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紀二十
起昭陽作噩,盡屠維單閼,凡七年。
孝元皇帝上初元元年(癸酉,公元前四八年)
春,正月,辛醜,葬孝宣皇帝於杜陵;赦天下。
三月,丙午,立皇後王氏,封後父禁為陽平候。
以三輔、太常、郡國公田及苑可省者振業貧民;貲不滿千錢者,賦貸種、食。
封外祖父平恩戴侯同產弟子中常侍許嘉為平恩侯。
夏,六月,以民疾疫,令太官損膳,減樂府員,省苑馬,以振困乏。
秋,九月,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饑,或人相食;轉旁郡錢谷以相救。
上素聞瑯邪王吉、貢禹皆明經潔行,遣使者征之。吉道病卒。禹至,拜為諫大夫。上數虛已問以政事,禹奏言:“古者人君節儉,什一而稅,亡它賦役,故
臣光曰:忠臣之事君也,責其所難,則其易者不勞而正;補其所短,則其長者不勸而遂。孝元踐位之初,虛心以問禹,禹宜先其所急,後其所緩。然則
匈奴呼韓邪單於復上書,言民眾困乏。詔雲中、五原郡轉谷二萬斛以給之。
是歲,初置戊己校尉,使屯田車師故地。
孝元皇帝上初元二年(甲戌,公元前四七年)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樂陵侯史高以外屬領尚書事,前將軍蕭望之、光祿大夫周堪為之副。望之名儒,與堪皆以師傅舊恩,天子任之,數宴見,言治亂,陳王事。望之選白宗室明經有行散騎、諫大夫劉更生給事中,與侍中金敞並拾遺左右。四人同心謀議,勸導上以古制,多所欲匡正;上甚鄉納之。史高充位而已,由此與望之有隙。
中書令弘恭、仆射石顯,自宣帝時久典樞機,明習文法;帝即位多疾,以顯久典事,中人無外黨,精專可信任,遂委以政,事無小大,因顯白決,貴幸傾朝,百僚皆敬事顯。顯為人巧慧習事,能深得人主微指,內深賊,持詭辯,以中傷人,忤恨睚眥,輒被以危法;亦與車騎將軍高為表裏,議論常獨持故事,不從望之等。
望之等患苦許、史放縱,又疾恭、顯擅權,建白以為:“中書政本,國家樞機,宜以通明公正處之。武帝遊宴後庭,故用宦者,非古制也。宜罷中書宦官,應古不近刑人之義。”由是大與高、恭、顯忤。上初即位,謙讓,重改作,議久不定,出劉更生為宗正。
望之、堪數薦名儒、茂材以備諫官,會稽鄭朋陰欲附望之,上書言車騎將軍高遣客為奸利郡國,及言許、史弟子罪過。章視周堪,堪白:“令朋待詔金馬門。”朋奏記望之曰:“今將軍規撫,雲若管、晏而休,遂行日昃,至周、召乃留乎?若管、晏而休,則下走將歸延陵之臯,沒齒而已矣。如將軍興周、召之遺業,親日昊之兼聽,則下走其庶幾願竭區區奉萬分之一!”望之始見朋,接待以意;後知其傾邪,絕不與通。朋,楚士,怨恨,更求入許、史,推所言許、史事,曰:“皆周堪、劉更生教我;我關東人,何以知此!”於是侍中許章白見朋。朋出,揚言曰:“我見言前將軍小過五,大罪一。”待詔華龍行汙穢,欲入堪等,堪等不納,亦與朋相結。
恭、顯令二人告望之等謀欲罷車騎將軍,疏退許、史狀,候望之出休日,令朋、龍上之。事下弘恭問狀,望之對曰:“外戚在位多奢淫,欲以匡正國家,非為邪也。”恭、顯奏:“望之、堪、更生朋黨相稱舉,數譖訴大臣,毀離親戚,欲以專擅權勢。為臣不忠,誣上不道,請謁者召致廷尉。”時上初即位,不省召致廷尉為下獄也,可其奏。後上召堪、更生,曰:“系獄。”上大驚曰:“非但廷尉問邪!”以責恭、顯,皆叩頭謝。上曰:“令出視事。”恭、顯因使史高言:“上新即位,未以德化聞於天下,而先驗師傅。即下九卿、大夫獄,宜因決免。”於是制詔丞相、禦史:“前將軍望之,傅朕八年,無它罪過。今事久遠,識忘難明,其赦望之罪,收前將軍、光祿勛印綬;及堪、更生皆免為庶人。”
二月,丁巳,立弟竟為清河王。
戊午,隴西地震,敗城郭、屋室,壓殺人眾。
三月,立廣陵厲王子霸為王。
詔罷黃門乘輿狗馬,水衡禁囿、宜春下苑、少府佽飛外池、嚴籞池田假與貧民。又詔赦天下,舉茂材異等、
夏,四月,丁巳,立子驁為皇太子。待詔鄭朋薦太原太守張敞,先帝名臣,宜傅輔皇太子。上以問蕭望之,望之以為敞能吏,任治煩亂,材輕,非師傅之器。天子使使者征敞,欲以為左馮翊,會病卒。
詔賜蕭望之爵關內侯,給事中,朝朔望。
關東饑,齊地人相食。
秋,七月,己酉,地復震。
上復征周堪、劉更生,欲以為諫大夫;弘恭、石顯白,皆以為中郎。
上器重蕭望之不已,欲倚以為相;恭、顯及許、史子弟、侍中、諸曹皆側目於望之等。更生乃使其外親上變事,言“地震殆為恭等,不為三獨夫動。臣愚以為宜退恭、顯以章蔽善之罰,進望之等以通賢者之路。如此,則太平之門開,災異之願塞矣。”書奏,恭、顯疑其更生所為,白請考奸詐,辭果服;遂逮更生系獄,免為庶人。
會望之子散騎、中郎亻及亦上書訟望之前事,事下有司,復奏:“望之前所坐明白,無譖訴者,而教子上書,稱引亡辜之詩,失大臣體,不敬,請逮捕。”弘恭、石顯等知望之素高節,不詘辱,建白:“望之前幸得不坐,復賜爵邑,不悔過服罪,深懷怨望,教子上書,歸非於上,自以托師傅,終必不坐,非頗屈望之於牢獄,塞其怏怏心,則聖朝無以施恩厚。”上曰:“蕭太傅素剛,安肯就吏!”顯等曰:“人命至重,望之所坐,語言薄罪,必無所憂。”上乃可其奏。冬,十二月,顯等封詔以付謁者,敕令召望之手付。因令太常急發執金吾車騎馳圍其第。使都至,召望之。望之以問門下生魯國硃雲,雲者,好節士,勸望之自裁。於是望之仰天嘆曰:“吾嘗
臣光曰:甚矣孝元之為君,易欺而難寤也!夫恭、顯之譖訴望之,其邪說詭計,誠有所不能辨也。至於始疑望之不肯就獄,恭、顯以為必無憂。已而果自殺,則恭、顯之欺亦明矣。在中智之君,孰不感動奮發以厎邪臣之罰!孝元則不然。雖涕泣不食以傷望之,而終不能誅恭、顯,才得其免冠謝而已。如此,則奸臣安所懲乎!是使恭、顯得肆其邪心而無復忌憚者也。
是歲,弘恭病死,石顯為中書令。
初,武帝灰南越,開置珠厓、儋耳郡,在海中洲上,吏卒皆中國人,多侵陵之。其民亦暴惡,自以阻絕,數犯吏禁,率數年壹反,殺吏;漢輒發兵擊定之。二十餘年間,凡六反。至宣帝時,又再反。上即位之明年,珠厓山南縣反,發兵擊之。諸縣更叛,連年不定。上博謀於群臣,欲大發軍。待詔賈捐之曰:“臣聞堯、舜、禹之聖德,地方不過數千裏,西被流沙,東漸於海,朔南暨聲教,言欲與聲教則治之,不欲與者不強治也。故君臣歌德,含氣之物
孝元皇帝上初元三年(乙亥,公元前四六年)
春,詔曰:“珠厓虜殺吏民,背畔為逆。今廷議者或言可擊,或言可守,或欲棄之,其指各殊。朕日夜惟思議者之言,羞威不行,則欲誅之;狐疑辟難,則守屯田;通於時變,則憂萬民。夫萬民之饑餓與遠蠻之不討,危孰大焉?且宗廟之祭,兇年不備,況乎辟不嫌之辱哉!今關東大困,倉庫空虛,無以相贍,又以動兵,非特勞民,兇年隨之。其罷珠崖郡,民有慕義欲內屬,便處之;不欲,勿強。”
夏,四月,乙末晦,茂陵白鶴館災;赦天下。
夏,旱。
立長沙煬王弟宗為王。
長信少府貢禹上言:“諸離宮及長樂宮衛,可減其太半以寬繇役。”六月,詔曰:“朕惟烝庶之饑寒,遠離父母妻子,勞於
是歲,上復擢周堪為光祿勛,堪弟子張猛為光祿大夫、給事中,大見信任。
孝元皇帝上初元四年(丙子,公元前四五年)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效泰畤。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赦汾陰徒。
孝元皇帝上初元五年(丁醜,公元前四四年)
春,正月,以周子南君為周承休侯。三月,上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有星孛於參。
上用諸儒貢禹等之言,詔太官毋日殺,所具各減半;乘輿秣馬,無乏正事而已。罷角抵、上林宮館希禦幸者、齊三服官、北假田官、鹽鐵官、常平倉。博士弟子毋置員,以廣學者。令民有能通一經者。皆復。省刑罰七十餘事。
陳萬年卒。六月,辛酉,長信少府貢禹為禦史大夫。禹前後言得失書數十上,上嘉其質直,多采用之。
匈奴郅支單於自以道遠,又怨漢擁護呼韓邪而不助己,困辱漢使者乾江乃始等;遣使奉獻,因求侍子。漢議遣衛司馬谷吉送之,禦史大夫貢禹、博士東海匡衡以為:“郅支單於鄉化末醇,所在絕遠,宜令使者送其子,至塞而還。”吉上書言:“中國與夷狄有羈縻不絕之義,今既養全其子十年,德澤甚厚,空絕而不送,近從塞還,示棄捐不畜,使無鄉從之心,棄前恩,立後怨,不便。議者見前江乃無應敵之數,智勇俱困,以致恥辱,即豫為臣憂。臣幸得建強漢之節,承明聖之詔,宣諭厚恩,不宜敢桀。若懷禽獸心,加無道於臣,則單於長嬰大罪,必遁逃遠舍,不敢近邊。沒一使以安百姓,國之計,臣之願也。願送到庭。”上許焉。既到,郅支單於怒,竟殺吉等;自知負漢,又聞呼韓邪益強,恐見襲擊,欲遠去。會康居王數為烏孫所困,與諸翕侯計,以為:“匈奴大國,烏孫素服屬之。今郅支單於困在外,可迎置東邊,使合兵取烏孫而立之,長無匈憂矣。”即使使到堅昆,通語郅支。郅支素恐,又怨烏孫,聞康居計,大說,遂與相結,引兵而西。郅支人眾中寒道死,餘財三千人。到康居,康居王以女妻郅支,郅支亦以女予康居王,康居甚尊敬郅支,欲倚其威以脅諸國。郅支數借兵擊烏孫,深入至谷城,殺略民人,驅畜產去。烏孫不敢追。西邊空虛不居者五千裏。
冬,十二月,丁末,貢禹卒。丁已,長信少府薛廣德為禦史大夫。
孝元皇帝上永光元年(戊寅,公元前四三年)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視畢,因留射獵。薛廣德上書曰:“竊見關東困極,人民流離。陛下日撞亡秦之鐘,聽鄭、衛之樂,臣誠悼之。今士卒暴露,從官勞倦,願陛下亟反宮,思與百姓同憂樂,天下幸甚!”上即日還。
二月,詔:“丞相、禦史舉質樸、敦厚、遜讓、有行者,光祿歲以此科第郎、從官。”
三月,赦天下。
雨雪、隕霜,殺桑。秋,上酎祭宗廟,出便門,欲禦樓船。薛廣德當乘輿車,免冠頓首曰:“宜從橋。”詔曰:“大夫冠。”廣德曰:“陛下不聽臣,臣自刎,以血汙車輪,陛下不得入廟矣!”上不說。先驅光祿大夫張猛進曰:“臣聞
九月,隕霜殺稼,天下大饑。丞相於定國,大司馬、車騎將軍史高,禦史大夫薛廣德,俱以災異
帝之為太子也,從太中大夫孔霸受《尚書》。及即位,賜霸爵關內侯,號褒成君,給事中。上欲致霸相位,霸為人謙退,不好權勢,常稱“爵位泰過,何德以堪之!”禦史大夫屢缺,上輒欲用霸;霸讓位,自陳至於再三。上深知其至誠,乃弗用。以是敬之,賞賜甚厚。
戊子,侍中,衛尉王接為大司馬、車騎將軍。
石顯憚周堪、張猛等,數譖毀之。劉更生懼其傾危,上書曰:“臣聞舜命九官,濟濟相讓,和之至也。眾臣和於朝則萬物和於野,故簫《韶》九成,
以為法,原秦、魯之所消以為戒,考祥應之福。省災異之禍,以揆當世之變,放遠佞邪之黨,壞散險诐之聚,杜閉
是歲,夏寒,日青無光,顯及許、史皆言堪、猛用事之咎。上內重堪,又患眾口之浸潤,無所取信。時長安令楊興以材能幸,常稱譽堪,上欲以為助,乃見問興:“朝臣龂龂不可光祿勛,何邪?”興者,傾巧士,謂上疑堪,因順指曰:“堪非獨不可於朝廷,自州裏亦不可也!臣見眾人聞堪與劉更生等謀毀骨肉,以為當誅;故臣前書言堪不可誅傷,為國養恩也。”上曰:“然此何罪而誅?今宜奈何?”興曰:“臣愚以為可賜爵關內侯,食邑三百戶,勿令典事。明主不失師傅之恩,此最策之得者也。”上於是疑之。
司隸校尉瑯邪諸葛豐始以特立剛直著名於朝,數侵犯貴戚,在位多言其短。後坐春夏系治人,徙城門校尉。豐於是上書告堪、猛罪,上不直豐,乃制詔禦史:“城門校尉豐,前與光祿勛、光祿大夫猛在朝之時,數稱言堪、猛之美。豐前為司隸校尉,不順四時,修法度,專作苛暴以獲虛威;朕不忍下吏,以為城門校尉。不內省諸己,而反怨堪、猛以求報舉,告按無證之辭,暴揚難驗之罪,毀譽恣意,不顧前言,不信之大也。朕憐豐之耆老,不忍加刑,其免為庶人!”又曰:“豐言堪、猛貞信不立,朕閔而不治,又惜其材能未有所效,其左遷堪為河東太守,猛槐裏令。”
臣光曰:諸葛豐之於堪、猛,前譽而後毀,其誌非為朝廷進善而去奸也,欲比周求進而已矣。斯亦鄭朋、楊興之流,烏在其為剛直哉!人君者,察美惡,辨是非,賞以勸善,罰以懲奸,所以為治也。使豐言得實,則豐不當絀;若其誣罔,則堪、猛何辜焉!今兩責而俱棄之,則美惡、是非果何在哉!
賈捐之與楊興善。捐之數短石顯,以故不得官,稀復進見;興新以材能得幸。捐之謂興曰:“京兆尹缺,使我得見,言君蘭,京兆尹可立得。”興曰:“君房下筆,
臣光曰:君子以正攻邪,猶懼不克。況捐之以邪攻邪,其能免乎!
徙清河王竟為中山王。
匈奴呼韓邪單於民眾益盛,塞下禽獸盡,單於足以自衛,不畏郅支,其大臣多勸單於北歸者。久之,單於竟北歸庭,民眾稍稍歸之,其國遂定。
孝元皇帝上永光二年(己卯,公元前四二年)
春,二月,赦天下。
丁酉,禦史大夫韋玄成為丞相;右扶風鄭弘為禦史大夫。
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
夏,六月,赦天下。
上問給事中匡衡以地震日食之變,衡上疏曰:“陛下躬聖德,開太平之路,閔愚吏民觸法抵禁,比年大赦,使百姓得
荀悅論曰:夫赦者,權時之宜,非常典也。漢興,承秦兵革之後,大愚之世,比屋可刑,故設三章之法,大赦之令,蕩滌穢流,
秋,七月,隴西羌彡姐旁種反,詔召丞相韋玄成等入議。是時,
閱讀:19979
©2015-2020 ok8.org 文學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