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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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遁,故受之以《大壯》。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晉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傷於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豐》者,大也。窮大者必失其所居,故受之以《旅》。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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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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