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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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都子曰:“匡章,通國皆稱不孝焉。夫子與之遊,又從而禮貌之,敢問何也?”

孟子曰:“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於是乎?

夫章子,子父責善而不相遇也。責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責善,賊恩之大者。

夫章子,豈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屬哉?為得罪於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終身不養焉。其設心以為不若是,是則罪之大者,是則章子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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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节》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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