。初,集與元明善劇論以相切劘,明善言集治諸經,惟程、硃諸儒傳註耳,自漢以來先儒所嘗盡心者,考之殊未博。集初不相下,後以明善之言為然,每見明經之士,即以其言告之。至是謂同列曰:“國家科目之法,諸經傳註各有所主者,將以一道德,同風俗,非欲使學者專門擅業,如近代《五經》學究之固陋也。聖經深遠,非一人之見可盡。試藝之文,惟其高者取之,不必先有主意;若先定主意,則求賢之心狹,而差自此始矣。”後兩為考官,率持是說,故所取每稱得人。

戊戌,廷試進士,賜巴喇、張益等八十四人及第、出身;會試下第者亦賜教官有差。

庚子,以四川行省平章政事囊嘉岱兼宣政院使,往征西番。

丙午,禦大明殿,冊巴拜哈斯氏為皇後,皇子喇實晉巴為皇太子。

己酉,以皇子巴的瑪伊爾克布嗣封晉王。

泰寧王邁努卒,以其子策璘沁多爾濟嗣。

庚戌,監察禦史宋本、李嘉賓、傅巖起言:“太尉、司徒、司空,三公之職,濫假僧人,及會福、殊祥二院,並辱名爵,請罷之。”不報。

以臨洮諸縣旱饑,賑之。

廣西橫州猺寇永淳縣。

夏,四月,戊午,廉恂罷,為集賢大學士,食其祿終身。

己未,以硃字詔賜帝師所居薩斯嘉部。

庚申,詔整飭禦史臺。

作昭聖皇後禦容殿於普慶寺。

親王圖蔔特穆爾還,至潭州,有詔止之。居數月,乃行。辛酉,至上都,賜車帳、駝馬。

甲子,帝如上都。以講臣多高年,命虞集與侍讀學士王結執經以從,集自是歲常在行經筵之制,取經史中切於心德治道者,用國語、漢文兩進讀。潤譯之際,患夫陳聖學者未易盡其要,指時務者難於極其情,每選一時精於其學者為之,猶數日乃成一篇。集為反復古今名物之辨以通之,然後得以無訛。其辭之所達,萬不及一,則未嘗不退而竊嘆也。

發兵民築渾河堤。

辛未,月食既。

癸酉,以太子詹事圖們特爾為中書平章政事。

甲戌,命咒師作佛事以厭雷。

庚辰,以風烈、月食、地震,手詔戒飭百官,並令大都守臣集議以聞。王結昌言於朝曰:“今朝廷君子小人混淆,刑政不明,官賞太濫,故陰陽錯謬,咎征薦臻,宜修政事以弭天變。”

時宿衛士自北方來者復遣歸,乃百十為群,剽劫殺人桓州道中。既逮捕,舒瑪爾節奏釋之。蒙古千戶使京師,宿邸中,適民間硃甲妻女車過邸門,千戶悅之,並從者奪以入。硃泣訴於中書,舒瑪爾節庇不問。於是國子監丞宋本復抗言:“特克實餘黨未誅,仁廟神主盜未得,桓州盜未治,硃甲冤未伸,刑政失度,民憤天怨,災異之見,職此之由。”辭氣激奮,眾皆聳聽。

辛巳,太廟新殿成。

五月,丁亥,監察禦史董鵬南、劉潛等以災異上言:“平章柰曼臺,宣政院使特穆爾布哈,詹事圖們達爾,黨附逆徒,身虧臣節,太常守廟不謹,遼王擅殺宗親,布哈實裏矯制亂法,皆蒙寬宥,甚為失刑,宜定其罪以銷天變。”不允。

己醜,帝諭都爾蘇曰:“朕即位以來,無一人能執法為朕言者。知而不言則不忠,且陷人於罪。繼自今,凡有所知,宜悉以聞,使朕明知法度,斷不敢自縱。非獨朕身,天下一切政務能守法以行,則眾皆乂安,反是則天下罹於憂苦矣。”又曰:“凡事防之於小則易,救之於大則難。爾其以朕言明告於眾,俾知所慎。”

壬辰,禦史臺圖呼魯、寧珠言:“禦史奏災異屢見,宰相宜避位以應天變,可否仰自聖裁。顧惟臣等為陛下耳目,有徇私違法者,不能糾察,慢官失守,宜先退避以授賢能。”帝曰:“禦史所言,其失在聯,卿等何必遽爾!”圖呼魯又言:“臣已老病,恐誤大事,乞先退。”於是中書省臣烏溫都爾、張珪、楊庭玉皆抗疏乞罷。丞相舒瑪爾節、都爾蘇言:“比者災異,陛下以憂天下為心,反躬自責,謹遵祖宗聖訓,修德慎行,敕臣等各勤乃職,手詔至大都,居守省臣皆引罪自劾。臣等為左右相,才下識昏,當國大任,無所襄贊,以致災祲,罪在臣等,所當退黜,諸臣何罪!”帝曰:“卿若皆辭避而去,國家大事,朕孰與圖之!宜各相諭,以勉乃職。”

癸巳,前翰林學士小雲石哈雅卒,贈集賢學士,追封京兆郡公,謚文靖。初,議科舉事,小雲石哈雅多所建明,忽喟然嘆曰“辭尊居卑,昔賢所尚也。今禁林清選,與所讓軍資孰高?人將議吾後矣。”乃稱疾,辭還江南,賣藥於錢塘市中;詭姓名,易服色,人無有識之者。

戊午,遷列聖神主於太廟新殿。

辛醜,循州猺寇長樂縣。

丙午,禦史高奎上書,請求直言,辨邪正,明賞罰,帝善其言,賜以銀幣。

己酉,賓州民方二為寇,有司捕擒之。

癸醜,詹事丞回回請如裕宗故事,擇名儒輔太子,敕中書省臣訪求以聞。回回,博果密之子,庫庫之兄也,敦默寡言,嗜學能文,歷山南、淮西、河南廉訪使,皆有政聲。

中書平章政事張珪與樞密院、禦史臺、翰林、集賢兩院官極論當世得失,與左右司員外郎宋文纘詣上都奏之,其略曰:

“前宰相特們德爾,奸狡險深,陰謀叢出,專政十年,始以贓敗。諂附權奸實勒們及嬖幸額勒實班之徙,茍全其生,尋任太子太師。未幾,仁宗賓天,乘時幸變,再入中書。當英廟之初,與實勒們等恩義相許,表裏為奸,誣殺蕭、楊等以快私怨。天討元兇,實勒們之黨既誅,坐要上功,遂獲信任,諸子內布宿衛,外據顯要,蔽上抑下,杜絕言路,賣官鬻獄,威福己出。由是群邪並進,如逆賊特克實之徒,名為義子,實其心腹,構成弒逆;其子索諾木,親與逆謀,雖剖棺戮屍,誅滅其家,猶不足以蔽罪;今復回給所籍家產,諸子尚在京師,夤緣再入宿衛。世祖時,阿哈瑪特貪殘敗事,雖死猶正其罪,況如特們德爾之奸惡者哉!宜遵成憲,仍籍特們德爾家產,遠竄其子孫外郡,以懲大奸。特克實之黨,結謀弒逆,天下之人,痛心疾首。比奉旨:‘諸王額特布哈等亦已流竄,逆黨脅從者眾,何可盡誅!後之言事者其勿復舉。’臣等議:古法,弒逆,凡在官者殺無赦。聖朝立法,強盜劫殺庶民,其同情者,猶且首從俱罪。況弒逆之黨,天地不容,宜誅額特布哈之徒以謝天下。遼王托克托,位冠宗室,居鎮遼東,乘國家有變,報復仇忿,殺親王、妃、主百餘人,分其羊馬畜產,殘忍骨肉,聞者切齒。今不之罪,乃復厚賜放還,臣恐國之綱紀,由此不振。且遼東地廣,素號重鎮,若使托克托久居,彼既縱肆,將無忌憚。況令死者含冤,感傷和氣。宜削奪其爵土,置之他所,以彰天威。

“武備卿濟裏,前太尉布哈,以累朝待遇之隆,俱致高列,不思補報,專務奸欺,矯制令鷹師強收鄭國寶妻古哈,刑曹逮鞫服實,竟原其罪。夫匹婦含冤,三年不雨,以此論之,即非細務。宜以濟裏、布哈仍付刑曹,鞫正其罪。

“賈胡中賣寶物,始自成宗,分珠寸石,售直萬金。以經國有用之鈔,而易此不濟饑寒之物,大抵皆時貴與中貴之人妄稱呈獻,冒給回賜,高其價直,且至十倍,蠶蠹國財,暗行分用。宜下令禁止,其累朝未酬寶價,俟國用饒給日議之。比者建西山寺,損軍害民,費以億萬計,近詔雖罷之,又聞奸人乘間奏請,復欲興修。宜守前詔,示民有信。

“蕭拜珠、楊多爾濟等,枉遭誣陷,籍其家以分賜人,比奉明詔,還給元業,子孫奉祀,家廟修葺茍完,未及寧處,復以其家財仍賜舊人,止酬以直,即與再罹斷沒無異。宜如前詔以元業還之,量其直以酬後所賜者,則人無冤憤矣。額森特穆爾之徒,遇硃太醫妻女過省門外,強拽以入,奸宿館所。有司以扈從上都為解,竟勿就鞫。宜遵世祖成憲,以奸人付有司鞫之。

“廣州東莞縣大步海及惠州珠池,始自大德元年奸民劉進、程連言利,分蜑戶七百餘家,官給之糧,三年一采,僅獲小珠五兩、六兩,入水為蟲魚傷死者眾,遂罷珠戶為民。其後同知廣州路事塔齊爾等又獻利於實勒們,創設提舉司監采;廉訪司言其擾民,復罷歸有司。既而內正少卿魏溫都爾冒啟中旨,馳驛督采,耗廩食,疲民驛,非世祖舊制,請悉罷之。

“特克實弒逆之變,學士布哈、指揮布延呼裏、院使圖古思,皆以無罪死;特們德爾專權之際,禦史徐元素以言事瑣項死東平,及賈圖沁布哈之囑,皆未申理。宜追贈死者,優敘其子孫。

“內外增置官署,員冗俸濫,白丁驟升,出身入流,壅塞日甚,軍民俱蒙其害。宜悉遵世祖成憲,凡至元三十年以後,改升創設,員冗者悉減並除罷之。

“自古聖君,惟誠於治政,可以動天地,感鬼神,未嘗僥福於僧道也。至元三十年,醮祠佛事之目,止百有二;大德七年,再立功德使司,積五百餘。僧徒又復營幹近侍,買作佛事,歲用鈔數千萬錠。僧徒貪慕貨利,養妻子,彼行既不修潔,適足褻慢天神,何以要福!比年佛事愈繁,累朝享國不永,致災愈速,事無應驗,斷可知矣。宜罷功德使司,其在至元三十年以前及累朝忌日醮祠佛事名目,止令宣政院主領修舉,餘悉罷。遊惰之徒,妄投宿衛部屬及宦者、女紅、太醫、陰陽之屬,不可勝數。一人收籍,一門蠲復;一歲所請衣馬芻糧,數十戶所征入不足以給之,耗國損民為甚。宜如世祖時支請之數給之,餘悉簡汰。

“參蔔郎盜,始者劫殺使臣,利其財物而已,至用大師,期年不戢,傷我士卒,費國貲糧。宜遣良使抵巢招諭,仍敕邊吏勿生事,則遠人格矣。

“世祖時,準北內地惟輸丁稅,特們德爾為相,專務聚斂,遣使括勘兩淮、河南田土,重並科糧,又以兩淮、荊襄沙磧作熟收征,僥名興利,農民流徙。宜如舊制,止征丁稅,其括勘之糧及沙磧之稅悉除之。

“世祖左右之臣,雖甚愛幸,未聞無功而給一賞者。比年賞賜泛濫,蓋因近侍之人,窺伺天顏嘉悅之際,或稱乏財無居,或稱嫁女娶婦,或以技物呈獻,遞互奏請,要求賞賜,既傷財用,復啟幸門。自今以後,非有功勛勞效著明實跡,不宜加以賞賜,請著為令。”

議凡數千言,辭甚剴切。六月,庚申,珪至上都,奏上,帝不允。珪復進曰:“臣聞日食修德,月食修刑,應天以實不以文,動民以行不以言,刑政失平,故天象應之,惟陛下矜察,允臣等議悉行之。”帝終不能用。

癸亥,作禮拜寺於上都及大同路。

丙寅,遣使招諭西番。

遣庫庫楚等詣高麗,取女子三十人。

廣西、左、右兩江黃勝許、岑世興乞遣其子弟朝貢,許之。

丁卯,大幄殿成。

癸酉,帝受佛戒於帝師。

己卯,詔:“疏決系囚,存恤軍士,免天下和買雜役三軍,蜑戶差稅一年。遠仕瘴地,身故不得歸葬,妻子流落者,有司資給遣還,仍著為令。”

雲南大理路你囊為寇。

是月,大同渾源河、直定滹沱河、陜西渭水、黑水、渠州江水皆溢,並漂民廬舍。

秋,七月,丙戌,思州平茶楊大車、酉陽州冉世昌寇小石耶、凱江等寨,調兵捕之。

癸卯,罷廣州、福建等處采珠蜑戶為民,仍免差稅一年。

丁未,中書省言:“東宮衛士,先朝止三千人,今增至萬七千,請命詹事院汰去,仍依舊制。”從之。

戊申,以籍入特們德爾及子班坦、觀音努貲產給還其家。

是月,朝邑、楚丘、濮陽黃河溢,固安州清河溢,任縣沙、灃、洛水皆溢;真定、廣平、廬州等十一郡雨傷稼;龍慶州雨雹,大如雞卵,平地深三尺;定州唐河溢、山崩。免河渠營田租,餘賑恤有差。

廣西慶遠猺酋潘父絹等率眾來降,署簿、尉等官有差。

八月,丙辰,享太廟。

丁巳,禁言赦前事。

庚申,市牝馬萬匹,取陿酒。

庚午,作中宮金脊殿。

辛未,繪帝師帕克斯巴像十一。頒各行省,俾塑祀之。

丁醜,帝至自上都。

罷浚玉泉山河役。

癸未,秦州成紀縣大雨,山崩水溢,壅土至來谷河成丘阜。

九月,丙申,葺太祖神禦殿。

乙巳,昭聖元獻皇後忌日,修佛事,飯僧萬人。

癸醜,奉元路長安縣大雨,灃水溢;延安路洛水溢。

冬,十月,丁巳,監察禦史王士元請早諭教太子,帝嘉納之。

戊午,享太廟。

庚申,命左右相日直禁中,有事則赴中書。

己巳,雲南車裏蠻為寇,遣鄂爾多招諭之,其酋出降。

壬申,安南國世子陳日爌遣使朝貢。

真州珠金沙河、吳江州諸河淤塞,詔有司傭民丁浚之。

丁醜,封親王圖蔔特穆爾為懷王,賜金印。

徒封雲南王旺沁為梁王,仍以其子特穆爾襲封雲南王。

壬午,肇慶猺黃寶才等降。

延安路饑,發義倉賑之;廣東道及武昌江夏縣饑,賑糶有差。

以魯國大長公主女適懷王。

十一月,癸巳,遣兵部員外郎宋本、吏部員外郎鄭立、阿魯輝、工部主事張成、太史院都事費著,分調閩海、兩廣、雲南、四川選。

辛醜,造金字蓋飾,以七寶貯佛舍利。

甲辰,作歇山鹿頂樓於上都。

庚戌,招諭融州蠻。

賑河間等路饑。

十二月,癸醜,以岑世興,黃勝許為安遠大將軍,遙領漢洞軍民安撫使,世興仍來安路總管。勝許致仕,其子誌熟襲上思州知州。

乙卯,雲南猺阿吾及歪鬧為寇,行省督兵捕之。

庚申,同州地震,有聲如雷。

癸亥,鹽官州海水溢,屢壞堤障,浸城郭,遣使祀海神,仍與有司視形勢所便。還,請壘石為塘,帝曰:“築塘,是重勞吾民也,其增石囤捍禦。”

丙寅,命翰林、國史院纂修英宗、顯宗《實錄》。

敕:“內外百官,凡行朝賀等禮,雨雪免朝服。”

辛未,新作棕殿成。

己亥,太白經天。

曲赦重囚三十八人,為三宮祈福。

夔路容米洞蠻田先什用等九洞為寇,四川行省遣使諭降五洞,餘發兵捕之。

太子賓客巴圖,江浙行省平章鄂啰歡之次子也,以疾辭職,寓居高郵。英宗命為江南行臺禦史大夫,巴圖固辭,詔以平章之祿歸養於家,復賜鈔十萬緡。所服藥須空青,詔遣使江南訪求之,巴圖辭謝曰:“臣曩膺重寄,深懼弗稱,況敢叨濫厚祿以受重賜乎!”並以所給平章之祿歸有司。是歲,還京師,卒。朝廷知其貧,賻鈔二萬五千貫。禦史奏益一萬貫,仍還所辭祿。妻鴻吉哩氏弗受,曰:“始巴圖仕於朝,不敢虛受廩祿,今沒矣,茍受是祿,非其意也。”卒辭之。

王克敬為兩浙鹽運使司,首減紹興民食鹽五千引。溫州逮犯私鹽者,以一婦人至,怒曰“豈有逮婦人千百裏外與吏卒雜處者!自今毋得逮婦人!”建議著為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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