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帝紀
齊王諱芳,字蘭卿。明帝無子,養王及秦王詢;宮省事秘,莫有知其所由來者。青龍三年,立為齊王。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帝甚病,乃立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後曰皇太後。大將軍曹爽、太尉司馬宣王輔政。詔曰:“朕以眇身,繼承鴻業,煢煢在疚,靡所控告。大將軍、太尉奉受末命,夾輔朕躬,司徒、司空、冢宰、元輔總率百寮,以寧社稷,其與群卿大夫勉勖乃心,稱朕意焉。諸所興作宮室之役,皆以遺詔罷之。官奴婢六十已上,免為良人。”二月,西域重譯獻火浣布,詔大將軍、太尉臨試以示百寮。
丁醜詔曰:“太尉體道正直,盡忠三世,南擒孟達,西破蜀虜,東滅公孫淵,功蓋海內。昔周成建保傅之官,近漢顯宗崇寵鄧禹,所以優隆雋乂,必有尊也。其以太尉為太傅,持節統兵都督諸軍事如故。”三月,以征東將軍滿寵為太尉。夏六月,以遼東東沓縣吏民渡海居齊郡界,以故縱城為新沓縣以居徙民。秋七月,上始親臨朝,聽公卿奏事。八月,大赦。冬十月,以鎮南將軍黃權為車騎將軍。
十二月,詔曰:“烈祖明皇帝以正月棄背天下,臣子永惟忌日之哀,其復用夏正;雖違先帝通三統之義,斯亦禮制所由變改也。又夏正於數為得天正,其以建寅之月為正始元年正月,以建醜月為後十二月。”
正始元年春二月乙醜,加侍中中書監劉放、侍中中書令孫資為左右光祿大夫。丙戌,以遼東汶、北豐縣民流徙渡海,規齊郡之西安、臨菑、昌國縣界為新汶、南豐縣,以居流民。
自去冬十二月至此月不雨。丙寅,詔令獄官亟平冤枉,理出輕微;群公卿士讜言嘉謀,各悉乃心。夏四月,車騎將軍黃權薨。秋七月,詔曰:“易稱
二年春二月,帝初通論語,使太常以太牢祭孔子於辟雍,以顏淵配。
夏五月,吳將朱然等圍襄陽之樊城,太傅司馬宣王率眾拒之。六月辛醜,退。己卯,以征東將軍王淩為車騎將軍。冬十二月,南安郡地震。
三年春正月,東平王徽薨。三月,太尉滿寵薨。秋七月甲申,南安郡地震。乙酉,以領軍將軍蔣濟為太尉。冬十二月,魏郡地震。
四年春正月,帝加元服,賜群臣各有差。夏四月乙卯,立皇後甄氏,大赦。五月朔,日有食之,既。秋七月,詔祀故大司馬曹真、曹休、征南大將軍夏侯尚、太常桓階、司空陳群、太傅鍾繇、車騎將軍張郃、左將軍徐晃、前將軍張遼、右將軍樂進、太尉華歆、司徒王朗、驃騎將軍曹洪、征西將軍夏侯淵、後將軍朱靈、文聘、執金吾臧霸、破虜將軍李典、立義將軍龐德、武猛校尉典韋於太祖廟庭。冬十二月,倭國女王俾彌呼遣使奉獻。
五年春二月,詔大將軍曹爽率眾征蜀。夏四月朔,日有蝕之。五月癸巳,講尚書經通,使太常以太牢祀孔子於辟雍,以顏淵配;賜太傅、大將軍及侍講者各有差。丙午,大將軍曹爽引軍還。秋八月,秦王詢薨。九月,鮮卑內附,置遼東屬國,立昌黎縣以居之。冬十一月癸卯,詔祀故尚書令荀攸於太祖廟庭。己酉,復秦國為京兆郡。十二月,司空崔林薨。
六年春二月丁卯,南安郡地震。丙子,以驃騎將軍趙儼為司空;夏六月,儼薨。八月丁卯,以太常高柔為司空。癸巳,以左光祿大夫劉放為驃騎將軍,右光祿大夫孫資為衛將軍。冬十一月,祫祭太祖廟,始祀前所論佐命臣二十一人。十二月辛亥,詔故司徒王朗所作易傳,令學者得以課試。乙亥,詔曰:“明日大會群臣,其令太傅乘輿上殿。”
七年春二月,幽州刺史毌丘儉討高句驪,夏五月,討濊貊,皆破之。韓那奚等數十國各率種落降。秋八月戊申,詔曰:“屬到巿觀見所斥賣官奴婢,年皆七十,或癃疾殘病,所謂天民之窮者也。且官以其力竭而復鬻之,進退無謂,其悉遣為良民。若有不能自存者,郡縣振給之。”
己酉,詔曰:“吾乃當以十九日親祠,而昨出已見治道,得雨當復更治,徒棄功夫。每念百姓力少役多,夙夜存心。道路但當期於通利,聞乃撾捶老小,務崇脩飾,疲困流離,以至哀嘆,吾豈安乘此而行,致馨德於宗廟邪?
八年春二月朔,日有蝕之。夏五月,分河東之汾北十縣為平陽郡。
秋七月,尚書何晏奏曰:“善為國者必先治其身,治其身者慎其所習。所習正則其身正,其身正則不令而行;所習不正則其身不正,其身不正則雖令不從。是故為人君者,所與遊必擇正人,所觀覽必察正象,放鄭聲而弗聽,遠佞人而弗近,然後邪心不生而正道可弘也。季末闇主,不知損益,斥遠君子,引近小人,忠良疏遠,便辟褻狎,亂生近昵,譬之社鼠;考其昏明,所積以然,故聖賢諄諄以為至慮。舜戒禹曰''鄰哉鄰哉'',言慎所近也,周公戒成王曰‘其朋其朋’,言慎所與也。【詩】書雲:‘
九年春二月,衛將軍中書令孫資,癸巳,驃騎將軍中書監劉放,三月甲午,司徒衛臻,各遜位,以侯就第,位特進。四月,以司空高柔為司徒;光祿大夫徐邈為司空,固辭不受。秋九月,以車騎將軍王淩為司空。冬十月,大風發屋折樹。
嘉平元年春正月甲午,車駕謁高平陵。太傅司馬宣王奏免大將軍曹爽、爽弟中領軍羲、武衛將軍訓、散騎常侍彥官,以侯就第。戊戌,有司奏收黃門張當付廷尉,考實其辭,爽與謀不軌。又尚書丁謐、鄧飏、何晏、司隸校尉畢軌、荊州刺史李勝、大司農桓範皆與爽通奸謀,夷三族。語在爽傳。丙午,大赦。丁未,以太傅司馬宣王為丞相,固讓乃止。
夏四月乙醜,改年。丙子,太尉蔣濟薨。冬十二月辛卯,以司空王淩為太尉。庚子,以司隸校尉孫禮為司空。
二年夏五月,以征西將軍郭淮為車騎將軍。冬十月,以特進孫資為驃騎將軍。十一月,司空孫禮薨。十二月甲辰,東海王霖薨。乙未,征南將軍王昶渡江,掩攻吳,破之。
三年春正月,荊州刺史王基、新城太守州泰攻吳,破之,降者數千口。二月,置南郡之夷陵縣以居降附。三月,以尚書令司馬孚為司空。四月甲申,以征南將軍王昶為征南大將軍。壬辰,大赦。丙午,聞太尉王淩謀廢帝,立楚王彪,太傅司馬宣王東征淩。五月甲寅,淩自殺。六月,彪賜死。秋七月壬戌,皇後甄氏崩。辛未,以司空司馬孚為太尉。戊寅,太傅司馬宣王薨,以衛將軍司馬景王為撫軍大將軍,錄尚書事。乙未,葬懷甄後於太清陵。庚子,驃騎將軍孫資薨。十一月,有司奏諸功臣應饗食於太祖廟者,更以官為次,太傅司馬宣王功高爵尊,最在上。十二月,以光祿勛鄭沖為司空。
四年春正月癸卯,以撫軍大將軍司馬景王為大將軍。二月,立皇後張氏,大赦。夏五月,魚二,見於武庫屋上。冬十一月,詔征南大將軍王昶、征東將軍胡遵、鎮南將軍毌丘儉等征吳。十二月,吳大將軍諸葛恪拒戰,大破眾軍於東關。不利而還。
五年夏四月,大赦。五月,吳太傅諸葛恪圍合肥新城,詔太尉司馬孚拒之。秋七月,恪退還。
八月,詔曰:“故中郎西平郭脩,
自帝即位至於是歲,郡國縣道多所置省,俄或還復,
六年春二月己醜,鎮東將軍毌丘儉上言:“昔諸葛恪圍合肥新城,城中遣士劉整出圍傳消息,為賊所得,考問所傳,語整曰:‘諸葛公欲活汝,汝可具服。’整罵曰:‘死狗,此何言也!我當必死為魏國鬼,不茍求活,逐汝去也。欲殺我者,便速殺之。’終無他辭。又遣士鄭像出城傳消息,或以語恪,恪遣馬騎尋圍跡索,得像還。四五人靮頭面縛,將繞城表,敕語像,使大呼,言‘大軍已還洛,不如早降。’像不從其言,更大呼城中曰:‘大軍近在圍外,壯士努力!’賊以刀築其口,使不得言,像遂大呼,令城中聞知。整、像為兵,能守義執節,子弟宜有差異。”詔曰:“夫顯爵所以褒元功,重賞所以寵烈士。整、像召募通使,越蹈重圍,冒突白刃,輕身守信,不幸見獲,抗節彌厲,揚六軍之大勢,安城守之懼心,
庚戌,中書令李豐與皇後父光祿大夫張緝等謀廢易大臣,以太常夏侯玄為大將軍。事覺,諸所連及者皆伏誅。辛亥,大赦。三月,廢皇後張氏。夏四月,立皇後王氏,大赦。五月,封後父奉車都尉王夔為廣明鄉侯、光祿大夫,位特進,妻田氏為宣陽鄉君。秋九月,大將軍司馬景王將謀廢帝,以聞皇太後。甲戌,太後令曰:“皇帝芳春秋已長,不親萬機,耽淫內寵,沈漫女德,日延倡優,縱其醜謔;迎六宮家人留止內房,毀人倫之敘,亂男女之節;恭孝日虧,悖慠滋甚,不可以承天緒,奉宗廟。使兼太尉高柔奉策,用
丁醜,令曰:“東海王霖,高祖文皇帝之子。霖之諸子,與國至親,高貴鄉公髦有大成之量,其以為明皇帝嗣。
高貴鄉公諱髦,字彥士,文帝孫,東海定王霖子也。正始五年,封郯縣高貴鄉公。少好學,夙成。齊王廢,公卿議迎立公。十月己醜,公至於玄武館,群臣奏請舍前殿,公以先帝舊處,避止西廂;群臣又請以法駕迎,公不聽。庚寅,公入於洛陽,群臣迎拜西掖門南,公下輿將答拜,儐者請曰:“儀不拜”公曰:“吾人臣也。”遂答拜。至止車門下輿。左右曰:“舊乘輿入。”公曰:“吾被皇太後徵,未知所為”遂步至太極東堂,見於太後。其日即皇帝位於太極前殿,百僚陪位者欣欣焉。詔曰:“昔三祖神武聖德,應天受祚。齊王嗣位,
正元元年冬十月壬辰,遣侍中持節分適四方,觀風俗,勞士民,察冤枉失職者。癸巳,假大將軍司馬景王黃鉞,入朝不趨,奏事不名,
二年春正月乙醜,鎮東將軍毌丘儉、揚州刺史文欽反。戊寅,大將軍司馬景王征之。癸未,車騎將軍郭淮薨。閏月己亥,破欽於樂嘉。欽遁走,遂奔吳。甲辰,安風津都尉斬儉,傳首京都。壬子,復特赦淮南士民諸為儉、欽所詿誤者。以鎮南將軍諸葛誕為鎮東大將軍。司馬景王薨於許昌。二月丁巳,以衛將軍司馬文王為大將軍,錄尚書事。
甲子,吳大將孫峻等眾號十萬至壽春,諸葛誕拒擊破之,斬吳左將軍留贊,獻捷於京都。三月,立皇後卞氏,大赦。夏四月甲寅,封後父卞隆為列侯。甲戌,以征南大將軍王昶為驃騎將軍。秋七月,以征東大將軍胡遵為衛將軍,鎮東大將軍諸葛誕為征東大將軍。
八月辛亥,蜀大將軍姜維寇狄道,雍州刺史王經與戰洮西,經大敗,還保狄道城。辛未,以長水校尉鄧艾行安西將軍,與征西將軍陳泰並力拒維。戊辰,復遣太尉司馬孚為後繼。九月庚子,講尚書業終,賜執經親授者司空鄭沖、侍中鄭小同等各有差。甲辰,姜維退還。冬十月,詔曰:“朕以寡德,不能
十一月甲午,以隴右四郡及金城,連年受敵,或亡叛投賊,其親戚留在本土者不安,皆特赦之。癸醜,詔曰:“往者洮西之戰,將吏士民或臨陳戰亡,或沈溺洮水,骸骨不收,棄於原野,吾常痛之。其告征西、安西將軍,各令部人於戰處及水次鉤求屍喪,收斂藏埋,以慰存亡。”
甘露元年春正月辛醜,青龍見軹縣井中。乙巳,沛王林薨。
夏四月庚戌,賜大將軍司馬文王袞冕之服,赤舄副焉。
丙辰,帝幸太學,問諸儒曰:“聖人幽贊神明,
講易畢,復命講尚書。帝問曰:“鄭玄曰‘稽古同天,言堯同於天也’。王肅雲‘堯順考古道而行之’。三義不同,何者為是?“博士庾峻對曰:“先儒所執,各有乖異,臣不足以定之。然洪範稱‘三人占,從二人之言’。賈、馬及肅皆以為''順考古道’。以洪範言之,肅義為長。“帝曰:“仲尼言‘唯天為大,唯堯則之’。堯之大美,在乎則天,順考古道,非其至也。今發篇開義以明聖德,而舍其大,更稱其細,豈作者之意邪?“峻對曰:“臣奉遵師說,未喻大義,至於折中,裁之聖思。”次及四嶽舉鯀,帝又問曰:“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思無不周,明無不照,今王肅雲‘堯意不能明鯀,是以試用’。如此,聖人之明有所未盡邪?”峻對曰:“雖聖人之弘,猶有所未盡,故禹曰‘
於是復命講禮記。帝問曰:“太上立德,其次務施報''。為治何由而教化各異;皆脩何政而能致於立德,施而不報乎?”博士馬照對曰:“太上立德,謂
五月,鄴及上洛並言甘露降。夏六月丙午,改元為甘露。乙醜,青龍見元城縣界井中。秋七月己卯,衛將軍胡遵薨。
癸未,安西將軍鄧艾大破蜀大將姜維於上邽,詔曰:“兵未極武,醜虜摧破,斬首獲生,動以萬計,自頃戰克,無如此者。今遣使者犒賜將士,大會臨饗,飲宴終日,稱朕意焉。”
八月庚午,命大將軍司馬文王加號大都督,奏事不名,假黃鉞。癸酉,以太尉司馬孚為太傅。九月,以司徒高柔為太尉。冬十月,以司空鄭沖為司徒,尚書左仆射盧毓為司空。
二年春二月,青龍見溫縣井中。三月,司空盧毓薨。
夏四月癸卯,詔曰:“玄菟郡高顯縣吏民反叛,長鄭熙為賊所殺。民王簡負擔熙喪,晨夜星行,遠致本州,忠節可嘉。其特拜簡為忠義都尉,以旌殊行。”
甲子,以征東大將軍諸葛誕為司空。
五月辛未,帝幸辟雍,會命群臣賦詩。侍中和逌、尚書陳騫等作詩稽留,有司奏免官,詔曰:“吾以暗昧,愛好文雅,廣延詩賦,以知得失,而乃爾紛紜,良用反仄。其原逌等。主者宜敕自今以後,群臣皆當玩習古義,脩明經典,稱朕意焉。”
乙亥,諸葛誕不就徵,發兵反,殺揚州刺史樂綝。丙子,赦淮南將吏士民為誕所詿誤者。丁醜,詔曰:“諸葛誕造為兇亂,蕩覆揚州。昔黥布逆叛,漢祖親戎,隗囂違戾,光武西伐,及烈祖明皇帝躬征吳、蜀,皆所以奮揚赫斯,震耀威武也。今宜皇太後與朕暫共臨戎,速定醜虜,時寧東夏。”己卯,詔曰:“諸葛誕造構逆亂,迫脅忠義,平寇將軍臨渭亭侯龐會、騎督偏將軍路蕃,各將左右,斬門突出,忠壯勇烈,所宜嘉異。其進會爵鄉侯,蕃封亭侯。”
六月乙巳,詔:“吳使持節都督夏口諸軍事鎮軍將軍沙羨侯孫壹,賊之枝屬,位為上將,
甲子,詔曰:“今車駕駐項,大將軍
九月,大赦。冬十二月,吳大將全端、全懌等率眾降。
三年春二月,大將軍司馬文王陷壽春城,斬諸葛誕。三月,詔曰:“古者克敵,收其屍以為京觀,所以懲昏逆而章武功也。漢孝武元鼎中,改桐鄉為聞喜,新鄉為獲嘉,以著南越之亡。大將軍親總六戎,營據丘頭,內夷群兇,外殄寇虜,功濟兆民,聲振四海。克敵之地,宜有令名,其改丘頭為武丘,明以武平亂,後世不忘,亦京觀二邑之義也。”
夏五月,命大將軍司馬文王為相國,封晉公,食邑八郡,加之九錫,文王前後九讓乃止。
六月丙子,詔曰:“昔南陽郡山賊擾攘,欲劫質故太守東裏袞,功曹應余獨身捍袞,遂免於難。余顛沛殞斃,殺身濟君。其下司徒,署余孫倫吏,使蒙伏節之報。”
辛卯,大論淮南之功,封爵行賞各有差。
秋八月甲戌,以驃騎將軍王昶為司空。丙寅,詔曰:“夫養老興教,三代所以樹風化垂不朽也,必有三老、五更以崇至敬,乞言納誨,著在惇史,然後六合承流,下觀而化。宜妙簡德行,以充其選。關內侯王祥,履仁秉義,雅誌淳固。關內侯鄭小同,溫恭孝友,帥禮不忒。其以祥為三老,小同為五更。”車駕親率群司,躬行古禮焉。
是歲,青龍、黃龍仍見頓丘、冠軍、陽夏縣界井中。
四年春正月,黃龍二,見寧陵縣界井中。夏六月,司空王昶薨。秋七月,陳留王峻薨。冬十月丙寅,分新城郡,復置上庸郡。十一月癸卯,車騎將軍孫壹為婢所殺。
五年春正月朔,日有蝕之。夏四月,詔有司率遵前命,復進大將軍司馬文王位為相國,封晉公,加九錫。
五月己醜,高貴鄉公卒,年二十。皇太後令曰:“吾以不德,
庚寅,太傅孚、大將軍文王、太尉柔、司徒沖稽首言:“伏見中令,故高貴鄉公悖逆不道,自陷大禍,依漢昌邑王罪廢故事,以民禮葬。臣等備位,不能匡救禍亂,式遏奸逆,奉令震悚,肝心悼栗。
使使持節行中護軍中壘將軍司馬炎北迎常道鄉公璜嗣明帝後。辛卯,群公奏太後曰:“殿下聖德光隆,寧濟六合,而猶稱令,與藩國同。請自今殿下令書,皆稱詔制,如先代故事。”
癸卯,大將車固讓相國、晉公、九錫之寵。太後詔曰:“夫有功不隱,周易大義,
戊申,大將軍文王上言:“高貴鄉公率將從駕人兵,拔刃鳴金鼓向臣所止;懼
六月癸醜,詔曰:“古者人君之為名字,難犯而易諱。今常道鄉公諱字甚難避,其朝臣博議改易,列奏。”
陳留王諱奐,字景明,武帝孫,燕王宇子也。甘露三年,封安次縣常道鄉公。高貴鄉公卒,公卿議迎立公。六月甲寅,入於洛陽,見皇太後,是日即皇帝位於太極前殿,大赦,改年,賜民爵及谷帛各有差。
景元元年夏六月丙辰,進大將軍司馬文王位為相國,封晉公,增封二郡,並前滿十,加九錫之禮,一如前詔;諸群從子弟,其未有侯者皆封亭侯,賜錢千萬,帛萬匹,文王固讓乃止。己未,故漢獻帝夫人節薨,帝臨於華林園,使使持節追謚夫人為獻穆皇後。及葬,車服制度皆如漢氏故事。癸亥,以尚書右仆射王觀為司空,冬十月,觀薨。
十一月,燕王上表賀冬至,稱臣。詔曰:“古之王者,或有所不臣,王將宜依此義,表不稱臣乎!又當為報。夫後大宗者,降其私親,況所繼者重邪!若便同之臣妾,亦情所未安。其皆依禮典處,當務盡其宜。”有司奏,以為“禮莫崇於尊祖,制莫大於正典。陛下稽德期運,撫臨萬國,紹大宗之重,隆三祖之基。伏惟燕王體尊戚屬,正位藩服,躬秉虔肅,率蹈恭德以先萬國;其於正典,闡濟大順,所不得制。聖朝誠宜崇以非常之制,奉以不臣之禮。臣等平議以為燕王章表,可聽如舊式。中詔所施,或存好問,準之義類,則‘燕覿之敬’也可少順聖敬,加崇儀稱,示不敢斥,宜曰‘皇帝敬問大王侍禦’。至於制書,國之正典,朝廷所以辨章公制,宣昭軌儀於天下者也,宜循法,故曰‘制詔燕王’。凡詔命、制書、奏事、上書諸稱燕王者,可皆上平。其非宗廟助祭之事,皆不得稱王名,奏事、上書、文書及吏民皆不得觸王諱,以彰殊禮,加於群後。上遵王典尊祖之制,俯順聖敬烝烝之心,二者不愆,禮實宜之,可普告施行。”
十二月甲申,黃龍見華陰縣井中。甲午,以司隸校尉王祥為司空。
二年夏五月朔,日有食之。秋七月,樂浪外夷韓、濊貊各率其屬來朝貢。八月戊寅,趙王幹薨。甲寅,復命大將軍進爵晉公,加位相國,備禮崇錫,一如前詔;又固辭乃止。
三年春二月,青龍見於軹縣井中。夏四月,遼東郡言肅慎國遣使重譯入貢,獻其國弓三十張,長三尺五寸,楛矢長一尺八寸,石弩三百枚,皮骨鐵雜鎧二十領,貂皮四百枚。冬十月,蜀大將姜維寇洮陽,鎮西將軍鄧艾拒之,破維於侯和,維遁走。是歲,詔祀故軍祭酒郭嘉於太祖廟庭。
四年春二月,復命大將軍進位爵賜一如前詔,又固辭乃止。
夏五月,詔曰:“蜀,蕞爾小國,土狹民寡,而姜維虐用其眾,曾無廢誌;往歲破敗之後,猶復耕種沓中,刻剝眾羌,勞役無已,
秋九月,太尉高柔薨。冬十月甲寅,復命大將軍進位爵賜一如前詔。癸卯,立皇後卞氏,十一月,大赦。
自鄧艾、鍾會率眾伐蜀,所至輒克。是月,蜀主劉禪詣艾降,巴蜀皆平。十二月庚戌,以司徒鄭沖為太保。壬子,分益州為梁州。癸醜,特赦益州士民,復除租賦之半五年。
乙卯,以征西將軍鄧艾為太尉,鎮西將軍鍾會為司徒。皇太後崩。
鹹熙元年春正月壬戌,檻車徵鄧艾。甲子,行幸長安。壬申,使使者以璧幣祀華山。是月,鍾會反於蜀,為眾所討;鄧艾亦見殺。二月辛卯,特赦諸在益土者。庚申,葬明元郭後。三月丁醜,以司空王祥為太尉,征北將軍何曾為司徒,尚書左仆射荀顗為司空。己卯,進晉公爵為王,封十郡,並前二十。丁亥,封劉禪為安樂公。夏五月庚申,相國晉王奏復五等爵。甲戌,改年。癸未,追命舞陽宣文侯為晉宣王,舞陽忠武侯為晉景王。六月,鎮西將軍衛瓘上雍州兵於成都縣獲璧玉印各一,印文似“成信“字。依周成王歸禾之義,宣示百官,藏於相國府。
初,自平蜀之後,吳寇屯逼永安,遣荊、豫諸軍掎角赴救。七月,賊皆遁退。八月庚寅,命中撫軍司馬炎副貳相國事,以同魯公拜後之義。
癸巳,詔曰:“前逆臣鍾會構造反亂,聚集征行將士,劫以兵威,始吐奸謀,發言桀逆,逼脅眾人,皆使下議,
癸卯,以衛將軍司馬望為驃騎將軍。九月戊午,以中撫軍司馬炎為撫軍大將軍。
辛未,詔曰:“吳賊政刑暴虐,賦斂無極。孫休遣使鄧句,敕交阯太守鎖送其民,發以為兵。吳將呂興因民心憤怒,又承王師平定巴蜀,即糾合豪傑,誅除句等,驅逐太守長吏,撫和吏民,以待國命。九真、日南郡聞興去逆即順,亦齊心響應,與興協同。興移書日南州郡,開示大計,兵臨合浦,告以禍福。遣都尉唐譜等詣進乘縣,因南中都督護軍霍弋上表自陳。又交阯將吏各上表,言‘興創造事業,大小承命。郡有山寇,入連諸郡,懼其計異,各有攜貳。權時之宜,以興為督交阯諸軍事、上大將軍、定安縣侯,乞賜褒獎,以慰邊荒’。乃心款誠,形於辭旨。昔儀父朝魯,春秋所美;竇融歸漢,待以殊禮。今國威遠震,撫懷六合。方包舉殊裔,混一四表。興首向王化,舉眾稽服,萬裏馳義,請吏帥職,宜加寵遇,崇其爵位。既使興等懷忠感悅,遠人聞之,必皆競勸。其以興為使持節、都督交州諸軍事、南中大將軍,封定安縣侯,得以
冬十月丁亥,詔曰:“昔
丙午,命撫軍大將軍新昌鄉侯炎為晉世子。是歲,罷屯田官以均政役,諸典農皆為太守,都尉皆為令長;勸募蜀人能內移者,給廩二年,復除二十歲。安彌、福祿縣各言嘉禾生。
二年春二月甲辰,朐縣獲靈龜以獻,歸之於相國府。庚戌,以虎賁張脩昔於成都馳馬至諸營言鍾會反逆,以至沒身,賜脩弟倚爵關內侯。夏四月,南深澤縣言甘露降。吳遣使紀陟、弘璆請和。
五月,詔曰:“相國晉王誕敷神慮,光被四海;震耀武功,則威蓋殊荒;流風邁化,則旁洽無外。湣恤江表,務存濟育,戢武崇仁,示以威德。文告所加,承風向慕,遣使納獻,以明委順。方寶纖珍,歡以效意。而王謙讓之至,一皆簿送。非所以慰副初附,從其款願也。孫皓諸所獻致,其皆還送,歸之於王,以協古義。”王固辭乃止。又命晉王冕十有二旒,建天子旌旗,
十二月壬戌,天祿永終,歷數在晉。詔群公卿士具儀設壇於南郊,使使者奉皇帝璽綬冊,禪位於晉嗣王,如漢魏故事。甲子,使使者奉策。遂改次於金墉城,而終館於鄴。時年二十。
評曰:古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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