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眾

《陳書》 > 卷十二 > 沈眾

沈眾,字仲師,吳興武康人也。祖約,梁特進。父旋,梁給事黃門侍郎。眾好學,頗有文詞,起家梁鎮衛南平王法曹參軍、太子舍人。是時,梁武帝制《千字詩》,眾為之註解。與陳郡謝景同時召見於文德殿,帝令眾為《竹賦》,賦成,奏,帝善之,手敕答曰:“卿文體翩翩,可謂無忝爾祖。”當陽公蕭大心為郢州刺史,以眾為限內記室參軍。尋除鎮南湘東王記室參軍。遷太子中舍人,兼散騎常侍。聘魏,還,遷驃騎廬陵王諮議參軍,舍人如故。

侯景之亂,眾表於梁武,稱家代所隸故義部曲,並在吳興,求還召募以討賊,梁武許之。及景圍臺城,眾率宗族及義附五千餘人,入援京邑,頓於小航,對賊東府置陣,軍容甚整,景深憚之。梁武於城內遙授眾為太子右衛率。京城陷,眾降於景。景平,西上荊州,元帝以為太子中庶子、本州大中正。尋遷司徒左長史。江陵陷,為西魏所虜,尋而逃還,敬帝承制授禦史中丞。紹泰元年,除侍中,遷左民尚書。高祖受命,遷中書令,中正如故。高祖以眾州裏知名,甚敬重之,賞賜優渥,超於時輩。

眾性吝嗇,內治產業,財帛以億計,無所分遺。其自奉養甚薄,每於朝會之中,衣裳破裂,或躬提冠屨。永定二年,兼起部尚書,監起太極殿。恒服布袍芒屩,以麻繩為帶,又攜幹魚蔬菜飯獨啖之,朝士共誚其所為。眾性狷急,於是忿恨,遂歷詆公卿,非毀朝廷。高祖大怒,以眾素有令望,不欲顯誅之,後因其休假還武康,遂於吳中賜死,時年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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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众》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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