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公十一年
【經】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
夏,公會鄭伯於時來。
秋七月壬午,公及齊侯、鄭伯入許。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傳】
十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爭長。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蔔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後之。”公使羽父請於薛侯曰:“君與滕君辱在寡人。周諺有之曰:‘山有木,工則度之;賓有禮,主則擇之。’周之宗盟,異姓為後。寡人若朝於薛,不敢與諸任齒。君若辱貺寡人,則願以滕君為請。”薛侯許之,乃長滕侯。
夏,公會鄭伯於郲,謀伐許也。鄭伯將伐許,五月甲辰,授兵於大宮。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潁叔考挾辀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及大逵,弗及,子都怒。
秋七月,公會齊侯、鄭伯伐許。庚辰,傅於許。潁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顛。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鄭師畢登。壬午,遂入許。許莊公奔衛。
齊侯以許讓公。公曰:“君謂許不共,故從君討之。許既伏其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乃與鄭人。
鄭伯使許大夫百裏奉許叔以居許東偏,曰:“天禍許國,鬼神實不逞於許君,而假手於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億,其敢以許自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協,而使餬其口於四方,其況能久有許乎?吾子其奉許叔以撫柔此民也,吾將使獲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沒於地,天其
乃使公孫獲處許西偏,曰:“凡而器用財賄,無寘於許。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於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夫許,大嶽之胤也,天而既厭周德矣,吾其能與許爭乎?”
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有禮。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者也。許,無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處之,
鄭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雞,以詛射潁考叔者。君子謂:“鄭莊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無德政,又無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詛之,將何益矣!”
王取鄔、劉、蒍、邘之田於鄭,而與鄭人蘇忿生之田:溫、原、絺、樊、隰郕、攢茅、向、盟、州、陘、隤、懷。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鄭也。恕而行之,德之則也,禮之經也。己弗能有而以與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
鄭、息有違言,息侯伐鄭。鄭伯與戰於竟,息師大敗而還。君子是以知息之將亡也。
冬十月,鄭伯以虢師伐宋。壬戌,大敗宋師,以報其入鄭也。宋不告命,故不書。凡諸侯有命,告則書,不然則否。師出臧否,亦如之。雖及滅國,滅不告敗,勝不告克,不書於策。
羽父請殺桓公,將以求大宰。公曰:“為其少故也,吾將授之矣。使營菟裘,吾將老焉。”羽父懼,反譖公於桓公而請弒之。公之為公子也,與鄭人戰於狐壤,止焉。鄭人囚諸尹氏,賂尹氏而禱於其主鐘巫,遂與尹氏歸而立其主。十一月,公祭鐘巫,齊於社圃,館於氏。壬辰,羽父使賊弒公於氏,立桓公而討氏,有死者。不書葬,不成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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