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祖聖德神功文武皇帝至元十九年(壬午,一二八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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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立行樞密院於揚州、鄂州。

壬戌,高麗國王請自造船一百五十艘,助征日本。

庚午,令蒙古軍守江南者更番還家。

壬申,立馬湖路總管府。

八月,江南水,民饑者眾;真定以南旱,民多流移;和爾果斯請所在官司發廩以賑,從之。

申嚴以金飾車馬服禦之禁。

甲寅,聖誕節,是日,還宮。

九月,丁巳朔,賑真定饑民;其流移江南者,給之糧,使還鄉裏。

辛酉,俱藍國入貢。海外諸蕃,懼俱藍尤遠,自泉州至其境約十萬裏。招討使楊廷璧三住招之,遂遣使貢寶貨及黑猿一。

壬戌,敕:“官吏受賄及倉庫官侵盜,臺察官知而不糾者,驗其輕重罪之;中外官吏贓罪,輕者杖決,重者處死;言官緘默,與受贓者一體論罪。仍詔諭天下。”

己巳,定雲南賦稅,用金為則,以貝予折納,每金一錢,直貝予二十索。

壬申,敕:“平灤、高麗、耽羅及揚州、隆興、泉州,其造大小船三千艘。”

亦奚不薛之北蠻峒向世雄兄弟及散毛諸峒叛,命四川行省就遣亦奚不薛軍前往招撫之,使與其主偕往。

丁醜,遣使括雲南所產金,以博啰為打金洞達嚕噶齊。

壬午,詔:“諸路歲貢儒吏各一人。中書省掾史有闕,選樞密院、禦史臺、六部令史轉用之;令史則取諸路歲貢之數。”仍詔:“諸路歲貢儒吏,儒必通吏事,吏必知經史者,各道按察使舉廉能者,升等遷敘。”

厘正選法,置墨簿以籍阿哈瑪特黨人之名。

初,阿哈瑪特用事,亻並中書左右司為一,以劉正為左右司員外郎。及治阿哈瑪特之黨,捕正與參政咱希魯鼎等偕至。帝前問曰:“汝等皆黨於阿哈瑪特,能無罪乎?”正曰:“臣未嘗阿附,惟法是從耳。”會暮,車駕還內,俱械系於闕東隙地。逾數日,奸黨多伏誅,復械系正於拱衛司,和爾果斯曰:“上嘗謂劉正衣白衣行炭穴十年,可謂廉潔者。”乃得免歸。

冬,十月,辛卯,以平章軍國重事耶律鑄復為中書左丞相。

壬辰,享於太廟。

罷西京宣慰司。

丙申,初立詹事院,以鄂勒哲為右詹事,薩陽為左詹事。

詔:“由大都至中灤,中灤至瓜州,設南北兩漕運司。”

乙巳,罷屯田總管府,以其事隸樞密院,令管軍萬戶兼之。

庚戌,詔:“兩廣、福建五品以下官,從行省銓註。”

耶律鑄言:“有司官吏以采室女,乘時害民,如令大郡歲取三人,小郡二人,擇其可者,厚賜其父母,否則遣還為宜。”從之。

十一月,丁卯,襲封衍聖公孔洙入覲,以為國子祭酒兼提舉浙東學校。

孔子後,自宋南渡初,其四十八代孫端友子玠寓衢州。帝既滅宋,疑所立,或言孔氏子孫寓衢者,乃其宗子。洙赴闕,遜於居曲阜者,帝曰:“寧違榮而不違親,真聖人後也。”遂有是命。就給祿與護持林廟。

詔以阿哈瑪特罪惡頒告中書,凡民間利病,即與興除之。

壬申,以勢家為商賈者阻遏官民船,立沿河巡禁軍,犯者沒其家。

十二月,壬辰,中書左丞張文謙為樞密副使。

乙未,殺宋丞相信國公文天祥。

先是閩僧言:“土星犯帝座,疑有變。”未幾,中山有狂人,自稱宋主,有兵千人,欲取文丞相。又,京師有中山薛保住上匿名書告變,言某日燒蓑城葦、率兩翼兵為亂,丞相可無憂者。時盜新殺阿哈瑪特,遂撤蓑城葦,疑丞相者天祥也。乃召天祥入,帝諭之曰:“汝移所以事宋者事我,我當以汝為相。”天祥曰;“受宋恩為宰相,安肯事二姓?願賜之一死足矣。”帝猶未忍,麾使退。左右力贊帝從其請,乃詔有司殺於燕京之柴市。俄使止之,至則天祥死矣。

天祥至柴市,觀者萬人,臨刑,殊從容,問市人曰:“孰南面?”或有指之者,即向南再拜而死。年四十七。其衣帶有贊曰:“孔曰成仁,孟曰取義,惟其義盡,所以仁至。讀聖賢書,所作何事!而今而後,庶幾無愧!”死之日,大風揚沙,帝嘆曰:“好男子,不為吾用,殺之誠可惜也!”

天祥妻歐陽氏曰:“我夫不負國,我安能負夫!”遂自剄死,天祥二子俱亡。

廬陵張千載者,天祥友也,天祥貴顯時,屢以官辟,不就。臨安既破,天祥自廣還,過吉州城下,千載來見,曰:“丞相赴北,千載當偕行。”既至燕,寓天祥囚所側近,日以美饌饋,凡三年,始終如一。且潛制一櫝,天祥受刑日,即以藏其首。復訪求歐陽氏骸骨,襲以重囊,與先所函櫝南歸吉州,付其家葬之。適家人亦自惠州奉天祥母曾氏柩同日至,人以為忠孝所感。

中書省言平原郡公趙與芮,瀛國公趙,翰林直學士趙與{票灬},宜並居上都,帝曰:“與芮老矣,當留大都,餘如所言。”繼有詔:“瀛國公給衣糧發遣之,與{票灬}勿行。”

與{票灬}數進讜言,朝廷立法,多所諮訪。尋轉侍講,疏陳江南科斂急督,宋世丘壟暴露,皆大臣擅易明詔所為,帝不以為忤。

癸卯,禦史中丞崔彧言:“臺臣於國家政事得失,生民休戚,百官邪正,雖王公宰相亦宜糾察。近惟禦史有言,臣以為臺官皆當建言,庶於國家有補。至於選用臺察官止由中書,寧無偏黨之弊!今宜令本臺得自選任,用漢人十六員,蒙古人十六員,相參巡歷為宜。”

既而江淮省臣有上議欲以行臺隸行省者,詔廷臣雜議。兵部尚書董文用曰:“禦史臺譬之臥慮,雖未噬人,人猶畏之。今虛名僅存而綱紀不振,更加抑之,則風采苶然,無復可望矣!”從之。

浚濟州河。

征容城處士劉因至都,以博果密薦其學行也,擢右贊善大夫。尋以繼母老刮歸,俸給一無所受。

簽樞密院事趙良弼,屢以疾辭,許令居懷孟。良弼別業在溫,故有地三千畝,乃折為二,六與懷州,四與孟州,皆永隸廟學以贍生徒,自以出身儒索,不忘本也。或問為治,良弼曰:“必有忍乃其有濟。人性易發而難制者,惟怒為甚,必克己然後可以制怒,必順理然後可以忘怒。能忍所難忍,容所難容,事斯濟矣。”

太平、宣、徽群盜起,行管軍萬戶張珪討之,數為賊所敗。卒有殺民家豕而並傷其主者,珪曰:“此軍之所以敗也。”斬其卒。悉平諸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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