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三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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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壬子朔,帝不豫,免朝賀。

癸亥,知樞密院事巴延至自軍中。

庚午,帝大漸;癸酉,崩於紫檀殿。在位三十五年,壽八十。

故事,上有疾,非國人勛舊不得入臥內。博果密以謹厚,日視醫藥,未嘗去左右;徹爾亦自湖廣行省馳還京師視醫藥。及帝崩,博果密與禦史大夫伊嚕納顏、知樞密院事巴延受遺詔,留禁中。丞相鄂勒哲至,不得入,伺伊嚕納顏、巴延出,問曰:“我年位俱在博果密上,國有大議而不與,何耶?”巴延嘆息曰:“使丞相有博果密識慮,何至使吾屬如是之勞哉!”鄂勒哲不能對,入言於太妃鴻吉哩氏。太妃召三人問之,伊嚕納顏曰:“臣受顧命,太妃但觀臣等為之,臣若誤國,即甘伏誅。宗社大事,非宮中所當預知也。”遂定大策,與親王、諸大臣發使告哀於皇太孫,巴延總百官以聽。

兵馬司請日出鳴晨鐘,日入鳴昏鐘,以防變故,巴延呵之曰:“汝將為賊耶!其一如平日。”適有盜內府銀者,宰執以其幸赦而盜,欲誅之,巴延曰:“何時無盜!今以誰命而誅之?”人皆服其有識。

乙亥,葬帝於起輦谷。

席度量恢廓,知人善任使,故能混一區宇,擴前古所未有。。惟以亟於財用,中間為阿哈瑪特、盧世榮、僧格所蔽,卒能知其罪而正之。立綱陳紀,殷然欲被以文德,規模亦已弘遠矣。

禦史中丞崔彧得傳國璽,獻之。

時穆呼哩曾孫索多,已死而貧,其妻出玉璽一鬻之,或以告彧。召禦史楊桓辨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此歷代傳國璽也。”太妃出以遍示群臣,丞相以下次第上壽,慶曰:“神寶之出,實當宮車晏駕之後,此乃天意屬於皇太孫也。”乃遣右丞張九思賫授之。

夏,四月,皇太孫自北邊南還,執政皆迎於上都之北。皇太孫至上都,宗室諸王畢會。定策之際,伊實特穆爾謂晉王噶瑪拉曰:“宮車晏駕,已逾三月,神器不可久虛,宗祧不可乏主,儲闈符璽久有所歸,王為宗盟之長,奚俟而不言?”噶瑪拉遽曰:“皇帝踐阼,當北面事之。”於是宗親合辭勸進。伊實特穆爾曰:“大事已定,吾死且無憾。”

甲午,皇太孫即位於大安閣。諸王有違言,巴延握劍立殿陛,陳祖宗寶訓,宣揚顧命,述所以立皇太孫之意,辭色俱厲,諸王股栗,趨殿下拜。

乃下詔曰:“朕惟太祖聖武皇帝,受天明命,肇造區夏,聖聖相承,光熙前緒,迨我先皇帝,體元居正,然後典章文物,燦然大備。臨禦三十五年,薄海內外,罔不臣屬,弘規遠略,厚澤深仁,有以衍皇元萬世無疆之祚。我昭考早正儲位,德盛功隆,天不假年,四海觖望。顧惟眇質,仰荷先皇帝殊眷,往歲之夏,親授皇太子寶,付以撫軍之任。今春宮車遠馭,奄棄臣民,乃有宗籓昆弟之賢,戚畹宮僚之舊,謂祖訓不可以違,神器不可以曠,體承先皇帝夙昔托付之意,合辭推戴,誠切意堅。朕勉徇所請,於四月十四日即皇帝位。可大赦天下。尚念先朝庶政,悉有成規,惟慎奉行,罔敢失墜。更賴宗親勛戚、左右忠良,各盡乃誠,以輔臺德。布告遠邇,鹹使聞知。”詔:“除大都、上都兩路差稅一年,其餘減丁地稅糧十分之三,系官逋欠,一切蠲免。民戶逃亡者,差稅皆除之。”

追尊皇考曰“文惠明考皇帝”,廟號裕宗,祔於太廟;尊太母元妃鴻吉哩氏曰皇太後。改所居舊太子府為“隆福宮”。

丙午,中書右司員外郎王約,上疏言二十二事,曰實京師,放差稅,開獵禁,蠲逋負,賑窮獨,停冗役,禁鷹房,振風憲,除宿蠹,慰遠方,卻貢獻,詢利病,利農民,勵學校,立義倉,核稅戶,重名爵,明賞罰,擇守令,汰官屬,定律令,革兩司;又請中書去煩文,一取信於行省,一責成於六部;帝嘉納之,調兵部郎中。

五月,壬子,始開醮祠於壽寧宮,祭太陽、太歲、火、土等星於司天臺。

戊午,上“聖德神功文武皇帝”尊謚,廟號世祖,國語尊稱曰:“色辰皇帝”。是日,並上先皇後鴻吉哩氏尊謚曰“昭睿順聖皇後”。

庚申,祭紫微星於雲仙臺。

伊實特穆爾進秩太師,賜以上方玉帶、寶服,還鎮北邊。

己巳,詔各處轉運司官,欺隱奸詐為人所訟者,聽廉訪司即時追問,其案牘仍舊例於歲終檢之。

壬申,禦史臺言:“內外官府增置愈多,在京食祿者萬人,在外尤眾,理宜減並。”命與中書議之。

詔議增官吏祿。

乙亥,以劄薩克知樞密院事。

戊寅,封皇姑高麗王王昛妃為安平公主。

以伊啰勒為太師,巴延為太傅,伊徹察喇為太保。

禁諸司豪奪鹽船遞運官物,僧道、權勢之家私匿鹽販。

六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辛巳,禦史臺言:“名分之重,無逾宰相,惟事業顯著者可以當之,不可輕授。廉訪司官,歲以五月分按所屬,次年正月還司。職官犯贓,敕授者聽總司議宜授者上聞,其本司聲跡不佳者代之,受賂者,依舊例比諸人加重。”帝曰:“其與中書同議。”

壬辰,以特穆爾復為平章政事。

諸王阿濟奇部玉速福屢叛,伏誅。

乙未,以世祖、皇後、裕宗謚號播告天下,免所在本年包銀俸鈔及內郡地稅,江、淮以南夏稅之半。

己亥,以乳保勞,封完顏巴延為冀國公,妻何氏為冀國夫人。

初,宋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家鉉翁來使,世祖欲官之,不受。遂安置河間,以《春秋》教授弟子,數為諸生談及宋興亡之故,輒流涕太息。至是年逾八十,辛醜,詔賜號“處士”,放還鄉裏。錫予金幣,皆不受。尋卒。

甲辰,詔翰林國史院修《世祖實錄》。以鄂勒哲監修國史。

初,世祖不豫,命翰林學士承旨董文用以其諸子入見,文用辭曰:“臣蒙國厚恩,死無以報,臣之子何能為!”命至再三,終不以見,及崩,太後命文用從帝於上都。既即位,巡狩薩布喇之地,文用曰:“先帝新棄天下,陛下巡狩不以時還,無以慰安元元,宜趨還京師。且臣聞人君猶北辰然,居其所而眾星拱之,不在勤遠略也。”帝可其奏。

帝每召文用入帳中,問先朝故事,文用亦盛言先帝虛心納賢、開國經世之務,談說或至夜半。至是修先帝《實錄》,詔除文用知制誥、監修國史。文用於祖宗世系、功德、近戚、將相家世、勛績,皆記憶貫穿,史館有所考究、質問,文用應之無遺失焉。

戊申,詔:“宗籓內外官吏人等,鹹聽丞相鄂勒哲約束。”時巴延以太傅錄軍國重事,依前知樞密院事,鄂勒哲忌之。巴延語鄂勒哲曰:“幸送我兩罌美酒,與諸王飲於宮前,餘非所知也。

秋,七月,壬戌,詔中外崇奉孔子。

癸亥,行樞密院頁特密實、程鵬飛各加平章政事。中書省言樞密之臣不宜重與相銜,帝命以軍職尊崇者授之。

辛未,中書省言:“向禦史臺劾右丞阿爾嘗與阿哈瑪特同惡,論罪抵死,幸得原免,不當任以執政。臣謂阿爾得罪之後,能自警省,乞令執政如故。”從之。

癸酉,詔新除禦史陜西行省平章博果密仍為中書平章政事。初,世祖崩時,博果密以中書平章得預顧命;丞相鄂勒哲以其年位在下,深忌之,帝知其故,慰勞之曰:“卿先朝腹心,惟朝夕啟沃,匡朕不逮,庶無負先皇帝付托之重。”廷議大事,多采其言。太後亦以博果密先朝舊臣,禮貌甚至。

河東守臣獻嘉禾,博果密語之曰:“汝部內所產盡然耶?惟此數莖耶?”曰:“惟此數莖爾。”博果密曰:“若如此,既無益於民,又何足為瑞!”遂罷遣之。

西僧為佛事,請釋罪人祈福,謂之“禿魯麻”。豪民犯法者,皆賄賂之以求免。有殺主、殺夫者,西僧請披以帝後禦服,乘黃犢出宮門釋之,雲可得福。博果密曰:“人倫者,王政之本,風化之基,豈可容其亂法如是!”帝責丞相曰:“朕戒汝毋使博果密知,今聞其言,朕甚愧之。”使人謂博果密曰:“卿且休矣,朕今從卿言。”然自是以為故事。有奴告主者,主被誅,詔即以其所居官與之。博果密言:“若此,必大壞天下之風俗,使人情愈薄,無復上下之分矣。”帝悟,為追廢前命。

丞相以下多不合,奏以為陜西行省平章政事。太後聞之,使謂帝曰:“博果密朝廷正人,先皇帝所付托,豈可出之於外耶!”帝復留之。竟以同列多異議,稱疾不出。

甲戌,紮嚕噶齊言:“諸王之下,有罪者不聞於朝,輒自決遣。”詔禁治之。

八月,戊子,初祀社稷,用堂上樂,歲以為常。

己醜,浚通惠河。

撥軍士屯守澱山湖。

太湖為浙西巨浸,上受杭、湖諸山之水瀦蓄之,分匯為澱山湖,東流於海。世祖末年,江浙行省參政梁溫都爾言:“此湖在宋時,委官差軍守之,湖旁餘地,不許侵占,常疏其壅塞,以泄水勢。今既無人管領,遂為勢豪絕水築堤,繞湖為田,湖狹不足瀦蓄,每遇霖潦,泛溢為害。昨本省官蒙古岱等興言疏治,因受曹總管金而止。張參議、潘應武等相繼建言,臣等議此事可行無疑。”世祖曰:“利益美事,舉行已晚,其行之。”既而平章特爾格言:“委官相視,計用夫十二萬,百日可畢。昨奏軍民共役,今民丁數多,不須調軍。”世祖曰:“有損有益,鹹令均齊,毋自疑惑,其均科之。”至是特爾格言:“太湖、澱山湖,昨嘗奏過先帝,差倩民夫二十萬,疏決已畢。今諸港日受兩潮,漸致沙漲,若不依宋舊例令軍屯守,必致坐隳成功。臣等議澱山湖圍田,賦糧二萬石,就以募民夫四千,調軍士四千,與同屯守。立都水防田使司,職掌收捕海賊,修治河渠圍田。”詔巴延徹爾暨樞密院議奏。於是樞密院言:“今與殿帥範文虎及硃清、張宣輩及省官集議、清、宣俱雲:‘宋時屯守河道,用手號軍,大處千人,小處不下三四百,隸巡檢司管領。’文虎謂‘差夫四千,非動搖四十萬戶不可。若令五千軍屯守,就委萬戶一員提調,事屬可行。’請立都水巡防萬戶職名,俾隸行院。”從之。

九月,壬子,聖誕節,帝駐蹕三部落,受諸王、百官賀。

丁巳,太白經天。

冬,十月,戊寅,帝至自上都。

辛巳,江浙行省言:“陛下即位之初,詔蠲今歲田租十分之三。然江南與江北異,貧者佃富人之田,歲輸其租,今所蠲特及田主,其佃民輸租如故,則是恩及富室而不被於貧民也。宜令佃民當輸田主者,亦如所蠲之數。”從之。

遼陽行省所屬九處大水,民饑,或起為盜賊,命賊恤之。

江西行省言銀場歲辦萬一千兩而未嘗及數,民不能堪,詔:“自今從實辦之,不為額。”

硃清、張宣從海道歲運糧百萬石,乙未,以京畿所儲充足,詔止運三十萬石。

辛醜,帝諭右丞阿爾、參知政事梁德珪曰:“中書職務,卿等皆懷怠心。朕在上都,令還實迪穆蘇已沒財產,任莽賚布哈,皆至今未行;又不約束吏曹,使選人留滯。僧格雖奸邪,然僚屬憚其威,政事無不立決。卿等其束吏曹,有不事事者笞之。仍以朕意諭右丞相鄂勒哲。”

時議裁久任官,樞密院奏“洪君祥在樞密十六年,為最久”,帝曰:“君祥始終一心,可勿遷也。”

壬寅,緬國遣使貢馴象十。

初,黔中諸蠻酋既內附,復叛。又,巴洞何世雄犯澧州,泊崖洞田萬頃、楠木洞孟再師犯辰州;朝廷嘗討降之,升泊崖為施溶州,以萬頃知州事,已而復叛,攻之不能下。帝即位,大赦,並赦萬頃等,亦不降。乃命湖廣行樞密副使劉國傑率兵討之。國傑馳至辰州,進攻明溪,賊魯萬醜擁眾自上流而下,千戶崔忠、百戶馬孫兒戰死。是月,進兵桑木溪,萬醜復以千人拒戰,擊卻之。明日,萬醜倍眾來攻,國傑鼓之,百戶李旺率死士陷陣,眾軍齊奮,賊敗,遂破其巢,焚之。進攻施溶,部將田榮祖請曰:“施溶,萬頃之腹心。石農坎、三羊峰,其左右臂也。宜先斷其臂,而後腹心乃可攻。”國傑曰:“甚善!”麾諸軍攻石農坎,賊不能支,棄寨遁,遂拔施溶,禽萬頃,斬之。復窮捕其黨,攀崖緣木而進,凡千餘裏。

十一月,丁未朔,帝朝皇太後於隆福宮,上玉冊玉寶。

京師犯贓罪者三百人。戊辰,命事無疑者,準世祖所定十三等例決之。

辛亥,中書省言:“國賦歲有常數。先帝嘗曰:‘凡賜與,雖有朕命,中書其斟酌之。’由是歲務節約,常有盈餘。今諸王、籓戚,費耗繁重,存鈔止一百十六萬二千餘錠,而來會諸王尚多,恐無以給。宜俟其還部,臣等斟酌定擬以聞。”從之。

湖廣、江西及江淮行省,以軍民不相統一,屢請罷行樞密院。帝以問巴延,時以屬疾,張目對曰:“內而省院各置為宜,外而軍民分隸不便。”壬子,詔罷三處行樞密院,以其事歸行省。

丁巳,以巴延徹爾參議中書省事。其兄巴延言曰:“臣叨平章政事,兄弟宜相避嫌。”帝曰:“兄平章於上,弟參議於下,何所嫌也!”

甲子,以湖南道宣慰使何瑋為中書參知政事。時省臣凡十一人。瑋言於帝曰:“古者一相,專任賢也。今宰執員冗,政出多門,轉相猜忌,請損之。”不從。

罷海北海南市舶提舉司。

癸酉,詔改明年為元貞元年。

十二月,太傅、知樞密院事巴延薨。巴延深沈有謀略,善斷,將二十萬眾伐宋,如將一人,諸將仰之若神明。事畢還朝,歸裝惟衣被而已,未嘗言功。及歿,贈太師,追封淮安王,謚忠武。

戊戌,禁侵擾農桑者。

庚子,用帝師奏,釋京師大辟三十人,杖以下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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