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之奇諫假道

《古文觀止》 > 卷一·周文一 > 宮之奇諫假道

晉侯復假道於虞以伐虢。

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寇不可翫。一之謂甚,其可再乎?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者,其虞、虢之謂也。”

公曰:“晉,吾宗也,豈害我哉?”

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從,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為文王卿士,勛在王室,藏於盟府。將虢是滅,何愛於虞!且虞能親於桓、莊乎?其愛之也,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逼乎?親以寵逼,猶尚害之,況以國乎?”

公曰:“吾享祀豐潔,神必據我。”

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馮依,將在德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

弗聽,許晉使。

宮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臘矣。在此行也,晉不更舉矣。”

八月甲午,晉侯圍上陽,問於蔔偃曰:“吾其濟乎?”

對曰:“克之。”

公曰:“何時?”

對曰:“童謠曰:‘丙之晨,龍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鶉之賁賁,天策燉燉,火中成軍,虢公其奔。’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鶉火中,必是時也。”

冬,十二月丙子朔,晉滅虢,虢公醜奔京師。師還,館於虞,遂襲虞,滅之,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從媵秦穆姬。而修虞祀,且歸其職貢於王,故書曰:“晉人執虞公。”罪虞公,言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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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之奇谏假道》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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