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元祐六年(遼大安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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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壬戌,遼主如混同江。

癸酉,詔:“祠祭遊幸,毋用羔羊。”

丙戌,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杭州蘇軾為吏部尚書。

中丞蘇轍言:“自來河決,必先因下流淤高,上流不快,然後乃決。然則大吳之決,已緣故道淤高,今乃欲回河使行於北,理必不可。且見今北流深處,水行地中,實得水性。舍此不用,而欲引歸故道,使水行空中,雖三尺童子皆知其妄,而建議之臣,恣行欺罔,居之不疑。今雖變回河之名為分水之議,而本司收買馬頭物料,至今不絕;又與本路監司奏隨宜開導口地、河槽,務令深闊,並修葺緊急堤岸,釃為二渠。臣睹其指意雖為減水,其實暗作回河之計。欲乞聖慈特選骨鯁臣僚及左右親信,往河北同安撫、轉運諸臣踏行,開述利害聞奏。如臣所言不妄,即乞罷分水指揮,廢東流一行官吏役兵,拆去馬頭鋸牙。所貴河朔及鄰路兵民早獲休息,國家財賦不至枉費,則天下幸甚!”

二月,辛卯,以門下侍郎劉摯為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龍圖閣待制、知開封府王巖叟僉書樞密院事。

癸巳,以禦史中丞蘇轍為尚書右丞。命既下,而右司諫楊康國不書讀,詔範祖禹書讀行下。蘇軾改翰林學士承旨,避嫌也。

以翰林學士承旨鄧溫伯為端明殿學士、禮部尚書。

乙亥,遼主如魚兒濼。

壬寅,遼主命給渭州貧民耕牛布絹。

辛亥,王巖叟奏事罷,留身曲謝,言於太皇太後曰:“陛下聽政以來,納諫從善,凡所更改,務合人心,所以朝廷清明,天下安靜。惟願於用人之際,更加審察。”復少進而西,於帝前奏曰:“陛下今日聖學,當辨邪正。聞有以君子小人參用之說告陛下者,此乃深誤陛下也。自古君子小人無參用之理,聖人但雲君子內小人外則泰,君子外小人內則否。小人既進,君子必引類而去。若君子與小人競進,則危亡之基也,不可不察。”

三月,庚申朔,禦邇英閣,呂大防奏仁宗所書三十六事,請令圖置坐隅,從之。

癸亥,上《神宗實錄》,史官範祖禹、趙彥若、黃庭堅所修也。帝東向再拜,然後開編。呂大防於簾前披讀,未久,簾中慟哭,止讀,令進。

壬午,賜禮部奏名進士馬涓等及諸科及第、出身九百五十七人。

丙戌,遼主駐黑龍江。

夏,四月,辛卯,罷幸金明池、瓊林苑。先是呂大防請為賞花釣魚之會,有詔用三月二十六日,而連陰不解,太皇太後諭旨:“天意不順,宜罷宴。”眾皆竦服。

壬辰,呂大防、劉摯奏:“危竿諭一事,在三十六年之前,註釋失仁宗意。蓋聖意以為人君居至高至危之地,須用正直之人,譬如危竿須用正直之木。古人謂邪蒿,人君不可食,食之固無害,以其名不正也,況邪佞小人乎!”

乙未,復置通禮科,從禮官請也。

丙申,詔恤刑。

辛醜,詔:“大臣堂除差遣,非行能卓異者不可輕授,仍搜訪遺材以備擢任。”

夏人寇熙河、蘭岷、鄜延路。

壬寅,太白晝見。

壬子,賜南平王李乾德袍帶、金帛、鞍馬。

癸醜,以戶部員外郎楊畏為殿中侍禦史,中丞趙君錫所舉也。畏先除監察禦史,言者斥其附會呂惠卿、舒亶以進,罷之,至是復有此擢。王巖叟移書詰劉摯,摯不從。畏初刻誌經術,以所著書謁王安石,為鄆州教授,自是尊安石之學,以為得聖人意。畏與摯善,後呂大防亦善之。大防、摯異趨,皆欲得畏為助,君錫薦畏,實摯風旨也。然畏卒助大防擊摯焉。

五月,己未朔,日有食之。罷文德殿視朝。

庚申,詔呂惠卿除中散大夫、光祿卿、分司南京。權中書舍人孫升封還詞頭,以為“惠卿量移未三年,無名而復,必不可行。”壬戌,進呈,呂大防、劉摯等皆持兩稟旨。太皇太後曰:“候及三年。”樞密都承旨劉安世言:“陛下初踐宸極,以呂惠卿、蔡確之徒殘民蠹國,是以逐之遠方,謂宜永投荒裔,終身不齒。而惠卿自宣城方逾再歲,考之常法,猶未當敘,不識何名,遽復卿列!議者謂蔡確之母見在京師,幹訴朝廷,願還其子,大臣未敢直從請。若惠卿之命遂行,將藉以復確;確既復用,則章惇之類如胃毛而起,為天下國家之計者,其得安乎!”不聽。

庚辰,詔:“娶宗室女得官者,毋過朝請大夫、皇城使。”

詔翰林學士承旨蘇軾兼侍讀。

丁亥,後省上《元祐敕令格》。

六月,壬辰,錄囚。

甲午,遼主駐赤勒嶺。己亥,倒塌嶺人進古鼎,有文曰“萬歲永為寶用”。

辛醜,回鶻貢方物於遼。

癸卯,遼以權知東京留守蕭托輝為契丹行宮都部署。

甲辰,置國史院修撰官。

丁未,遼端拱殿門災。

秋,七月,戊午朔,回鶻貢異物於遼,遼主不納,命厚贈遣之。

己巳,蘇軾言:“浙西諸郡二年災傷,而今歲大水尤甚,杭州死者五十餘萬,蘇州三十萬。”己卯,詔賜米百萬石、錢二十萬緡賑之。侍禦史賈易率同官楊畏、安鼎流論浙西災傷不實,乞行考驗,詔用其說。範祖禹封還錄黃,奏曰:“國家根本,仰給東南,今一方赤子,呼天赴訴,開口仰哺,以脫朝夕之急,奏災雖小過實,正當略而不問。若因此懲責,則自今官司必以為戒,將坐視百姓之死而不救矣。給散無法,枉費官廩,賑救不及貧弱,出糶反利兼並,此乃監司使者之事,朝廷亦難遙為處畫也。所言伏乞更不施行。”從之。

八月,戊子朔,賈易上疏言:“蘇軾頃在揚州題詩,以奉先帝遺詔為‘聞好語’,草呂大防制雲‘民亦勞止’,引用厲王詩,以比熙寧、元豐之政。弟轍早應制科,試文繆不及格,幸而濫進,與軾皆誹怨先帝,無人臣禮。”至引李林甫、楊國忠為喻。奏既入,又有別疏。宰執進呈,具言易前後異同之語,退,復具奏曰:“臣等竊知易乃王安禮所善,安禮以十科薦之。今群失職之人,皆在江、淮,易來自東南,此疏不惟搖動朝政,亦陰以申群小之憤。”乃詔與易外任,尋以本官出知廬州。

庚寅,遼主以霖雨罷獵。

辛卯,詔禦史臺:“臣僚親亡十年不葬,許依條彈奏及令吏部檢舉。”

壬辰,翰林學士承旨蘇軾罷。軾既為賈易誣詆,趙君錫相繼言之。後數日,入見,具辨其事,因復請外。詔以龍圖閣學士知潁州。

乙未,禦史中丞趙君錫罷為吏部侍郎,以附和賈易論蘇軾也;尋出知鄭州。

己亥,令文武臣出入京城門,書職位、差遣、姓名及所往。

壬寅,遼主幸慶州,謁慶陵。

乙巳,詔章惇復右正議大夫。惇坐蘇州買田不法,降一官,至是滿,當復,故有是詔。給事中硃光庭言:“惇不當用常法敘復。”於是更詔候一期取旨。

己酉,修《神宗寶訓》。

癸醜,詔:“鄜延路都監李儀等,以違旨夜出兵入界,與夏人戰,死,不贈官,餘降官等。”

初,兩宮幸李端願宅臨奠,既還,蔡確母明氏自氈車中呼:“太皇萬歲,臣妾有表。”衛士取而去。及三省進呈明氏馬前狀,太皇太後宣諭曰:“蔡確不獨為吟詩謗讟,緣此人於社稷不利。若社稷之福,確當便死。此事公輩亦須與掛意。”劉摯曰:“隻為見呂惠卿二年量移,便來攀例。”蘇轍曰:惠卿量移時,未有刑部三年之法。”呂大防乞令開封府發遣,從之。既而摯以發遣為太甚,大防復奏乞且令開封府告示,硃光庭封還錄黃,言:“確罪比四兇,豈有復還之理!乃以刑部常法預先告示,理極不可。”遂寢前詔。摯乃令本房出告示,不復坐聖旨;既不復降錄黃過門下,給事中雖欲再論列,不可得矣。

甲寅,王巖叟言:“秋氣已涼,陛下閑燕之中,足以留意經史。舜雞鳴而起,大禹惜寸陰,願以舜、禹為法。”帝曰:“朕在禁中,常觀書不廢也。”帝問巖叟從誰學,對曰:“從河東寧智先生學,後歷仕四方,無常師。”帝問:“何自識韓琦?”對曰:“因隨侍閑居北門,始識琦,遂薦辟學官,又辟幕府,復隨之居相三年,至其葬乃去。琦嘗教臣以事君之道,前不希寵,後不畏死,左右無所避,中間惟有誠意而已,臣佩以終身。”帝稱嘆久之。

它日,又因入對,論取士,巖叟曰:“天下非無材,取之不遠,采之不博耳。所遷所擢,止於已用者數人而已,故朝廷有乏材之患,搢紳有沈滯之嘆。且如天下郡守、縣令,最可以見治狀,每歲使本道監司舉一二性行端良、治狀優異者,朝廷召而用之,則人思自奮矣。”又問:“治道何先?”對曰:“在上下之情交通,而無壅蔽之患。上下之情所以通,由舉仁者而用之。仁者之心,上不忍欺其君,下不忍欺其民,故君有德意,推而達於下,民有疾苦,告而達於上,不以一身自便為心。”帝曰:“安知仁人而舉之?”對曰:“巧言令色,鮮矣仁;剛毅木訥,近仁。”帝頷之。

乙卯,夏人寇懷遠砦。

閏月,壬戌,嚴飭陜西、河東諸路邊備。

甲子,以龍圖閣待制、知鄆州蔡京知永興軍,從呂大防請也。

是日,執政會議都堂,呂大防、劉摯欲以知永興軍李清臣為吏部尚書,王巖叟曰:“恐公議不協。”既而奏可,巖叟謂同列曰:“必致人言。”錄黃過門下省,範祖禹封還進呈,不允;祖禹執奏如初。除命既下,左正言姚勔又論其不當。已而三省復欲用蒲宗孟為兵部尚書,蘇轍言:“前日除李清臣,給諫紛然爭之未定,今又用宗孟,恐不便。”太皇太後曰:“奈闕官何?”轍曰:“尚書闕官已數年,何嘗闕事!今日用此二人,正與去年用鄧溫伯無異。此三人者,非有大惡,但與王珪、蔡確輩並進,意思與今日聖政不合。見今尚書共闕四員,若並用此四人,使互進黨與,氣類一合,不獨臣等無可奈何,即朝廷亦無可奈何。如此用人,臺諫安得不言?臣恐朝廷自此不安靜矣。”議遂止。壬申,以知揚州王存為吏部尚書,清臣知成德軍。

刑部侍郎彭汝礪與執政爭獄事,自乞貶逐,甲申,詔改禮部侍郎。

九月,丁亥,邊臣言夏人寇麟、府二州。壬辰,詔:“州民為寇所掠,廬舍焚蕩者給錢帛,踐稼者賑之,失牛者官貸市之。”

癸巳,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丁酉,王普等遷官有差。

詔:“歲出內庫緡錢五十萬,以備邊費。”

丙申,遼主還上京。

己亥,日本遣使貢於遼。

甲辰,幸上清儲祥宮。壬子,宮成,議將肆赦,王巖叟曰:“昔天禧中祥源成,治平中醴泉成,皆未嘗赦。古人有垂死諫君無赦者,此可見赦無益於聖治也。”乃止。

冬,十月,丁卯,有流星晝出東北。

庚午,朝獻景靈宮,還,幸國子監,詣至聖文宣王殿行釋奠禮,一獻再拜。太學國子祭酒豐稷講《尚書·無逸》終篇。遂幸昭烈武成王廟,肅揖,禮畢,還內。先是範百祿轉對,請視學,故有是舉。

癸酉,禦史中丞鄭雍、侍禦史楊畏對甚久,論劉摯及蘇轍也。雍言:“摯善牢籠士人,不問善惡,雖贓汙久廢之人,亦以甘言誘致。”因具摯黨人姓名:王巖叟、劉安世、韓川、硃光庭、趙君錫、梁燾、孫升、王覿、曾肇、賈易、楊康國、安鼎、張舜民、田子諒、葉仲、趙挺之、盛陶、龔原、劉概、楊國寶、杜純、杜纮、詹適、孫諤、硃京、馬傳慶、錢世榮、孫路、王子韶、吳立禮,凡三十人。左正言姚勔入奏,並言摯朋黨不公。右正言虞策言摯親戚趙仁恕、王鞏犯法,施行不當。甲戌,摯以鞏為姻家,轍以嘗薦鞏,皆自劾,詔答不允。轍又言:“頃復見臺官安鼎亦論此事,謂臣欺罔詐謬,機械深巧,則臣死有餘責,有何面目尚在朝廷!然鼎與趙君錫、賈易等同構飛語,誣罔臣兄軾以惡逆之罪,賴聖鑒昭察,君錫與易即時降黜。鼎今在言路,是以盡力攻臣,無所不至。伏乞早賜責降,使鼎私意得伸。”丁醜,轍與摯俱宣押入對,對已,押赴都堂。摯先出,待命於僧舍,乞賜罷免。庚辰,王巖叟言:“方今戮力盡忠之臣,摯居其最,豈可因一二偏辭,輕示遐棄,安知其間無朋邪挾私而陰與群奸為地者?”不報。太皇太後獨遣中使賜蘇轍詔,諭令早入省供職。

辛巳,帝謂呂大防曰:“論劉摯者已十八章,初不為王鞏事,乃邢恕過京師,摯與通簡,又延接章惇之子,牢籠為它日計。”

初,邢恕謫永州,舟行過京師,劉摯故與恕善,因以簡別摯,摯答簡,其末雲:“為國自愛,以俟休復。”持簡者問監東排岸官茹東濟:“恕舟安在?”東濟,傾險人也,數有求於摯,弗得,怨之,亟取摯簡,錄其本送鄭雍、楊畏;二人方附呂大防,因釋其語上之。以“休復”為“復子明辟”之復,謂摯勸恕俟太皇太後它日復辟也。又章惇諸子故與摯子遊,摯亦間與之接,雍、畏遂謂摯延見接納,為牢籠之計。帝於是始有罷摯意。太皇太後亦怒,面諭摯曰:“言者謂卿交通匪人,為異日地,卿當一心王室。若章惇者,雖以宰相處之,未必樂也。”摯惶恐,退,上章自辨,且求去位。奏入,不報。

遼命燕國王延禧為天下兵馬大元帥,總北南院樞密使事。

癸未,詔京西提刑司,歲給錢物二十萬緡,以奉陵寢。

是日,王巖叟奏:“臣之區區欲有所言,不為一劉摯,為陛下惜腹心之人。”太皇太後宣諭曰:“垂簾之初,摯排斥奸邪,實為忠實。但此二事,非所當為也。”巖叟曰:“言事官未必皆忠直。楊畏乃呂惠卿黨,但欲除陛下腹心,與奸邪開道路耳。”甲申,巖叟復上疏言之。時已有詔鎖學士院草麻制罷摯,而巖叟未知也。

十一月,乙酉朔,摯罷為觀文殿學士、知鄆州。麻制以從摯所乞為辭。給事中硃光庭封還,曰:“摯有功大臣,一旦以疑而罷,天下不見其過。”言者以光庭為黨,亦罷知亳州。

摯性峭直,有氣節,不為利怵威誘。自初輔政至為相,修嚴憲法,辨白邪正,孤立一意,不受請謁。然勇於去惡,竟為朋讒奇中,天下惜之。

初,衛樸歷後天一日,元祐五年十一月癸未冬至,驗景長之日,乃在壬午,遂改造新歷。至是歷成,壬辰,詔以《元祐觀天歷》為名。

庚子,遼主如藕絲澱。

辛醜,中書侍郎傅堯俞卒。太皇太後謂輔臣曰:“堯俞,金玉人也,惜不至宰相。”帝輟朝臨奠,謚憲簡。

初,司馬光嘗謂邵雍曰:“清、直、勇三德,人所難兼,吾於欽之見焉!”雍曰:“欽之清而不耀,直而不激,勇而不猛,是為難耳。”欽之,堯俞字也。

甲子,遼主望祀木葉山。以武定軍節度使竇景庸為中京留守。

十二月,戊辰夕,開封府火。

呂大防言:“聞有客星在昂、畢間。”王巖叟曰:“天道遠,不可知,但朝廷每事修省,天道自當順應。”太皇太後曰:“天道安敢忽!更在大臣同修政事。”

夏人犯邊,知太原府範純仁自劾禦敵失策;壬申,詔貶官一等,徙知河南府。

是歲,夏改元天祐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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