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祖聖德神功文武皇帝至元十九年(壬午,一二八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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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丙寅,罷征東行中書省。
丁卯,諸王紮喇呼至自軍中。時皇子北平王,以軍鎮阿裏瑪圖之地以禦哈都,諸王錫裏濟與托克托穆爾、撒裏蠻等,謀劫北平王以叛,欲與紮喇呼結援於哈都,不從。薩裏曼悔過,執錫裏濟等,北平王遣禮喇呼以聞。
妖民張圓光伏誅。
二月,辛卯朔,帝幸柳林。
修宮城、太廟、司天臺。
戊戌,遣使往乾山,造江南戰船千艘。
壬寅,命:“軍官陣亡者,其子襲職;以疾卒者,授官降一等。具為令。”
乙巳,立廣東按察使。
戊申,帝還宮。
己酉,減省、部冗員。
徒浙東宣慰司於溫州。
分軍戍守江南,自歸州以及江陰至三海口,凡二十八所。
壬子,遣諸王桑阿克達爾擊緬。
初,尼雅斯拉鼎自緬還,言熟其國形勢可擊。遂以臺布為右丞,伊克德濟為參政,命桑阿克達爾督諸軍復往擊之。
甲寅,帝幸上都。
申嚴漢人軍器之禁。
三月,戊寅,益都千戶王著,以中書左丞相阿哈瑪特
著素誌疾惡,因人心憤怨,密鑄大銅鎚,自誓願擊阿哈瑪特首。會高和尚以秘術行軍中無驗而歸,詐稱死,殺其徒,以屍欺眾,逃去,人亦莫知。著乃與合謀,結八十餘人,夜入京城。
時皇太子從帝如上都,而阿哈瑪特留守京師,著以太子素惡其奸,乃遣二西僧至中書,詐稱皇太子與國師還都建佛事。時高觿、張九思宿衛宮中,詰之,倉皇失對,遂以二僧屬吏,訊之,不服。觿、九思乃集衛士及官兵各執弓矢以備。及午,著復矯太子令,俾樞密副使張易發兵,夜會東宮。易不察,遽以兵往,觿問何為,易附耳語曰:“太子來誅左相也。”既而省中遣使出迎,悉為偽太子所殺,奪其馬,入健德門。夜二鼓,觿等聞人馬聲,遙見燭籠、儀仗將至宮門前,一人前呼啟關,觿謂九思:“它時殿下還宮,必以鄂勒哲、薩陽二人先,請得見二人,然後啟關。”觿呼二人,不應,即曰:“皇太子平日未嘗行此門,今何來此也?”賊計窮,趨南門,觿留張子政等守西門,亟走南門伺之。偽太子立馬指揮,呼省官至前,責阿哈瑪特數語,著即牽去,以所袖銅鎚碎其腦,立斃;繼呼左丞郝禎至,殺之,囚右丞張惠。觿乃與九思大呼曰:“此賊也!”叱衛士亟捕之。留守司達嚕噶齊庫端遂持梃前,擊立馬者墜地,弓矢亂發,眾奔潰,多就擒。高和尚等逃去,著挺身請囚。
中丞額森特穆爾馳奏,帝時方駐蹕察罕諾爾,聞之,震怒,即日至上都,命樞密副使博啰、司徒和爾果斯、參政阿哩等馳驛至大都,討為亂者。
帝疑廷臣多與謀,召典瑞少監王思廉至行殿,屏左右問之曰:“張易反,若知之乎?”對曰:“未詳也。帝曰:“反已反,何未祥也?”思廉徐奏曰:“僭號改元,謂之反;亡入他國,謂之叛;群聚山林,賊害民物,謂之亂。張易之事,臣實不能詳也。”帝曰:“朕自即位以來,如李亶之不臣,豈以我若漢高帝、趙太祖遽陟帝位者乎?”思廉曰:“陛下神聖天縱,前代之君不足比也。”帝嘆曰:“朕往者有問於竇默,
庚辰,獲高和尚於高梁河。
辛巳,博啰等至都。
壬午,誅王著、高和尚於市,皆醢之,並殺張易。著臨刑,大呼曰:“王著為天下除害,今死矣!異日必有為我書其事者。”復以張易從著為亂,將傳首四方,張九思曰:“易應變不審則有之,坐以與謀則過矣,請免傳首。”從之。
戊子,以領北庭都護阿密實哈為禦史大夫,行禦史臺事。
集賢直學士兼秘書少監建昌程文海陳五事:一曰取會江南仕籍,二曰通南北之選,三曰立考功歷,四曰置貪贓籍,五曰給江南官吏俸;朝廷多采行之。
夏,四月,丁酉,以和爾果斯以中書右丞相,降右丞相昂吉爾岱為留守,仍同簽樞密院事。皇太子謂和爾果斯曰:“阿哈瑪特已死,汝任中書,事有便國利民者,毋憚更張;或有阻撓,吾當力持之。”故是時庶務更新,省部用人,多所推薦。
戊戌,陳桂龍率其黨來降,詔流桂龍於邊地。
中書左丞耿仁等言:“諸王公主分地所設達嚕噶齊,例不遷調,百姓苦之。依常調,任滿,從本位下選代為宜。”從之。
乙己,以阿哈瑪特家奴呼圖達爾等久總兵權,命庫端等代之,仍隸大都留守司。
馳西山薪炭禁。
以阿哈瑪特之子、江淮行中書省平章政事呼遜罪重於父,議究勘之。
戊申,寧國路太平縣饑,民采竹食為糧。
庚戌,行禦史臺言:“阿爾哈雅占降民為奴,而以為征討所得。”詔:“降民還之有司,征討所得,籍其數,量賜臣下有功者。”
丙辰,敕:“以妻、女、姊妹獻阿哈瑪特得仕者黜之。核阿哈瑪特占據民田,給還其主;庇富強戶,輸賊其家者,仍輸之官。”
定內外官以三年為考,滿任者遷敘,未滿者不許超遷。
五月,己未朔,沙汰省部官阿哈瑪特黨七百十四人,已革者百三十三人,餘五百八十一人,並黜之。
初,阿哈瑪特死,帝猶不深知其奸。及詢樞密副使博啰,乃盡得其罪惡,始大怒曰:“王著殺之,誠是也!”命發阿哈瑪特家,剖其棺,戮屍於通玄門外,縱犬啖其肉,百官士庶聚觀稱快,予侄皆伏誅。
籍其家,得櫝藏二人皮,兩耳俱存,問之,其妾雲:“每咒詛時,置神坐於上,應驗甚速。”又以帛二副畫甲騎,圍守一屋殿,兵皆張弦挺刃內向,狀涉不軌,畫者為陳某。又有曹震圭者,嘗推算阿哈瑪特所生年月,王臺判者妄引圖讖,皆言涉不軌。事聞,剝四人皮以徇。尋以郝禎、耿仁黨惡尤甚,命剖禎棺,戮其屍,下耿仁於獄,誅之。
初,巴延滅宋還,詔百官郊迎,阿哈瑪特先半舍道謁巴延。巴延解所服玉鉤絳遺之,且曰:“宋寶玉固多,吾實無所取,勿以此為薄也。”阿哈瑪特謂其輕己,乃誣以平宋時取其玉桃盞,帝命按之,無驗。阿哈瑪特既死,有獻此盞者,帝愕然曰:“幾陷我忠良!”
癸未,以甘肅行省左丞敏珠爾蔔丹為中書右丞,行臺禦史中丞張雄飛參知政事。
初,阿哈瑪特欲誣殺秦長卿、劉仲澤、伊瑪都木達三人,兵部尚書張雄飛力持不可,阿哈瑪特使人啖之曰:“誠能殺此三人,當處以參政。”雄飛曰:“殺人以求大官,吾不為也。”阿哈瑪特怒,出為澧州安撫使,累遷禦史中丞,行禦史臺事。阿哈瑪特恐其子呼遜為江淮右丞,不為所容,改陜西按察使。未行,阿哈瑪特死,召拜參政。呼遜被逮,敕廷臣雜問,呼遜歷指宰執曰:“汝曾受我家錢,何得問我?”雄飛曰:“我曾受否?”曰:“公獨無。”雄飛曰:“如是,則我當問汝矣。”遂伏辜。
六月,已醜朔,日有食之。
甲午,阿哈瑪特濫設官府二百四所,詔存者三十三,餘皆罷。又,江南宣慰司十五道,內四道已立行中書省,罷之。
丙申,發射士百人衛丞相,它人不得援例。
戊戌,以占城既服復叛,發兵討之。初,朝廷遣索多就占城國立省撫治,王子補的負固弗率,凡使臣經其國者皆執之。帝怒,決意進討,發淮、浙、福建、湖廣軍五千、海船百艘、戰船
乙酉,以阿哈瑪特居第賜和爾果斯。
帝以所籍入權臣家婦賜後衛親軍指揮伊喇元臣,元臣辭曰:“臣家世清索,不敢自汙。”帝嘉嘆不已。元臣,霸州元師尼爾之孫也。
丁巳,征亦奚不薛,盡平其地,立三路達嚕噶齊,留軍鎮守,命塔喇海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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