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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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玩之、劉休、沈沖、庾杲之、王諶。

史臣曰:鶉居鷇飲,裁樹司牧,板籍之起,尚未分民,所以愛字之義深,納隍之意重也。季世以後,務盡民力,量財品賦,以自奉養。下窮而上不恤,世澆而事愈變。故有竊名簿閥,忍賊肌膚,生濫死乖,趨避繩網。積虛累謬,已數十年,欺蔽相容,官民共有,為國之道,良宜矯革。若令優役輕徭,則斯詐自弭;明糾群吏,則茲偽不行。空閱舊文,徒成民幸。是以崔琰之譏魏武,謝安之論京師。斷民之難,豈直遠在周世哉?

贊曰:玩之止足,為論未光。劉休善筮,安臥南湘。沖獲時譽,杲信圭璋。諶惟舊序,並用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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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玩之

劉休

沈沖

庾杲之

王諶

《卷三十四》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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