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明聖安孝皇帝寶祐四年(蒙古憲宗六年)

《續資治通鑒》 > 宋紀一百七十五 >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明聖安孝皇帝寶祐四年(蒙古憲宗六年)

八月,程元鳳陳正心、待臣、進賢、愛民、備邊、守法、謹微、審令八事。

甲午,帝諭輔臣:“聞廣守多貪虐害民,宜先汰其尤者。”丙申,詔:“邕州守臣程芾奪秩,罷。”

己酉,帝諭輔臣曰:“近有言羅鬼不足恃者。”程元鳳等曰:“置呂文德於沅、靖,置向士璧於歸、峽,城築之費,甲兵之需,無不應之,正所以為此備也。又聞黃平可通靖州,已令荊閫嚴作防捍。”

甲寅,硃熠言:“境土蹙而賦斂日繁,官吏增而調度日廣。景德、慶歷時,以三百二十餘郡之財賦,供一萬餘員之俸祿,今以一百餘郡之事力,而贍二萬四千餘員之冗官。邊郡則有科降支移,內地則欠經常綱解。欲寬財力,必汰冗員。”從之。

冬,十月,癸亥,出封樁庫新錢兌使,以濟民用。

丙寅,命錄進姚永慶所言蜀中便宜事。

蒙古主欲建城市,修宮室,為都會之所,皇弟呼必賚以僧子聰精於天文、地理之術,因命相宅,子聰以桓州東、灤水北之龍岡為吉。詔子聰營之,三年而畢,名曰開平府。既而升為上都,以燕為中都。

十一月,戊子朔,以丁大全為左諫議大夫,吳衍、翁應弼並除監察禦史。

丁大全既逐董槐,益專恣用事,道路以目。癸巳,太學生劉黼、陳宜中、黃鏞、林則祖、曾唯、陳宗上書攻之,大全怒甚。丙申,詔:“學官申嚴祖宗學法,諸生或怙終不悛,自畔名教,必正憲典。仍令三學立石。”

詔:“正特奏名禦試,毋得更循舊制例以武功資帖比折升甲、升等。”

乙巳,以禦史吳衍、翁應弼言,太學生齊黼等八人,拘管江西、湖南州軍,宗學生於伯等七人,並削籍,拘管外宗司。

癸巳,以張磻同知樞密院事,丁大全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馬天驥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時閻貴妃怙寵,大全、天驥用事,有無名子題八字於朝門曰:“閻、馬、丁當,國勢將亡。”

詔:“開國以來勛臣之裔,有能世濟其美不能世濟其祿者,所在州軍體訪以聞。”

十二月,庚申,蒙古城棗陽。

乙醜,以張磻兼參知政事。

壬申,詔:“百司庶府及諸道監司以下,毋以私怒寄收入於縣獄,有罪應收者,結絕不許過三日。”

甲戌,詔出封樁庫新造川會,收換兩料川引。

是歲,蒙古烏蘭哈達征白蠻,阿珠生擒其驍將,獻俘闕下,詔以便宜取道與蜀帥合兵。烏蘭哈達遂出烏蠻,渡滬江,鏟圖喇蠻三城,擊破宋兵,奪其船二百艘於馬湖江,遂通道於嘉定、重慶,抵合州,濟蜀江,與汪德臣等會。

高麗國王暾及雲南諸國皆入朝於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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