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大三年

《續資治通鑒》 > 元紀十五 > 至大三年

春,正月,癸未,省中書官吏,自客省使而下一百八十一員。

李孟入見於玉德殿,帝指孟謂宰執大臣曰:“此皇祖妣命為朕賓師者,宜速任之。”乙酉,特授孟榮祿大夫、平章政事、集賢大學士、同知徽政院事。

戊子,禁近侍諸人外增課額及進他物有妨經制。

丁亥,白虹貫日。

營五臺寺,役工匠千四百人,軍三千五百人。

辛卯,立皇後鴻吉哩氏。

乙未,定稅課法。諸色課程,並系大德十一年考校,定舊額、元增總為正額,折至元鈔作數。自至大三年為始,餘止以十分為率,增及三分以上為下酬,五分以上為中酬,七分以上為上酬,增及九分為最,不及三分為殿。所設資品官員,以二周歲為滿。

癸卯,改太子少詹事為副詹事,擢詹事丞王約為之。

約嘗諫太子節飲,詞意懇切,太子嘉納。一日,太子如西園觀角牴戲,命取繒帛賜之。約入,遙見,問曰:“汝何為來?”太子遽止之。又欲觀俳優,事已集而約至,即命罷去。其見敬禮如此。

乙巳,令中書省官吏,如安圖居中書事時例存設,其已汰者,尚書省遷敘。

二月,癸未,浚會通河,給鈔四千八百錠、糧二萬一千石以募民。

乙醜,尚書省言:“官階差等,已有定制,近奉聖旨、懿旨、令旨要索官階者,率多躐等,願依世祖舊制,次第給之。”制可。

丁卯,尚書省言:“至元鈔初行,即以中統鈔本供億及銷其板。今既行至大銀鈔,宜以至元鈔輸萬億庫,銷毀其板,止以至大鈔與銅錢相權通行為便。”從之。

己巳,寧王庫庫楚,與越王圖喇子喇特納實哩謀為不軌,事覺,下庫庫楚獄,竄喇特納實哩於漠北,磔西僧特哩等二十四人於市。遂欲誅庫庫楚,平章政事特爾格獨辨其誣,詔釋之,流於高麗。

三寶努賜號達喇罕,以庫庫楚食邑清州賜之,自達嚕噶齊而下,並聽舉用。

壬申,約蘇加尚書左丞相、行平章政事,封齊國公。

三月,庚寅,尚書省言:“初,世祖以哈都叛,積其分地五戶絲為幣帛,俟其來降賜之,藏二十餘年。今其子徹伯爾感慕德化,歸覲朝廷,請以賜之。”帝曰:’世祖謀慮深遠若是,待諸王朝會,頒賞既畢,卿等備述其故,然後與之,使彼知所愧。”

壬辱,帝如上都。

夏,四月,辛未,賜角抵者阿爾銀千兩,鈔四百錠。

丙子,增國子生為三百員。

五月,癸巳,賑東平饑。

六月,丁未朔,詔尚書右丞相托克托、左丞相三寶努總治百司庶務,並以尚書省奏行。

三寶努等勸帝立皇子為皇太子。托克托方獵於柳林,亟召之還。三保努曰:“建儲議急,故相召耳。”托克托驚曰:“何謂也?”曰:“皇子浸長,聖體近日倦勤,儲副所宜早定。”托克托曰:“國家大計,不可不慎。曩者太弟躬定大事,功在宗社,位居東宮,已有定命。自是兄弟叔侄世世相承,孰敢紊其序者!”三寶努曰:“今日兄已授弟,後日叔當授侄,能保之乎?”托克托曰:“在我不可渝。彼失其信,天實鑒之。”三寶努莫能奪其議。

己酉,立上都、中都等處銀冶提舉司。尚書省言:“拜都嚕斯雲,雲州、潮河等處產銀,令往試之,得銀六百五十兩。”詔以拜都嚕斯為銀冶提舉司達嚕噶齊。

壬申,以西北諸王徹伯爾等來朝,告祀太廟,特設宴於大廷。故事,凡大宴,必命近臣敬宣王度,以為告戒。托克托薦濟爾哈呼,具其言以進,果稱旨。帝嘆曰:“博勒呼、博爾濟,前朝人傑,托克托今世人傑也!”即以所進之言授托克托。及諸王大臣被宴就列,托克托即席陳西北諸籓始離終合之由,去逆效順之義,詞旨明暢,聽者傾服。

賜長克托及三寶努珠衣,又封三寶努為楚國公,以常州路為分地。

是月,荊門州大水,山崩,壞官廨民居二萬餘間,死者二千餘人。汝州、六安州俱大水。

秋,七月,丙戌,循州大水,漂沒廬舍。

癸巳,給親民長吏考功印歷,令監治官歲終驗其行跡,書而上之,廉訪司、禦史臺、尚書禮部考校以為升黜。

己亥,禁權要商販挾聖旨、懿旨、令旨阻礙會通河民般者。

八月,甲寅,白虹貫日。

丙辰,以行用銅錢詔諭中外。

己巳,尚書省言:“今歲頒賚已多,凡各位下奏聖旨、懿旨、令旨賜財物者,請分汰。”帝曰;“卿等但具名以進,朕自分汰之。”

九月,丙戌,帝至自上都。

壬辰,皇太子言:“司徒劉夔,乘驛省親江南,大擾平民,二年不歸。”詔罷之。

監察禦史張養浩上時政書。其略曰:’自古國家之難,多伏於治平無事之日。為人臣者欲及未然而言,則恐無實跡,人主忽焉而莫之信;欲俟已然而言,又恐事成不救,貽人主無可奈何之憂。世徒知聽言者難,而不知進言者之為尤難也。

“陛下龍飛之始,詔中外一遵世祖皇帝舊制;而近年以來,稽厥廟謨,無一不與世祖異者。豈陛下欲自成一代之典,以祖宗為不必法歟?將臣下工為佞詞,陰變之而陛下不知也?世祖時,官外者有田,今乃假祿米以奪之;世祖時,江南無質子,今乃入泉谷以誘之;世祖時,用人必循格,今乃破憲法以爵之;世祖時,守令三載一遷,今則限九年以困之;世祖時,楮幣有常數,今則隨所費以造之;世祖時,臺省各異選,今則侵其官而代之;世祖時,墨敕在所禁,今則開幸門以納之;世祖時,課額未嘗添,今則設苛禁以括之;世祖時,言事者無罪,今則務鍛煉以殺之。當國者奸謀詭計,謬論作忠,以熒惑朝廷,欺天罔人,惟己是利,陛下信彼方深,任彼方篤。今天下籓鎮無有,外敵無有,大盜竊發者無有,宦官作福者無有,女謁亂政者無有,然而所以未極於治者,良由任事之臣惟知曲意迎合,而不知進逆耳之忠言,惟務一切更張,而不知繩武祖宗,足以為法。今則姑舉害政之太甚者十事為陛下言之:

“一曰賞賜太侈。貨財非經天降,皆世祖銖累寸積而致之,百姓罷精殫力而奉之。四方萬裏之外,窮鄉陋邑,疫魂嫠婦,發鶴於耕,手龜於織;采玉者躡不測之淵,煎鹵者抱無涯之苦。比至積微成巨,改樸以文,為功幾許,為費幾何,然後得入於官。水舸陸輿,兵民警衛,沒則責償於見官,壞則倍征於來者。其在下者有如是之難,茍因一笑之歡,一醉之適,不論有功無功,紛紜賜予,豈不灰民心,糜國力哉?

“二曰刑禁太疏。法者,天下公器,將以威奸弼教也。比見近年臣有贓敗,各以左右賄賂而免;民有賊殺,多以好事赦宥而原。加以三年之中,未嘗一歲無赦。殺人者固已幸矣,其無辜而死者,冤孰伸耶?臣嘗官縣,見詔郝之後,罪囚之出,大或仇害事主,小或攘奪編氓,有朝蒙恩而夕被執,旦出禁而暮殺人,數四發之,未嘗一正厥罪者;又有始焉鼠偷,終成狼虎之噬,遠引虎攀,根連株逮,故蔓其獄,未及期歲,又復宥之。古之赦令出人不意;今詔稿未脫,奸民已群然誦之,乘隙投機,何事不有!以致為官者不知所畏,罪露則逃;為民省不知所憂,釁禍益熾;甚非導民以善之義。

“三曰名爵太輕。陛下正位宸極,皇太子冊號東宮以來,由大事初定,喜激於中,故左右之人,往往爵之太高,祿之太重,微至優伶、屠沽、僧道,有授左丞、平章、參政者。其他因修造而進秩,以技藝而得官,曰國公,曰司徒,曰丞相者,相望於朝。

自有國以來,名器之濫,無甚今日。夫爵祿,人君所以厲世磨鈍。因一時之歡,加以極品之貴,則有功者必曰:‘吾艱苦如此而得之,彼優遊如此而得之!’自今孰肯赴湯蹈火以徇國家之急哉!

“四曰臺綱太弱。禦史臺乃國家耳目所在,近年綱紀法度,廢無一存。昔在先朝,雖掾吏之微,省亦未嘗敢預其選;今臺閣之官,皆從尚書省調之。夫選尉,所以捕盜也,尉雖不職,而使盜自選之,可乎?自古奸臣欲固結恩寵,移奪威權者,必先使臺諫默然,乃行其誌,臣不容不言於未然也。

“五曰土木太盛。累年山東、河南諸郡,蝗、旱洊臻,郊關之外,十室九空,民之扶老攜幼就食他所者,絡繹道路,其他父子、兄弟、夫婦至相與鬻為食者,比比皆是。當此災異之時,朝廷宜減膳、徹樂、去幾、緩刑,停一應不切之役。今創城中都,崇建南寺,外則有五臺增修之擾,內則有養老宮殿營造之勞,括匠調軍,旁午州郡,或度遼伐木,或濟江取材,蒙犯毒瘴,崩淪壓溺而死者,無日無之;糧不實腹,衣不覆體,萬目肙肙,無所控告,以致道上物故者,在所不免。以此疲氓,使佛見之,陛下知之,雖一日之工,亦所不忍。彼董役者惟知鞭撲趣成,邀功幸賞,因而盜匿公費,奚暇問國家之財詘,生民之力殫哉!

“六曰號令太浮。近年朝廷用人,不察其行,不求諸公,縱意調罷,有若弈弈,其立法舉政,亦莫不爾。雖制誥之下,未嘗有旬月、期年而不變者;甚則朝出而夕改,甫行而即止,一人昉仕,而代者踵隨,不惟取笑於一時,又貽口實於後世。廟堂之上,舉措如此,則外方諸郡,事體可知。原其所以致此者,蓋由執政偏心自用,恃寵大言,或急於迎合之私,或牽於好惡之過,輕率無謀,而徒為是紛擾也。

“七曰幸門太多。比見天下邪巫、淫僧、庸醫、謬蔔、遊食、末作,及因事亡命無賴之徒,往往依庇諸侯王、駙馬為其腹心羽翼,無位者因之以求進,有罪者以之而祈免,出則假其勢以淩人,更因其眾以結黨;入則離間宗戚,造構事端。啖以甘言,中以詭計,中材以下,鮮不為其所惑。近如庫庫楚,賴發覺之早,未及生變,豈可不為之寒心也哉!

“八曰風俗太靡。風俗者,國家之元氣也。方今之俗,以偽相高,以華相尚,以冰蘗為沽譽,以脂韋為達時,以吹毛求疵為異能,以走勢趨炎為合變,順巳者雖跖、喬而必用,逆己者雖夷、惠而莫容;自非確然有守,不顧一世非笑者出而正之,則未易善其後也。

“九曰異端太橫。今釋、老二氏之徒,畜妻育子,飲醇啖腴,萃逋逃遊惰之民,為暖衣飽食之計,使吾民日羸月瘠,曾不得糠粃以實腹,襤縷以蓋體。今日通《藏經》,明日排好事,今年造某殿,明歲構某宮,凡天下人跡所到,精藍勝觀,棟宇相望,使吾民穴居露處,曾不得莖芽撮土以覆頂托足。昔世祖嘗欲沙汰天下僧道有室者,籍而民之,後奪於眾多之口,尋復中止。臣嘗略會國家經費,三分為率,僧居二焉。近者至大二年十一月,昊天寺無因而火,天意較然,可為明鑒。望自今諭諸省臣,凡天下有夫、有室、僧、尼、道士、女冠之流,移文括會,並勒為民,以竟世祖欲行未及之意。

“十曰取相之術太寬。比聞中外皆曰,朝廷近年命相,多結寵入狀以自求進。自古豈有入狀而為宰相之理!望自今有大除拜,宜下群臣會議,惟人是論,毋以己所好惡、上所愛憎者以私去取。”

養浩言切直,當國者不能容,遂除翰林待制,復構以罪,罷之,戒省臺勿復用。養浩恐禍及,乃變姓名遁去。

冬,十月,甲辰朔,太白經天。

戊申,帝率皇太子、諸王、群臣朝興聖宮,上皇太後尊號冊寶曰:“儀天興聖慈仁昭懿壽元皇太後”。

禦史臺言:“江浙省平章烏訥爾,遣人從使臣鼐智密鼎枉道馳驛,取贓吏紹興獄中釋之。”。敕臺臣遣官往鞫,勿徇私情。

以吳鼎同知中政院事。

兩浙財賦隸中政者鉅萬計,前任率多取其贏,鼎治之,一無私焉。硃清、張宣既籍沒,而民間貸券之已償者亦入於官,官惟驗券征理,民不能堪。鼎力為辨白,始獲免。

丁巳,尚書省言:“宣徽院廩給日增,儲彳侍雖廣,亦不能給,宜加分減。”帝曰:“比見後宮飲膳,與朕無異,其核實減之。”

庚申,諭曰:“尚書省事繁重,諸司有才識明達者,並從尚書省選任,樞密院、禦史臺及諸司毋輒奏用,違者論罪。”

辛酉,以皇太後受尊號,赦天下。

三寶努言省部官不肯勤恪署事,敕:“自今晨集暮退,茍或怠弛,不必以聞,便宜罪之。其到任者或一再月辭以病者,杖罷不敘。”又言:“故丞相和爾果斯時,參議府左右斷事官、六部官日具一膳,今則無以為資,乞各賜鈔一百錠規運,取其息錢以為食。”制可。

壬申,晉王伊蘇特穆爾言:“世祖以張特穆爾所獻地士、金銀、銅冶賜臣,後以成宗拘收諸王所占地土民戶,例輸縣官,乞回賜。”從之,仍賜鈔賑其部貧民。

江浙省言:“曩者硃清、張宣海漕米歲四五十萬至百十萬,時船多糧少,顧直均平;比歲賦斂橫出,漕戶困乏,頗有逃亡;今歲運三百萬,漕舟不足,遣人於浙東、福建等處和顧,百姓騷動。本省左丞錫布鼎言其弟哈巴密及瑪哈們坦實等皆有舟,且深知漕事,請以為海道運糧都漕萬戶府官,各以己力輸運官糧,萬戶、千戶並如軍官例承襲,寬恤漕戶,增給顧直,庶有成效。”尚書省以聞,請以瑪哈們坦實為遙授右丞、海外諸蕃宣慰使、都元帥、領海道運糧都漕萬戶府事,設千戶所十,每所設達嚕噶齊一,千戶三,副千戶二,百戶四,制可。

雲南省左丞相特穆德爾,擅離職守,赴都,有旨詰問。以皇太後旨貸免,令復職。

詔諭大司農司勸課農桑。

十一月,庚辰,河南水。死省給槥,漂廬舍者給鈔,驗口賑糧兩月。免今年租賦。

自立尚書省,賜予無節,遷敘無法,財用日耗,名爵日濫。托克托進言曰:“爵賞者,帝王所以用人也。今爵給否德,賞給罔勸,緩急之際,何所賴乎”中書所掌錢糧、工役、選法十有二事,若從臣言,恪遵舊制,則臣願與諸賢黽勉從事。不然,用臣何補!”詔:“濫受宣敕者,赴所屬繳納。”由是奔競之風稍衰。

辛巳,加托克托為太師、錄軍國重事,封義國公。

戊子,以硃清子虎、張宣子文龍往治海漕,以所籍宅一區、田百頃給之。

尚書省言:“昔世祖命皇子托歡為鎮南王,居揚州。今其子老章出入導衛,僭竊上儀。”敕遣官詰問,有驗,召老章赴闕,仍以所僭儀物來上。

敕城中都,以牛車運土,令各部衛士助之。

丙申,有事於南郊,以太祖配享;從三寶努及司徒田忠良之言也。三寶努等憚皇太子英明,謀搖動東宮,以托克托之言而止。李邦寧揣知三寶努之意,言於帝曰:“陛下富於春秋,皇子漸長。父作子述,古之道也,未聞有子而立弟者。”帝不悅曰:“朕誌已定,汝自往東宮言之。”邦寧慚懼而退。

己亥,尚書省以武衛親軍都指揮使鄭阿爾斯蘭與兄鄭榮祖、段叔仁等圖為不軌,置獄鞫之,皆誣服,十七人並棄市,籍沒其家,中外冤之。

十二月,戊申,冀寧路地震。

河南江北行省平章事何瑋卒,贈太傅,謚文正。

是歲,太常禮儀院判官張升,出知汝寧府。寧有告寄束書於其家者,逾三年取閱,有禁書一編,且記裏中大家姓名於上。升亟呼吏禁其書曰:“妄言誣人;且再更赦矣,勿論。”同列懼,皆引起。既而事聞,廷議謂升脫奸宄,遣使鞫問,卒無跡可指,乃詰以擅焚書狀,升對曰:“事固類奸宄;然升備位郡守,為民父母,今斥誣訴,免冤濫,雖重得罪,不避也。”乃坐奪俸二月。升,平州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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