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鮮之

《南史》 > 卷三十三 > 鄭鮮之

鄭鮮之字道子,滎陽開封人,魏將作大匠渾之玄孫也。祖襲,大司農,經爲江乘令,因居縣境。父遵,尚書郎。

鮮之下帷讀書,絕交遊之務。初爲桓偉輔國主簿。先是,兗州刺史滕恬爲丁零翟遼所沒,屍喪不反。恬子羨仕宦不廢,論者嫌之。桓玄在荊州,使群僚博議。鮮之議曰:“名教大極,忠孝而已。至乎變通抑引,每事輒殊。本而尋之,皆求心而遺跡。跡之所乘,遭遇或異。故聖人或就跡以助教,或因跡以成罪,屈申與奪,難可等齊,舉其阡陌,皆可終言矣。天可逃乎?而伊尹廢君;君可脅乎?而鬻拳見善;忠可愚乎?而箕子同仁。自此以還,殊實而齊聲,異譽而等美者,不可勝言。今如滕羨情事者,或終身隱處,不關人事,或升朝理務,無譏前哲。通滕者則以無譏爲證,塞滕者則以隱處爲美。折其兩中,則異同之情可見矣。夫聖人立教,猶言有禮無時,君子不行。有禮無時,政以事有變通,不可宗一故耳。”

宋武帝起義兵,累遷禦史中丞。性剛直,甚得司直之體。外甥劉毅權重當時,朝野莫不歸附,鮮之盡心武帝,獨不屈意於毅,毅甚恨焉。以與毅舅甥制不相糾,使書侍禦史丘洹奏彈毅輒宥傳詔羅道盛。詔無所問。

時新制,長吏以父母疾去官,禁錮三年。山陰令沈叔任父疾去職,鮮之因此上議曰:“今省父母之疾而加以罪名,悖義疾理,莫此爲大。謂宜從舊,於義爲允。”從之。於是自二品以上,父母及爲祖父母後者,墳墓崩毀及疾病,族屬輒去,並不禁錮。

劉毅當鎮江陵,武帝會於江寧,朝士畢集。毅素好摴蒱,於是會戲。帝與毅斂局各得其半,積錢隱人,毅呼帝並之。先擲得雉,帝甚不悅,良久乃答之,四坐傾屬。既擲得盧,毅意大惡,謂帝曰:“知公不以大坐席與人。”鮮之大喜,徒跣繞床大叫,聲聲相續,毅甚不平,謂之曰:“此鄭君何爲者?”無復甥舅之敬。

帝少事戎旅,不經涉學,及爲宰相,頗慕風流。時或談論,人皆依違不敢難。鮮之難必切至,未嘗寬假。與帝言,要須帝理屈,然後置之。帝有時慚恧變色,感其輸情,時人謂爲“格佞”。十二年,武帝北伐,以爲右長史。鮮之曾祖晉江州長史哲墓在開封,求拜省,帝以騎送之。及入鹹陽,帝遍視阿房、未央故地,淒愴動容,問鮮之秦、漢所以得喪。鮮之具以賈誼過秦對。帝曰:“及子嬰而亡,已爲晚矣。然觀始皇爲人,智足見是非,所任不得人,何也?”答曰:“夫佞言似忠,奸言似信,中人以上,乃可語上。始皇未及中人,所以暗於識士。”前至渭濱,帝復嘆曰:“此地寧復有呂望邪?”鮮之曰:“昔葉公好龍而真龍見,燕昭市骨而駿足至。明公以旰食待士,豈患海內無人。”帝稱善者久之。

宋國初建,轉奉常。赫連勃勃陷關中,武帝復欲北討,鮮之表諫。及踐阼,遷太常、都官尚書。時傅亮、謝晦位遇日隆,範泰嘗衆中讓誚鮮之曰:“卿與傅、謝俱從聖主有功關、洛,卿乃居僚首,今日答颯,去人遼遠,何不肖之甚。”鮮之熟視不對。鮮之爲人通率,在武帝坐,言無所隱晦,亦甚憚焉。而隱厚篤實,贍恤親故,遊行命駕,或不知所適,隨禦者所之。尤爲武帝所狎。上曾內殿宴飲,朝貴畢至,唯不召鮮之。坐定,謂群臣曰:“鄭鮮之必當自來。”俄而外啓尚書鄭鮮之詣神獸門求啓事,帝大笑引入。其被遇如此。以從征功,封龍陽縣五等子。景平中,徐、傅當權,出爲豫章太守。時王弘爲江州刺史,竊謂人曰:“鄭公德素,先朝所禮,方於前代,鍾元常、王景興之流。今徐、傅出以爲郡,抑當有以。”尋有廢立事。元嘉三年,弘入爲相,舉鮮之爲尚書右仆射。四年卒。文集行於世。子愔,始安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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