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乾道六年(金大定十年)

《續資治通鑒》 > 宋紀一百四十二 >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乾道六年(金大定十年)

八月,己酉,權發遣衡州韓堅常,請廣糴常平,帝曰:“若一州得二十萬石常平米,雖有水旱,不足憂矣。”新福建轉運副使沈樞言州郡水旱,請留轉運司和糴米接續常平賑糶,帝曰:“即行之。”

庚戌,宰相虞允文請蚤建太子,帝曰:“朕久有此意,事亦素定;但恐儲位既正,人心易驕,即自縱逸,不勤於學,浸有失德。朕所以未建者,更欲其諳練庶務,通知古今,庶無後悔耳。”

癸醜,復置詳定一司敕令所。

戊午,新權知筠州葛祺論恢復大計,帝曰:“盛衰,理之必然。”又論東南之兵可用,帝曰:“會稽八千人破秦,在用之如何耳!”又論建康戰船宜修葺添造,月具數目申奏,帝曰:“已令修葺矣。”

新權知饒州江璆進對,帝曰:“卿向來所陳鹽利甚善。廣南田可耕否?何不勸誘?鄱陽,近地大郡,卿宜加意治之如二廣。”帝又曰:“鄱陽所出瘠薄,宜拊恤之。”

己未,金主至自柳河川。

丙寅,置閤門舍人十員。

臣僚言:“比年監司、郡守,近朝廷者固已極一時之選,而地遠者未能悉稱陛下講求之意。今畿甸之民,州縣一不得其情,則之臺之省,以至撾鼓,必徹而後已。遠方之民,縣不見省,愬之州;州不見省,愬之監司;監司又不見省,則死且無告矣。望陛下除授遠地監司、君守比近地為加審,委臺諫訪聞糾劾比近地為加嚴。”詔從之。

癸酉,太學正薛元鼎言周之名將南仲,為武成王同時之人,請改配食武成王,帝喜,以謂南仲之孫皇父,猶為宣王中興之將,便可施行。又言太學釋奠,輪差南班宗室陪位觀禮,帝曰:“亦使之知。”

知寧國府姜詵劄言:“今合於十月內措置修圩,濟養圩戶饑民,已委官相視,料度工役,得所壞圩岸,比之紹興年內所費多減省,兼有合行開決除廢者,見行相度。”詔:“其餘州軍有圩岸損壞,守臣依此措置修整,仍具申尚書省。”

壬申,金遣參知政事宗敘北巡,宗敘尋請置沿邊壕塹,左丞相赫舍哩良弼曰:“敵國若來伐,此豈可恃哉!”金主曰:“卿言是也。”

甲戌,右朝請大夫呂遊問進對,論祖宗成法,帝曰:“言事者未必盡知利害,豈可便與更張!”

是月,虞允文上《乾道敕令格式》。

任得敬以謀篡伏誅。

金左丞相赫舍哩良弼,練達政,金主所咨詢,盡誠開奏,多稱旨。以母憂去位,九月,庚辰,起復。

壬辰,賜蘇軾謚文忠。

壬寅,新權發遣衢州施元之進對,論用人責小過太詳。帝曰:“今日之弊正在此。”

詔:“役法為下三等戶之害,並以官民戶通差。”

池州都統吳總朝辭,帝曰:“將帥難得人,故文臣中擇卿為將帥,須先民事,後統軍。”

是月,範成大自金還。

初,成大至金,密草奏,具言受書式並求陵寢地,懷之入。方進國書,成大忽奏曰:“兩國既為叔侄,而受書禮未稱,臣有疏。”搢笏出之。金主曰:“此豈獻書處耶?”左右以笏摽起之。成大必欲書達,既而歸館。金太子欲殺成大,或勸止之。

其復書略雲:“和約再成,界山河而如舊;緘意遽至,指鞏、洛以為言。援昔時無用之文,瀆今日既盟之好。既雲廢祀,欲申追遠之懷;止可奉遷,即俟刻期之報。至若未歸於旅柩,亦當並發於行塗。抑聞附請之詞,欲廢受書之禮,出於率易,要以必從,於尊卑之分何如?顧信誓之盟安在?事當審處,邦可孚休。”於是二事皆無成功。帝以成大為忠,有大用意。

冬,十月,戊申,權發遣興元府王之奇奏:“歸正官承信郎劉湛、右迪功郎劉師顏父子等,深念祖宗德澤,保護陵寢,不畏敵人兇暴,力阻盜伐,連年系獄,子死婦亡,而湛父子含笑受之。非天資忠義,何以至此!”詔:“承信郎劉湛,特轉兩官,劉師顏改右承務郎,升擢差遣,其親黨秦世輔,特轉一官,升充正將。”

癸醜,湖南轉運副使黃鈞論士大夫風俗不振,帝曰:“君相不當言命,士大夫不當言風俗,士大夫,風俗之本也。”

甲寅,金主如霸州冬獵。

丙辰,知信州林機進對,因論:“昔曹彬下江南,太祖靳一節度使不予。近世為將者,未嘗有戡難破敵之功,爵賞過厚,至於極人臣之位。願陛下鑒是為駕馭之術,庶可責效於異日。”帝曰:“此實人主礪世之術也。”

丁巳,權知襄陽府司馬倬,為其父故試兵部侍郎樸乞謚,賜謚忠潔。

甲子,禮部尚書劉章言:“臣聞李德林在隋開皇初,與修敕令,請於朝,謂欲有更張者,當以軍法從事。夫法之弊也故修之,修之而未必皆當,與眾共議之可也,乃欲脅之以軍法,其亦不仁甚矣。陛下清明遠覽,命官取新舊法並前後敕旨緝而修之,越歲書成,乃以奏禦。其間有未便入人情、未安於聖心者,莫不硃黃識之,稍或可疑,必加改定,然後頒行。欲播告中外,惟新書是遵。”帝曰:“朕已覽之,亦異乎隋高祖之事矣。”

乙醜,金主謂大臣曰:“比因校獵,聞固安縣令高昌裔不職,已令罷之。霸州司候成奉先,奉職謹恪,可進階,除固安令。”

辛未,金主謂宰臣曰:“朕凡論事,有未能深究其利害者,卿等宜悉心論列,毋為面從而退有後言。”

癸酉,帝諭江西轉運判官芮煇曰:“卿當先正大夫風俗,次則民間訟牒,早與裁決,漕運又其次也。”

甲戌,起居舍人趙雄,請置局議恢復,詔以雄為中書舍人。

知烏程縣余端禮言:“謀敵制勝之道,有聲有實。敵弱者,先聲後實以詟其氣,敵強者,先實後聲以俟其機。漢武乘匈奴之困,親行邊陲,威振朔方,而漠南無王庭者,詟其氣而服之,所謂先聲而後實也。越謀吳則不然。外講盟好,內修武備,陽行成以種、蠡,陰結援於齊、晉,教習之士益眾,而獻遺之禮益密,用能一戰而霸者,伺其機而圖之,所謂先實而後聲也。今日之事,異於漢而與越相若,願陰設其備而密為之謀,觀變察時,則機可投矣。古之投機者有四:有投隙之機,有搗虛之機,有乘亂之機,有承弊之機。因其內釁而擊之,若匈奴困於三國之攻而漢宣出師,此投隙之機也。因其外患而伐之,若吳夫差牽於黃池之役而越兵入吳,此搗虛之機也。敵國不道,因其離而舉之,若晉之降孫晧,此乘亂之機也。敵人勢窮,躡其後而蹙之,若漢高祖之追項羽,此乘弊之機也。機之未至,不可以先;機之已至,不可以後。以此備邊,安若泰山;以此應敵,動如破竹;惟所欲為,無不如誌。”帝曰:“卿可謂通事體矣。”

是月,復武臣提刑。

先是陳俊卿在相日,詔依祖宗舊制,復置武臣提刑,俊卿言此職自景德以來,廢置不常,今用文臣一員,亦無闕事,員外增置,徒為煩擾,乃止。至是復置之。

造《會計錄》,從都大發運使史正誌之請也。

十一月,丁醜朔,詔淮南轉運司嚴使人往來載錢過界之禁。

辛巳,金制:“盜太廟物者,與盜宮中物同論。”

壬午,合祀天地於圜丘,大赦。

乙酉,臣僚劄言:“伏見效祀,陰雨連日,自致齋酌獻景靈宮天霽,回鑾太廟又雨。至夜漏四刻,星鬥燦然,行朝饗之禮焉。明日,駕如青城亦晴。道旁觀瞻甚盛,霏微凍雨還作。將祭之夜,駕幸大次更衣,數星現雲表。及登壇樂作,四效雲陰尚盛,獨歲星中天,靈光下燭,禮成不雨。行禮之次,差官巡仗至城門,雨大霔,獨泰壇無有。此皆聖上寅畏格於上天,天意昭答,宜宣付史館。”許之。

張栻言:“陛下之心,即天心也。欲定未定,故上天之應乍陰乍晴。天人一體,眾類無間,深切著明,有如此者。臣願陛下毋以此為祥瑞,而於此存敬戒之心。試思夫次日禦樓肆赦之際,日光皎然,四無纖翳,天其或者何不早撤雲陰於行事之時,使聖懷坦然無復憂慮,而必示其疑以為悚功?然則丁寧愛陛下之意深矣。天意若曰:“今日君子、小人之消長,治亂之勢有所未定,皆在陛下之心如何耳。若陛下之心嚴恭兢畏,常如奉祠之際,則君子、小人終可分,治道終可成,強敵終可滅,當如祀事終得成禮。惟陛下常存是心,實天下幸甚!”

己醜,國子錄姚崇之言:“大將而下,有偏裨、準備將之屬,豈無人才可膺主帥之任!請驟加拔擢,如古人拔卒為將。”帝曰:“茍得其人,不拘等級。”

權通判建康府許克昌,請命兩省、侍從更宿禁中,賜以宴問從容以盡天下之事;帝首肯。於是詔許克昌與知州、軍差遣。又請命郡守以治兵為殿最,武臣提刑按閱郡兵,帝然之,又論揀汰使臣及歸正人,州郡拊之不至,帝曰:“卿典郡,正當如此。”

乙未,召浙東總管曾覿提舉佑神觀。時陳俊卿已去位,覿旋擢用,無復有阻其入者矣。

是月,遣趙雄等賀金主生辰,別函書請更受書之禮。略雲:“比致祈懇,旋勤誨緘,欲重遣於軺車,恐復煩於館舍。惟列聖久安之陵寢,既難一旦而驟遷,則靖康未返之衣冠,豈敢先期而獨請!再披諒諭之旨,詳及受書之儀。蓋今叔侄之情親,與昔尊卑之體異。敢因慶禮,薦布忱誠;尚冀允從,式符期望。”

十二月,戊申,大閱於白石。

戊午,太學錄袁樞輪對,因論今日圖恢復,當審察至計以圖萬全之舉,帝然之。

庚申,禮部尚書劉章言:“當今邑縣之任,出於茍縣,為令者惟知以官錢為急,月解無欠,則守臣、監司必喜之,而民訟不理,皆置不問。”帝曰:“豈可取其辦錢而不察其政!”

甲子,置江州廣寧監,臨江軍豐餘監,撫州裕國監,鑄鐵錢。

丙寅,金主謂宰臣曰:“比體中不佳,有妨朝事。今觀所奏事,皆依條格,殊無一利國之事。若一朝行一事,歲計有餘,則其利溥矣。朕居深宮,豈能悉知外事,卿等尤當註意。”

癸酉,詔:“史正誌職誌發運,奏課誕謾,廣立虛名,徒擾州郡;責授團練副使,永州居住,其發運司罷之。”

是歲,兩浙、江東、西、福建水旱。

高麗王晛弟冀陽公晧,廢晛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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