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泉

《南史》 > 卷六十二 > 鮑泉

鮑泉字潤嶽,東海人也。父幾字景玄,家貧,以母老詣吏部尚書王亮幹祿,亮一見嗟賞,舉爲舂陵令。後爲明山賓所薦,爲太常丞。以外兄傅昭爲太常,依制緦服不得相臨,改爲尚書郎,終於湘東王諮議參軍。

泉美須髯,善舉止,身長八尺,性甚警悟。博涉史傳,兼有文筆。少事元帝爲國常侍,早見擢任,謂曰:“我文之外無出卿者。”後爲通直侍郎。常乘高幰車,從數十左右,傘蓋服玩甚精。道逢國子祭酒王承,承疑非舊貴,遣訪之,泉從者答曰“鮑通直”。承怪焉,復欲辱之,遣逼車問:“鮑通直復是何許人,而得如此!”都下少年遂爲口實,見尚豪華人,相戲曰“鮑通直復是何許人,而得如此”,以爲笑謔。

及元帝承制,累遷至信州刺史。方等之敗,元帝大怒,泉與王僧辯討之。僧辯曰:“計將安出?”泉曰:“事等沃雪,何所多慮。”僧辯曰:“君言文士常談耳,河東少有武幹,非精兵一萬不可以往。竟陵甲卒不久當至,猶可重申。欲與卿入言之。”泉許諾,及僧辯如向言,泉默然不繼。元帝大怒,於是械系僧辯,時人比泉爲酈寄。

泉既專征長沙,久而不克。元帝乃數泉二十罪,爲書責之曰:“面如冠玉,還疑木偶,須似猬毛,徒勞繞喙。”乃從獄中起王僧辯代泉爲都督,使舍人羅重歡領齋仗三百人與僧辯往。乃至長沙,遣通泉曰:“羅舍人被令送王竟陵來。”泉愕然,顧左右曰:“得王竟陵助我經略,賊不足平矣。”乃拂席坐而待之。僧辯入,乃背泉而坐曰:“鮑郎,卿有罪,令旨使我鎖卿,卿勿以故意見期。”命重歡出令示泉,鎖之床下。泉顔色自若,了無懼容,曰:“稽緩王師,罪乃甘分,但恐後人更思鮑泉之憒憒耳。”僧辯色甚不平,泉乃啓陳淹遲之罪。元帝尋復其任,令與僧辯等東逼邵陵王於郢州。

郢州平,元帝以世子方諸爲刺史,泉爲長史,行州府事。方諸見泉和弱,每有諮陳未嘗用,使泉伏床騎背爲馬,書其衣作其姓名,由是州府盡相欺。侯景密遣將宋子仙、任約襲之。方諸與泉不恤軍政,唯蒱酒自樂,雲“賊何由得至”。既而傳告者衆,始命闔門。城陷,賊執方諸及泉送之景所。後景攻王僧辯於巴陵不克,敗還,乃殺泉於江夏,沈其屍於黃鶴磯。

初,泉夢著朱衣行水上,及死,舉身帶血而沈於江如其夢。泉於儀禮尤明,撰新儀三十卷行於世。

時又有鮑行卿以博學大才稱,位後軍臨川王錄事,兼中書舍人,遷步兵校尉。上玉璧銘,武帝發詔褒賞。好韻語,及拜步兵,面謝帝曰:“作舍人,不免貧,得五校,實大校。”例皆如此。有集二十卷。撰皇室儀十三卷,乘輿龍飛記二卷。

弟客卿位南康太守。客卿三子,檢、正、至,並才藝知名,俱爲湘東王五佐。正好交遊,無日不適人,人爲之語曰:“無處不逢烏噪,無處不逢鮑佐。”正不爲湘東王所知,獻書告退。王恨之。及建鄴城陷,正爲尚書外兵郎,病不能起。景雜於死屍焚之。王聞之曰:“忠非紀信,利非象齒,焚如棄如,於是乎得。”君子以此知湘東王不仁。檢爲湘東鎮西府中記室,使蜀,不屈於武陵王,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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