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王子倫

《南齊書》 > 卷四十·武十七王 > 巴陵王子倫

巴陵王子倫,字雲宗,世祖第十三子也。永明七年,為持節、都督南豫司二州軍事、南中郎將、南豫州刺史。十年,遷北中郎將、南瑯邪彭城二郡太守。郁林即位,以南彭城祿力優厚,奪子倫與中書舍人綦母珍之,更以南蘭陵代之。隆昌元年,遷散騎常侍、左將軍。延興元年,遣中書舍人茹法亮殺子倫,子倫正衣冠出受詔,曰:“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先朝昔滅劉氏,今日之事,理數固然。君是身家舊人,今銜此使,當由事不獲已。”法亮不敢答而退。年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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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王子伦》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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