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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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事孰為大?事親為大;守孰為大?守身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聞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未之聞也。孰不為事?事親,事之本也;孰不為守?守身,守之本也。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將徹,必請所與。問有余,必曰‘有’。曾皙死,曾元養曾子,必有酒肉。將徹,不請所與。問有余,曰:‘亡矣’。將以復進也。此所謂養口體者也。若曾子,則可謂養誌也。事親若曾子者,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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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节》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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