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乾興元年(遼太平二年)
《續資治通鑒》 > 宋紀三十五 >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乾興元年(遼太平二年)
春,正月,辛未朔,詔改元。
遼主如納水。
二月,庚子朔,大赦天下。詔自今中外所上表章,省去尊號。群臣再表請復稱,不允。乃別上尊號曰應天尊道欽明仁孝,癸卯,詔從之,然亦不果受冊。
辛醜,遼主駐魚兒濼。
甲辰,封丁謂為晉國公,馮拯為魏國公,曹利用為韓國公。
甲寅,對宰相於寢殿之東偏。帝不豫浸劇,戊午,崩於延慶殿。遺詔:“皇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後為皇太後,淑妃楊氏為皇太妃。”是日,百官見太子於延慶殿之東楹。遣內殿承制、閤門使薛貽廓告哀於遼。京城內外,並增兵衛,罷工役。
初,輔臣共聽遺命於皇太後,退,即殿廬草制,軍國大事兼權取皇太後處分。丁謂欲去“權”字,王曾曰:“皇帝沖年,政出房闥,斯已國家否運,稱權尚足示後;況
己未,大赦,除常赦所不原者。百官進官一等,優賞諸軍。山陵諸費,無以賦民。
庚申,命宰臣丁謂為山陵使。
先是群臣議太後臨朝儀,王曾援東漢故事,請五日一禦承明殿,太後坐左,帝坐右,
乙醜,以生日為乾元節。
丙寅,宰臣丁謂加司徒,馮拯加司空,樞密使曹利用加左仆射,並兼侍中。王曾謂丁謂曰:“自中書令至諫議大夫、平章事,其任一也;樞密珥貂可耳。今主幼,母後臨朝,君執魁柄,而以數十年曠位之官一旦除授,得無公議乎?”謂不聽。
戊辰,貶道州司馬寇準為雷州司戶參軍,戶部侍郎、知鄆州李迪為衡州團練副使,仍播其罪於中外;準坐與周懷政交通,迪坐朋黨傅會也。始議竄逐,王曾疑責太重,丁謂熟視曾曰:“
謂惡準、迪,必欲
中使至渾州,迪聞其異於它日,即自裁,不殊,其子東之救之,乃免。人往見迪者,中使輒籍其名;或饋之食,留至臭腐,棄捐不與。迪客鄧餘怒曰:“豎子!欲殺我公以媚丁謂邪!鄧餘不畏死,汝殺我公,我必殺汝!”從迪至衡州,不離左右,迪由是得全。或語謂曰:“迪若貶死,如士論何?”謂曰:“異日好事書生記事,不過曰‘天下惜之’而已。”
初,迪貶衡州,丁謂戒使者,持詔促迪上道。通判鄆州範諷輒留數日,為治裝祖行。諷,正辭子也,先知平陰縣,會河決王陵埽,水去而土肥,失阡陌,民數爭不能決。諷為手書分別疆理,民皆持去,以為定券,無復爭者。及通判淄州,歲旱蝗,它谷皆不粒,民以蝗不食菽,猶可藝,而患無種,諷行縣至鄒平,發官廩貸民,即出三萬斛。比秋,民皆先期而輸。在鄆州日,詔塞決河,州募民入芻楗,而城邑與農戶等,諷曰:“貧富不同而輕重相若,非詔書使度民力之意,有司誤也。”即改符,使富人輸三之二。因請下諸州,以鄆為率,朝廷從其言。
曹瑋責授左衛大將軍,知萊州。瑋時任鎮、定都部署,丁謂疑瑋不受命,詔河北轉運使韓億馳往收其兵。先是億嘗忤謂意,謂欲緣是並中億。而瑋得詔,即日上道,從弱卒十餘人,不以弓韋長矢箙自隨,謂卒不能加害。
三月,壬申,以給事中李及知杭州。及治尚簡嚴而樂道人善,以錢塘風俗輕靡,屏絕宴遊。一日,冒雪出郊,眾謂當置酒召客;乃獨造林逋,清談至暮而歸。居官數年,未嘗市吳中物,此去,惟市《白樂天集》一部。
以龍圖閣直學士魯宗道權判流內銓。宗道在選調久,患銓格煩密,及知吏所以為奸狀,於是多所厘正,又悉書科條揭於廡下,人皆便之。
丙子,賜群臣禦飛白書各一軸。帝始未嘗飛白書,一日,至真宗靈禦前見所陳飛白筆,遂取而試書,體勢遒勁,有如夙習,因以分賜。
戊寅,中書請自禫祭後,隻日於崇政殿或承明殿視事,雙日如先帝故事,前後殿皆不坐。詔:“雙日雖不視事,亦當宣召近臣入侍講讀。”
乙酉,作受命寶,其文曰:“恭膺天命之寶”,命參知政事王曾書。
庚寅,初禦崇德殿聽朝,皇太後設幄次於承明殿,垂簾以見輔臣。
是月,遼地震,雲、應二州屋摧地陷,嵬白山裂數百步,泉湧成流。
光祿寺臣尉氏馬季良,家本茶商,劉美女婿也。夏,四月,壬寅,召試館職,太後遣內侍賜食,促令早了,主試者分為作之。
戊午,加贈皇太後三代,父通為彭城郡王,母龐氏為遂國太夫人,兄美為侍中。
遣薛田使於遼,告即位也。
遼主如緬山清暑。
五月,己巳朔,遼參知政事石用中卒。
丁醜,詔先朝《日歷》、《起居註》未上者,亟修纂之,以大中祥符元年後史官失於撰集故也。
六月,己亥朔,上大行皇帝謚曰文明章聖元孝,廟號真宗。
遼主聞真宗崩,集蕃、漢大臣舉哀號慟,因謂其宰相呂德懋曰:“聞嗣皇尚少,恐未知通好始末,茍為臣下所謂,奈何?”及薛貽廓至,具道朝廷之意,遼主喜,謂後曰:“汝可致書宋太後,使汝名傳中國。”乃設真宗靈禦於範陽憫忠寺,建道場百日,為真宗飯三京僧。復命沿邊州郡不得作樂,下令國中,諸犯真宗諱悉易之。
遣殿前都點檢耶律藏引等祭奠、吊慰。時太常博士程琳為接伴,遼使者謂琳曰:“昔先帝嘗通使承天太後,今太後獨無使,何也?”琳曰:“南北為兄弟,則先皇帝視承天猶叔母,故無嫌。今皇太後乃嫂也,禮不通問。”使者語屈。
庚申,西京作坊使入內押班雷允恭伏誅。
允恭與丁謂交接,倚勢驕恣。始,宦官以山陵事多在外,允恭獨留不遣,自請於太後,太後不許。允恭泣曰:“臣遭遇先帝,不在人後,而獨不得效力陵上,敢請罪!”太後曰:“吾慮汝妄有舉動,適為汝累。”允恭泣告不已,乃以為山陵都監。
三月,乙亥,允恭馳至陵下,司天監刑中和為允恭言:“今山陵上百步,法宜子孫,類汝州秦王墳。”允恭曰:“如何不用?”中和曰:“恐下有石若水耳。”允恭曰:“先帝無它子,若如秦王墳,當即用之。”中和曰:“山陵事重,按行覆驗,時日淹久,不及七月之期。”允恭曰:“第移就上穴,我走馬入見太後言之。”允恭素貴橫,眾莫敢違,即改穿上穴。乃入白太後,太後曰:“此大事,何輕易如此!”允恭曰:“使先帝宜子孫,何為不可!”太後意不然之,曰:“出與山陵使議可否。”允恭見謂,具道所以。謂亦知其不可,而重逆允恭意,唯唯而已。允恭即入奏曰:“山陵使亦無異議矣。”
既而上穴果有石,石盡水出,眾議藉藉。修奉山陵部署懼不能成功,中作而罷,奏請待命。謂庇允恭,依違不決。癸巳,入內供奉官毛昌達還自陵下,具奏其事。太後連遣人詰謂,謂始請遣使按視。
丙申,遣入內供奉官羅崇勛等就鞏縣訊鞫允恭罪狀以聞。癸卯,又遣權知開封府呂夷簡、龍圖閣直學士魯宗道同內臣覆視皇堂;鹹請復用舊穴,乃詔輔臣會謂第議。明日,再命王曾覆視。謂請俟曾還,與眾議不異,始復役。詔復役如初,唯皇堂須議定乃修築。曾卒從眾議。
允恭坐擅移皇堂,並盜金珠、銀帛、犀玉帶等,杖死於鞏縣,籍其家;弟允中決配郴州編管,刑中和決配沙門島。
初,丁謂與雷允恭協比專恣,內挾太後,同列
允恭既下獄,王曾欲因山陵事並去謂,而未得間,一日,語謂曰:“曾無子,將以弟之子為後,明日朝退,當留白此。”謂不疑曾有它意也。曾因獨對,具言謂
及對承明殿,太後諭拯等曰:“謂身為宰相,乃與允恭交通!”因出謂嘗托允恭令後苑匠所造金酒器示之。又出允恭嘗幹謂求管句皇城司及三司衙司狀,因曰:“謂前附允恭奏事,皆言已與卿等議定,故皆可其奏,近方識其矯誣。且營奉先帝陵寢而擅有遷易,幾誤大事。”拯等奏曰:“自先帝登遐,政事皆謂與允恭同議,稱得旨禁中,臣等莫辨虛實。賴聖神察其奸,此宗社之福也。”太後怒甚,欲誅謂,拯進曰:“謂固有罪,然帝新即位,亟誅大臣,駭天下耳目。且謂豈有逆謀哉?第失奏山陵事耳。”太後怒少解,令拯等議降黜之命。任中正言謂被先帝顧托,雖有罪,請如律議功。曾曰:“謂以不忠,得罪宗廟,尚何議邪!”乃責謂為太子少保、分司西京。故事,宰相罷免皆降制,時欲亟行,止令拯等召舍人草詞,仍榜朝堂,布諭天下。
丙寅,參知政事任中正罷為太子賓客、知鄆州,坐營救丁謂故也。中正弟中行、中師並坐降黜。
秋,七月,辛未,王曾加中書侍郎、平章事,呂夷簡為給事中,魯宗道為右諫議大夫,並參知政事。
宗道為諭德時,居近酒肆,嘗微行就飲肆中,偶真宗亟召,使者及門,久之,宗道始自酒肆來。使者先入,約曰:“即上怪公來遲,何以為對?”宗道曰:“第以實告。”使者曰:“然則公當得罪。”曰:“飲酒,
禮儀院言:“大行山陵禮畢,莊穆皇後郭氏,嘗母儀天下,禮當升祔;莊懷皇後潘氏,本從籓邸追命,止當享於後廟。”詔集議尚書省,學士承旨李維等請如禮儀院所定,從之。
丙子,以樞密副使錢惟演為樞密使。
戊寅,詔真宗陵名曰永定。始,丁謂請名陵曰鎮,及謂貶,馮拯謂三陵皆有“永”字,故易曰永定陵。然永定乃縣名也,而宣祖止名安陵,又以翼祖陵已名為定,復追改為靖。議者議拯不學,當時無正之者。
輔臣三上表,請皇太後遵遺制,每五日一臨便殿,依先定儀註,許令中書、樞密院奏事,與皇帝共加裁酌,皇太後不許;復上皇帝表,乃從之。
初,女道士劉德妙,嘗以巫師出入丁謂家,謂敗,逮系德妙,內侍鞫之。德妙具言謂嘗教之曰:“汝所為不過巫事,不若托老君言禍福,足以動人。”於是即謂家設神像,夜醮於園中,雷允恭數至請禱。及真宗崩,引入禁中。又因穿地得龜蛇,令德妙持入內,紿言出其家山洞中。仍復教雲:“上即問若所事何知為老君,第雲相公非凡人,當知之。”謂又作頌,題曰“混元皇帝賜德妙”,語涉妖誕。辛卯,再貶謂崖州司戶參軍,諸子並勒停,籍其家,得四方賂遺,
始,謂命宋綬草寇準責詞,綬請其罪,謂曰:“《春秋》無將,漢法不道,皆證事也。”綬雖從謂指,然卒改易謂本語不純用。及謂貶,綬猶當制,即草詞曰:“無將之戒,舊典甚明;不道之辜,常刑罔救。”論者快焉。
謂初逐準,京師為之語曰:“欲得天下寧,當拔
壬辰,詔:“中外臣僚有曾與丁謂往來者,一切不問。”
甲午,輔臣請“皇太後、皇帝五日—禦承明殿,凡軍馬機宜及臣下陳乞恩澤,並呈稟取旨;若常事,即依舊進入,候印畫付外;或事從別旨,有未可行者,即於禦前納下,再俟處分。”從之。
八月,壬寅,以禮部郎中張師德等為遼後生辰國信使。遼後生辰專遣使始此。
乙巳,帝與皇太後禦承明殿,垂簾決事,始用王曾議也。時馮拯繼丁謂為首相,頗欲躡謂故跡,曾獨曉以禍福,且逆折之,拯不敢肆。自是事—決於兩宮。
初,謂定太後稱“予”。謂敗,中書與禮儀院參議,每下制令稱“予”,而便殿處分事稱“吾”。太後詔止稱“吾”。
九月,已巳,詔:“伎術官自今不得如京朝官用考課遷陟。”先是司天監丞徐起等言遇先帝禦樓,及帝即位,止遷一官,願如京朝官例,遷兩官。朝廷惡其幸進,條約之。
己卯,詔以天書從葬永定陵,用王曾、呂夷簡之議也。
辛卯,靈駕發引,帝不視事者十日,其後雖視事,猶禦便殿。初,有司請悉壞靈駕所經道路城門、廬舍,以過車輿、象物。侍禦史知雜事謝濤言:“先帝東封西祀,儀物大備,猶不聞有所毀撤。且遺詔務從儉薄,今有司治明器侈大,以勞州縣,非先帝意,願下少府裁損之。”太後不可。帝時與太後俱坐閤中,乃言曰:“城門卑者當毀之,民居不當毀也。”太後以為然。
是月,遼主駐魯古思澱。
冬,十月,丁酉朔,遼賜宰臣呂德懋、參知政事吳叔達、樞密副使楊又玄、右丞相馬保忠錢物有差。
己酉,葬文明章聖元孝皇帝於永定陵,廟號真宗。
己未,祔真宗神主於太廟,廟樂曰《大明之舞》。以莊穆皇後配享,仍詔立莊穆忌。
初,太後欲具平生服玩如宮中,以銀罩覆神主;參知政事呂夷簡言:“此未足以報先帝。今天下之政在兩宮,惟太後遠奸邪,獎忠直,輔導聖德,則所以報先帝者宜莫如此。”
甲子,帝與皇太後始復禦承明殿。
是月,遼主至上京,曲赦畿內囚。
十一月,丁卯朔,樞密使錢惟演罷為保大軍節度使,知河陽。初,丁謂逐寇準,惟演與有力焉。及序樞密題名石,獨刊去準名,曰:“逆準削而不書”。謂禍既萌,惟演慮並得罪,遂擠謂以自解。馮拯惡其為人,因言:“惟演以妹妻劉美,實太後姻家,不可與政,請出之。”乃有是命。
惟演至河陽,嘗請曲賜鎮兵特支錢。太後將許之,侍禦史知雜事蔡齊曰:“嘗罰者,上人所操,非臣下所當請。且天子新即位,惟演連姻後家,乃請偏賞以自為恩,搖撼眾心,不可許。”即劾奏惟演。遂罷賜錢。
戊辰,以李沆、王旦、李繼隆配享真宗廟庭。
以翰林學士劉筠為禦史中丞。先是三院禦史言事,皆先白中丞。筠舉舊儀,榜之臺中,令各舉糾彈之職,毋白中丞、雜知。
癸酉,命翰林學士承旨李維、翰林學士晏殊修《真宗實錄》;尋復命翰林侍講學士孫奭、知制誥宋綬、度支副使陳堯佐同修。
乙亥,以皇太後生日為長寧節。
庚辰,判國子監孫奭言:“知袞州日,建立學舍以延生徒,至數百人,臣雖以俸錢贍之,然常不給。自臣去郡,恐漸廢散,乞給田十頃為學糧。”從之。諸州給學田始此。
辛巳,始禦崇政殿西閤,召翰林侍講學士孫奭、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馮元講《論語》,侍讀學士李維、晏殊與焉。初詔雙日禦經筵,自是雖隻日亦召侍臣講讀。王曾以帝新即位,宜近師儒,故令奭等入侍。帝在經筵,或左右瞻矚,則奭拱默以俟。每講,體貌必莊,至前世亂君亡國,必反覆規諷,帝為竦然改聽。
壬午,以尚書右丞張知白為樞密副使。
國子監舊制皆用近臣及宿儒典領,以後頗任
是月,吐蕃李立遵來附。
十二月,辛醜,高麗王詢卒,其子欽遣使告於遼,遼主即命使冊欽為高麗國王。
甲辰,詔輔臣崇政殿西廡觀孫奭講《論語》;既而帝親書唐賢詩以分賜焉。自是每詔輔臣至經筵,多以禦書賜之。
京城谷價翔貴,戊申,出常平倉米賤糶以濟民。
丁卯,詔:“應典賣田產影占徭役者,聽人告,以所隱田三之一予之。”
加馮拯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王曾集賢殿大學士。自是上相必加昭文、監史,次相加集賢。若上相罷免,則以次而升。如除三相,則分監修國史於次相雲。
是歲,遼放進士張漸等四十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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