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治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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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癸巳朔,以禹城縣去秋霖雨,縣人邢著、程進出粟以賑饑民,命旌其門。

己亥,思明州盜起,湖廣行省督兵捕之。

庚子,刑部尚書烏訥爾,坐贓杖免。

壬寅,以行省平章政事復兼總軍政,軍官有罪,重者以聞,輕者就決。

罷上都、雲州、興和、宣德、蔚州、奉聖州及雞鳴山、房山、黃蘆、三叉諸金銀治,聽民采煉,以十分之三輸官。

起前樞密院副使吳元珪、王約為集賢大學士,翰林侍講學士韓從益為昭文館大學士,並商議中書省事。丞相拜珠又言前集賢侍講學士趙居信,直學士吳澄,皆有德老儒,請征用之,帝喜曰:“卿言適副朕心,更當使訪山林隱逸之士。”遂以居信為翰林學士承旨,澄為學士。王約年老,俾以其祿家居,每日一至中書,政多聽參酌。

帝嘗謂臺臣曰:“朕深居九重,臣下奸貪,民生疾苦,豈能周知!故用卿等為耳目。曩者特們德爾貪蠹無狀,汝等拱默不言。其人雖死,宜籍其家以懲後也。”辛亥,申命禦史大夫特克實振興臺綱,詔諭中外。

壬子,遣回回砲手萬戶赴汝寧、新蔡,遵世祖舊制教習砲法。

靜江、邕、柳諸郡獠為寇,命湖廣行省督兵捕之。

丙辰,泉州民留應總作亂,命江浙行省遣兵捕之。

辛酉,禁故殺子孫誣平民者。

初,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趙世延,為其弟訟不法事,系獄待對,其弟逃去,特們德爾必欲殺之,有司承望風旨,數脅令自裁,世延終不為動。至是丞相拜珠為言其無罪,詔釋之。仍著令:“原告逃百日不出,則釋待對者。”

二月,癸亥朔,作上都華嚴寺、帝師帕克斯巴寺及丞相拜珠第,役軍六千二百人。

定軍官襲職,嫡長子孫幼者,令諸兄弟攝之,所受制敕書權襲,以省爭訟。

丙寅,翰林國史院進《仁宗實錄》。進前數日,監修拜珠詣國史院聽讀首卷,書大德十年事,不書左丞相哈喇哈斯定策功,惟書越王圖喇勇決。拜珠從容謂史官曰:“無左丞相,雖百越王何益!錄鷹犬之勞而略發蹤指示之人,可乎?”立命書之,其它筆削未盡然者,一一正之。人皆服其卓識。

己巳,修廣惠河閘十有九所,治野狐、桑乾道。

癸酉,畋於柳林。帝顧謂拜珠曰:“近者地道失寧,風雨不時,豈朕纂承大寶行事有闕歟?”對曰:“地震自古有之,陛下自責固宜,亦由臣等失職,不能燮理。”帝曰:“朕在位三載,於兆姓萬物,豈無乘戾之事!卿等宜與百官議,有便民利物者,朕即行之。”

拜珠患法制不一,有司無所守,請詳定舊典以為通制。於是命樞密副使完顏納坦、集賢學士侍禦史曹伯啟纂集累朝格例而損益之。書成,辛巳,奏上,凡二千五百三十九條,名曰《大元通制》,頒行天下。伯啟言:“五刑者,刑異五等。今黥、杖、徒役於千裏之外,百無一生還者,是一人身備五刑,非五刑各底於人也,法當改易。”丞相雖是之而不果行。

丙戌,雨土。

造五輅旗。

丁亥,敕金書《藏經》二部,命拜珠等總之。

戊子,封鷹師布哈為趙國公。

辛卯,以太子賓客巴圖廉貧,賜鈔十萬貫。

三月,壬辰朔,帝如上都。

丁酉,平江路嘉定州饑,發粟六萬石賑之。

丁未,西番參蔔郎諸族叛,敕鎮西武靖王綽斯監等發兵討之。

戊申,祔太皇太後於順宗廟室,上尊謚曰昭獻元聖皇後。

辛亥,以圓明、王道明之亂,禁僧、道度牒符弦。

丙辰,敕:“醫、蔔、匠官,居喪不得去職,七十不聽致仕,子孫無廕敘,能紹其業者量材錄用。”

監察禦史拜珠、嘉琿坐舉巴斯爾濟蘇失當,並黜免。

夏,四月,壬戌朔,敕天下諸司命僧誦經十萬部。

丁卯,旌內黃縣節婦王氏。

己巳,浚金水河。

甲戌,敕都功德使庫爾嚕至京師。釋囚大辟三十一人,杖五十七以上者六十九人。放籠禽十萬,命有司償其直。

己卯,詔行助役法。遣使考視稅籍高下,出田若幹畝,使應役之人更掌之,收其歲入以助役費,官不得與。

五月,庚子,大風,雨雹,柳林行宮大木盡拔。

辛醜,以特克實獨署禦史大夫事。

戊申,監察禦史善繼元、宋翼言“特們德爾奸貪負國,生逃顯戮,死有餘辜。”乃命毀所立父祖碑,並追官爵及封贈制書,籍沒其家資,告諭中外。

帝禦大安閣,見太祖、世祖遺衣,皆以縑素木棉為之,重加補綴,嗟嘆良久,謂侍臣曰:“祖宗創業艱難,服用節儉乃如此,朕焉敢頃刻忘之!”

戊午,奏元行宮正殿災,上都利用監庫火,帝命衛士撲滅之。因語群臣曰:“也皇始建宮室,於今安焉,至朕而毀,實朕不能圖治之故也。”奇禦衛兵戍邊,有卒累功,請賞以官,帝曰:“名爵豈賞人之物!”賜鈔三千貫。

六月,寇圍寧都,州民孫王臣出糧餉軍,旌其門。

丁卯,西番參蔔郎諸寇未平,遣徽政使醜嚕往督師。

壬申,將作院使哈撒布哈,坐罔上營利,杖流之,籍其家。

留守司以雨請修都城,詔以不宜大興土功,其略完之。

癸酉,太常請纂修累朝儀禮,從之。

乙酉,諸王錫濟伯數寇邊,至是遣使來降,帝曰:“朕非欲彼土地人民,但吾民不罹邊患,軍士免於勞役,斯幸矣。今既來降,當厚其賜以安之。”

秋,七月,辛卯朔,宣政使奇徹臺自偉旨署事,中書以體制非宜,請通行禁止,從之。

癸卯,太廟成。前殿十有五間,東西二門為夾室,南向。

知樞密院事拜坦,坐贓杖免。

乙巳,招諭左右兩江黃勝許、岑世興。

己酉,丞相拜珠,以海運糧視世祖時頓增數倍,今江南民力困極而京倉充滿,請歲減二十萬石;帝遂並特們德爾增科江淮糧免之。

丙辰,禦史臺請降旨開言路,帝曰:“言路何嘗不開,但卿等選人未當耳。朕知向所劾者,率由宿怨羅織成獄,加之以罪,遂玷其人,終身不復伸。禦史嘗舉巴爾濟蘇可任大事,未幾,以貪墨伏誅。言路選人,當乎否乎?”時特們德爾兩子俱獲罪,毀碑籍資,明致其罰。帝方委任拜珠,以進賢退不肖為急務。特克實以奸黨不自安,而帝又屢飭臺臣以阿比特們德爾之事,特克實由是益懼。

是月,冀寧、興和、大同三路隕霜。

帝在上都,夜寐不寧,命作佛事,拜珠以國用不足諫止之。既而奸黨懼誅者,復陰誘群僧,言國當有厄,非作佛事而大赦,無以禳之。拜珠叱曰:“爾輩不過圖得金帛而已,又欲庇有罪耶?”奸黨聞之,知必不免,遂萌逆圖。

八月,辛酉,晉王獵於圖喇之地,特克實遣烏魯斯告曰:“我與哈克繖、額森特穆爾、實達爾謀已定,事成,推立王為皇帝。”又令烏魯斯以其事告晉王之內史都爾蘇,且言:“汝與巴蘇呼知之,勿令舒瑪爾節得聞也。”晉王命囚烏魯斯,遣巴勒密實特等赴上都,以逆謀告。

帝南還。癸亥,駐蹕南坡,晉王之使未至。是夕,特克實、額森特穆爾、實達爾與前中書平章政事齊勤特穆爾、前雲南行省平章政事鄂勒哲、特們德爾之子前治書侍禦史索諾木、特克實之弟宣徽使索諾木、典瑞院使托和齊、樞密院副使阿薩爾、簽書樞密院章岱、衛士圖們及諸王額特布哈、博啰、伊嚕特穆爾、庫庫布哈、烏魯斯布哈等,以特克實所領阿蘇衛兵為外應,殺右丞相拜珠,而特克實直犯禁幄,手弒帝於臥所。年二十一,從葬諸帝陵。

帝性剛明,嘗以地震,減膳,徹樂,避正殿,有近臣稱觴以賀,問:“何為賀?朕方修德不暇,汝為大臣,不能匡輔,反為陷耶?”斥出之。嘗戒群臣曰:“卿等居高位,食厚祿,當勉力圖報。茍或貧乏,朕不惜賜汝;若為不法,則必刑無赦。”巴爾濟蘇下獄,謂左右曰:“法者,祖宗所制,非朕所得私。巴爾濟蘇雖事朕日久,今有罪,當論如法。”嘗禦鹿頂殿,謂拜珠曰:“朕以幼沖,嗣承大業,錦衣玉食,何求不得!惟我祖宗櫛風沐雨,戡定萬方,曾有此樂耶?卿元勛之裔,當體朕至懷,毋忝爾祖!”拜珠頓首謝曰:“創業維艱,守成不易,陛下言及此,億兆之福也。”又謂大臣曰:“中書選人署事未旬日,禦史臺即改除之。臺除亦然。今山林之士,遺逸良多,卿等不能盡心求訪,惟以親戚故舊更相引用耶?”其明斷如此。然以果於刑戮,奸黨懼誅,遂構大變雲。

張珪在大都,聞南坡之變,密言於監省魏王庫庫圖曰:“我世為國忠臣,不敢愛死。事已如此,大統當在晉邸。我有密書陳誅逆定亂之宜,非王莫敢致。”庫庫圖曰:“公誠忠,萬一事泄,得無危乎?”珪曰:“事成,王之功,不成,吾家甘齏粉萬死,不敢以言累王。”庫庫圖乃遣人達珪書於晉王,且勸進。

諸王額特布哈及額森特穆爾奉皇帝璽綬北迎晉王於鎮所。癸巳,晉王即皇帝位於龍居河,大赦天下。

是日,以知樞密院事額森特穆爾為中書右丞相,以內史都爾蘇為中書平章政事,奈曼臺為中書右丞,禦史大夫特克實知樞密院事,博啰為宣徽院使,舒瑪爾節為宣政院使。

乙未,以樞密副使阿薩爾為禦史中丞,內史善僧為中書左丞。

丁酉,以鄂勒哲知樞密院事,圖們同簽樞密院事。

戊戌,以薩迪密實知樞密院事,章臺同知樞密院事。

己亥,敕諭百司:“凡銓授官,遵世祖舊制,惟樞密院、禦史臺、宣政院、宣徽院得自奏聞,餘悉由中書。”

辛醜,以瑪謨錫知樞密院事,實達爾為大司農。

召諸王屬流徙遠地及還元籍者二十四人還京師。

冬,十月,癸亥,修佛事於大明殿。

特克實之變,諸王邁努逃赴潛邸,願效死力,且言於帝曰:“不誅元兇,則陛下善名不著,天下後世何從而知!”帝深然之。甲子,以舒瑪爾節為中書右丞相,陜西行省左丞圖魯、通政院使寧珠並為禦史大夫,蘇蘇為禦史中丞。遣使至大都,以即位告天地、宗廟、社稷。命舒瑪爾節、寧珠誅逆賊特克實、實達爾、齊勤特穆爾、托和齊、章岱等於大都,並戮其子孫,籍沒家產;惟特們德爾子索諾木議遠流,張珪曰:“索諾木從逆賊,親斫丞相拜珠,乃欲活之耶?”

初,特克實使齊勤特穆爾遽至京師,趣召兩院學士北上,翰林學士曹元用獨不行,曰:“此非常之變,吾寧死,不可曲從也。”未幾,賊伏誅,人服其先見之明。

壬申,以內史諸達庫為太師、知樞密院事。

癸未,以舒瑪爾節兼阿蘇衛達嚕噶齊。

八番、順元及靜江、大理、威楚諸路猺兵為寇,丙戌,敕湖廣、雲南二省招諭之。

十一月,己醜朔,帝次於中都,修佛事於昆剛殿。

辛醜,車駕至大都。丁未,禦大明殿,受諸王、百官朝賀。

初,特克實遣使至大都,封府庫,收百司印。監察禦史許有壬知事急,即往告中丞董守庸。守庸謂:“宮禁事非子所當問。”有壬即疏守庸及經歷多爾濟班、監察禦史郭額森呼都附特克實之罪以俟,及禦史大夫寧珠至,有壬即袖疏上之。辛亥,守庸坐黨特克實免官。

壬子,敕營繕不急者罷之。

癸醜,遣使詣曲阜,以太牢祀孔子。

敕會福院奉北安王納穆罕像於高良河寺。

祭遁甲五福神。

丙辰,禦史中丞蘇蘇,坐貪淫免官。

丁巳,廣州路新會縣民颒長弟作亂,廣東副元帥烏訥爾率兵捕之。

詔:“凡有罪自首者,原其罪。”

十二月,己未,禦史臺經歷多爾濟巴勒、禦史禦裏達漢、烏圖曼、郭額森呼圖,並坐黨特克實免官。

監察禦史許有壬言:“曩者特們德爾專政,誣殺楊多爾濟、蕭拜珠、賀勝、觀音保、索約勒、哈迪密實,黥竄成珪、李謙享,罷免王毅、高昉、張誌弼,而趙世延受禍尤慘,天下鹹知其冤。請昭雪之,存者召還錄用,死者贈官有差。”

壬戌,浚鎮江路漕河及練湖。江浙行省言:“鎮江運河,全藉練湖之水為上源,官司漕運及商賈、農民來往,其舟楫莫不由此。宋時專設人夫,以時修浚,瀦蓄潦水,若運河淺阻,開放湖水一寸,則可添河水一尺。近來淤淺,舟楫不通,凡有官物,差民運遞,甚為不便。委官相視,疏治運河,自鎮江路至呂城壩長百三十一裏,計役夫萬五百十三人,六十日可畢;又用三千餘人浚滌練湖,九十日可完。人日支糧三升,中統鈔一兩。”詔從之,以來春興工。

戊辰,追尊皇考晉王噶瑪拉曰光聖仁孝皇帝,廟號顯宗,妣晉王妃鴻吉哩氏曰宣懿淑聖皇後。

庚午,盜入太廟,竊仁宗及莊懿慈聖皇後金主。時參知政事瑪喇兼領太常禮儀使,當遷左丞,集賢大學士張珪曰:“太常奉祭祀不謹,當待罪,而反遷官,何以謝在天之靈?”命遂格。

甲戌,命道士吳全節修醮事。

乙亥,太常院言:“世祖以來,太廟歲惟一享,先帝始復古制,一歲四祭,請裁擇之。”帝曰:“祭祀,大事也,朕何敢簡其禮!命仍四祭。

監察禦史托克托、趙成慶等言:“特們德爾在先朝,包藏禍心,離間親籓,誅戮大臣,使先帝孤立,卒罹大禍。其子索諾木,親與逆謀,久逃天憲,宜正其罪,以快元元之心。伊魯托克托、呼薩敦,皆特克實之黨,不宜寬宥。”遂並伏誅。

丙子,命嶺北守邊諸王修佛事以卻寇兵。

己卯,命僧作佛事於大內以厭雷。

癸未,流諸王伊嚕特穆爾於雲南,額特布哈於海南,庫魯克布哈於尼嚕罕,博啰及烏魯斯布哈於海島,並坐與特克實逆謀也。

乙酉,諭百司惜名器,各遵世祖定制。

丙戌,舒瑪爾節言:“宗戚之中,能自拔逆黨,盡忠朝廷者,惟有諸王邁努,請加封賞,以示激勸。”遂以泰寧縣五千戶封邁努為泰寧王。

丁亥,議賞討逆功,賜舒瑪爾節金銀鈔,都爾蘇為中書左孫相,瑪謨錫、寧珠、索多並加授光祿大夫。

詔改明年元曰泰定。

雲南花腳蠻為寇,詔招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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