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宗體無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熙寧二年(遼鹹雍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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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丁亥,帝謂輔臣曰:“嘗聞太宗時,內藏財貨,每千計用一牙錢記之,名物不同,所用錢色亦異,它人莫能曉也。皆匣而置之禦閣,以參驗帳籍中定數。晚年嘗出其錢示真宗曰:‘善保此足矣!’近見內藏庫籍,文具而已,財貨出入,略無關防。前此嘗以龍腦、珍珠鬻於榷貨務,數上不輸直,亦不鉤考。蓋領之者中官數十人,唯知謹扃鑰,塗窗牖,以為固密,安能鉤考其出入多少與所蓄之數!”乃令戶部、太府寺於內藏諸庫皆得檢察。置庫百餘年,至是始編閱焉。

甲午,奉安英宗神禦於景靈宮英德殿。

是月,司馬光視河還,入對,請如宋昌言策,於二股之西置上約,擗水令東,俟東流漸深,北流淤淺,即塞北流,放出禦河、胡盧河,下紓恩、冀、深、瀛以西之患。初,商胡決河,自魏之北至恩、冀、乾寧入於海,是謂北流。嘉祐八年,河流派於魏之第六埽,遂為二股,自魏、恩東至德、滄,入於海,是謂東流。時議者多不同,李立之力主生堤,帝不聽,卒用昌言策,置上約。

二月,詔:“今後謀殺人自首,並奏聽敕裁。”帝初從王安石議,凡謀殺已傷而自首,減二等科罪,眾論不服。禦史中丞滕甫請再選官定議,詔送翰林學士呂公著、韓維、知制誥錢公輔重定。公著等議如安石,於是法官齊恢、王師元、蔡冠卿等皆劾奏公著等所議為不當,又詔安石與當官集議。反覆論難,久之不決,故有是詔。

己亥,以觀文殿大學士、判汝州富弼為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

庚子,以翰林學士王安石為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

初,帝欲用安石,以問曾公亮,公亮力薦之。唐介言安石不可大任,帝曰:“卿謂安石文學不可任邪,經術不可任邪,吏事不可任邪?”介曰:“安石好學而泥古,議論迂闊,若使為政,恐多變更。”退,謂公亮曰:“安石果用,天下困擾必矣。諸公當自知之。”帝又問侍讀孫固曰:“安石可相否?”固對曰:“安石文行甚高,處侍從獻納之職可矣。宰相自有度,安石狷狹少容。必欲求賢相,呂公著、司馬光、韓維其人也。”凡四問,皆以此對。帝不以為然,竟用安石,謂之曰:“人皆以為卿但知經術,不曉世務。”安石對曰:“經術,正所以經世務也。但後世所謂儒者,大抵多庸人,故流俗以為經術不可施於世務耳。”帝曰:“然則卿所設施,以何為先?”安石曰:“變風俗,立法度,今之所急也。”帝深納之。

命翰林學士呂公著修《英宗實錄》。

乙巳,以災變,避正殿,減膳,徹樂。

丙午,司馬光入對,乞郡。帝不許,曰:“卿名聞外國,奈何出外?”先是呂公著使遼時,光初解臺職,遼人因問光何不為中丞;公著歸,告帝,故知之。

甲子,設制置三司條例司,掌經畫邦計,議變舊法以通天下之利,命陳升之、王安石領其事。安石素與呂惠卿善,乃言於帝曰:“惠卿之賢,雖前世儒者,未易比也。學先王之道而能用者,獨惠卿而已。”遂以惠卿為條例司檢詳文字。事無大小,安石必與惠卿謀之;凡所建請章奏,皆惠卿筆也。時人號安石為孔子,惠卿為顏子。富弼以足疾未能入見。有為帝言災異皆天數,非人事得失所致者,弼聞而嘆曰:“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為者!此必奸人欲進邪說以搖上心,使輔弼諫爭之臣無所施其力,是治亂之機,不可以不速救。”即上書數千言,力論之。

王安石既用事,嘗因爭變法,怒目謂同列曰:“公輩坐不讀書耳!”趙抃折之曰:“君言失矣,臯、夔、稷、契之時,有何書可讀!”安石默然。

是月,遣劉航等冊李秉常為夏國王。

三月,富弼始入見,曰:“臣聞中外之事,漸有更張,此必由小人獻說於陛下也。大抵小人惟喜動作生事,則其間有所希冀。若朝廷守靜,則事有常法,小人何望哉!願深燭其然,毋令後悔。”帝改容聽納,曰:“今日得卿至論,可謂金石之言!”

癸未,以蘇轍為制置三司條例司檢詳文字。先是轍上疏曰:“所謂豐財者,非求財而益之也,去事之所以害財者而已。事之害財者三:一曰冗官,二曰冗兵,三曰冗費。”疏奏,帝批付中書,因召對而有是命。

兩府同奏事,富弼言大臣須和乃能成務。又言今所進用,或是刻薄小才,小才雖似可喜,然害事壞風俗為甚,須進用醇厚篤實之人。帝曰:“大臣固當與朝廷分邪正,邪正分則天下自治。”

乙酉,詔令三司判官、諸路監司及內外官各具財用利害聞奏。

戊子,夏國主秉常上誓表,納塞門、安遠二砦,乞緩州;許之。

壬辰,帝問王安石:“制置條例如何?”安石曰:“已檢討文字,略見倫緒。然今欲理財,則必使能。天下但見朝廷以使能為先,而不以任賢為急;但見朝廷以理財為務,而於禮義教化之際未有所及,恐風俗由此而壞,將不勝其敝,陛下當深念國體有先後緩急。”帝頷之。

乙未,以旱慮囚。

遼晉王耶律仁先,前以耶律伊遜之譖,出之於外。至是準布叛,遼主復思仁先,乃命為西北路招討使,率禁軍進討。仁先入見,遼主親諭之曰:“卿去朝廷遠,每俟奏行,恐失機會,可便宜行事。”

夏,四月,戊戌,省內外土木工。

初,群臣請上尊號及作樂,帝以久旱不許。富弼言:“故事,有災變皆徹樂,恐陛下以同天節遼使當上壽,故未斷其請。臣以為此盛德事,正當以示外國,乞並罷上壽。”從之。

帝委任政府,責以太平。一日,政府召臺諫官至都堂,富弼謂曰:“上求治如饑渴,正賴君輩同心以濟。”知諫院錢公輔對曰:“朝廷所為是,天下誰敢不同!所為非,公輔雖欲同之,不可得也。”

丙午,同天節,罷上壽。是日,雨。富弼言:“願陛下不以今日雨澤為喜,常以累年災變為懼。蓋修德致雨,其應如此;萬一於德有損,其災應豈復緩邪!”帝親書答詔曰:“敢不置之幾席,銘諸肺腑!更願公不替今日之誌。”

丁未,參知政事唐介卒。介為人簡伉,以敢言見憚。帝謂其先朝遺直,故大用之;然扼於王安石,少所建明,聲名減於諫官、禦史時。

初,中書嘗進除目,數日不決,帝曰:“當問王安石。”介曰:“陛下以安石可大用即用之,豈可使中書政事決於翰林學士!近每聞宣諭,某事問安石,可即行之,不可不行。如此,則執政何所用!必以臣為不才,願先罷免。”

安石既執政,奏言:“中書處分答刂子,皆稱聖旨,不中理者十常八九,宜止令中書出牒。”帝愕然。介曰:“昔寇準用答刂子遷馮拯官不當,拯訴之。太宗謂:‘前代中書用堂牒,乃權臣假此為威福。太祖時堂牒重於敕命,遂削去之。今復用答刂子,何異堂牒!’張洎因言:‘廢答刂子,則中書行事別無公式。’太宗曰:‘大事則降敕;其當用答刂子,亦須奏裁。’此所以稱聖旨也。如安石言,則是政不自天子出。使輔臣皆忠賢,猶為擅命;茍非其人,豈不害國?”帝以為然,乃止。

介數與安石爭論,安石強辯,而帝主其說,介不勝憤懣,疽發背而卒。疾亟,帝臨問,流涕。既卒,復幸其第吊哭,以畫像不類,命取禁中舊藏本賜其家。蓋介為諫官時,仁宗密令圖其像,置溫成閣中,禦題曰“右正言唐介”,外庭不知也。

時安石銳意變更,而帝信任益專,介既死,同列無一人敢與之抗者。曾公亮屢請老,富弼稱疾不視事,趙抃力不勝,遇一事變更,稱若者數十。故當時謂“中書有生、老、病、死、苦”,蓋言安石生,公亮老,富弼病,唐介死,趙抃苦也。

初,仁宗時,範祥為制置解鹽使,以鹽募商旅輸芻粟以實邊,公私便之。祥卒,以陜西轉運副使薛向繼之,向請兼以鹽易馬,王安石時領群牧,主其說,請久任向。治平末,向坐與種諤開邊罷去。至是淮南轉運使張靖,被詔究陜西鹽馬得失,指向欺隱狀,帝召向與靖對。錢公輔、範純仁皆言向罪當黜;安石排群議,抵靖於法,以向為江、淮等路發運使。向乃請即永興軍置賣鹽場,以邊費錢十萬緡儲永興為鹽鈔本,官自鬻而罷通商;從之。

知開封府滕甫罷。初,甫同修起居註,帝召問治亂之道,對曰:“治亂之道,如黑白東西,所以變色易位者,朋黨汩之也。”帝曰:“卿知君子小人之黨乎?”曰:“君子無黨。譬之草木,綢繆相附者,必蔓草,非松柏也。朝廷無朋黨,雖中主可以濟;不然,雖上聖亦殆。”帝以為名言,乃除翰林學士、知開封府,甫在帝前論事,言無文飾;帝知其誠藎,事無巨細,人無親疏,輒以問之,甫隨事解答,不少嫌隱。王安石嘗與甫同考試,語言不相能,深惡甫。會新法行,天下詾詾,恐甫言而帝信之也,因事排甫,出知鄆州。

戊申,富弼、曾公亮以旱上表待罪,詔不允。

癸醜,命曾公亮為西京奉安仁宗、英宗禦容禮儀使。

丁巳,遣劉彜、謝卿材、侯叔獻,程顥、盧秉、王汝翼、曾伉、王廣廉八人行諸路,察農田水利賦役,從條例司請也。

甲子,禦殿,復膳。

免河北歸業流民夏稅。

五月,辛未,宴紫宸殿,初用樂。

己卯,賜河北役兵特支錢。

癸未,翰林學士鄭獬罷,知杭州;宣徽北院使王拱辰罷,知應天府;知諫院錢公輔罷,知江寧府。拱辰自北京還朝,言臣欲納忠,未知陛下意所向,又言牛、李黨事方作,不可不戒。帝以語輔臣,王安石曰;“此未足為奸邪;謂未知陛下意所向,乃真奸邪也。”曾公亮因言拱辰在仁宗時已知其不正,不復任用。安石曰:“拱辰交結溫成皇後家,人皆知之。”獬權發遣開封府,民喻興與妻謀殺一婦人,獬不肯用按問新法,為王安石所惡。安石雅與公輔善;既得誌,排異己者,出滕甫知鄆州,公輔數於帝前言甫不當去。薛向更鹽法,安石主其議,而公輔謂向當黜逐,拂安石意。三人由是同日罷。

故事,兩制差除,必宰相當筆。時富弼在告,曾公亮出使,獨安石在中書,擅出獬等;弼以此不平,多稱疾臥家。禦史中丞呂誨上疏言:“三人無罪被黜,甚非公議。”帝出誨奏示輔臣,安石曰:“此三人者出,臣愧不能盡暴其罪狀,使小人知有所憚,不意言者乃更如此!”

丙戌,王安石乞辭位;帝封還其奏,令視事如故。

壬辰,太皇太後遷居慶壽宮。

癸巳,樞密院言:“欲檢尋本院諸文書,凡關祖宗以來法制所宜施於邊者,並刪取大旨,編次成冊,仍於逐門各留空紙,以備書將來處事。”從之,賜名《經武要略》。

王安石以為古之取士皆本於學,請興建學校以復古,其詩賦、明經諸科悉罷,專以經義、論、策試進士。詔兩制、兩省、禦史臺、三司、三館議之。

時議者多欲變舊法,直史館、判官告院蘇軾獨以為不必變,議曰:“得人之道,在於知人;知人之法,在於責實。使君相有知人之明,朝廷有責實之政,則胥史、皁隸未嘗無人,而況於學校貢舉乎!雖用今之法,臣以為有餘。使君相無知人之明,朝廷無責實之政,則公卿、侍從常患無人,況學校貢舉乎!雖復古之制,臣以為不足矣。夫時有可否,物有興廢,使三代聖人復生於今,其選舉亦必有道,何必由學乎!且慶歷間嘗立學矣,天下以為太平可待,至於今,唯空名僅存。今陛下必欲求德行道藝之士,責九年大成之業,則將變今之禮,易今之俗,又當發民力以治宮室,斂民財以養遊士,百裏之內,置官立師,而又時簡不帥教者屏之遠方,則無乃徒為紛亂以患苦天下邪!若無大更革而望有益於時,則與慶歷之事何異!至於貢舉之法,行之百年,治亂盛衰,初不由此。今議者所變改,不過數端:或曰鄉舉德行而略文章,或曰專舉策論而罷詩賦,或欲舉唐室故事,兼采譽望而罷封彌,或欲罷經生樸學,不用帖墨而考大義,此數者,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也。夫欲興德行,在於君人者修身以格物,審好惡以表俗,上之所向而下自趨焉。若俗設科立名以取之,則是教天下相率而為偽也。上以孝取人,則勇者割股,怯者廬墓;上以廉取人,則敝車羸馬,惡衣菲食;凡可以中上意者,無所不至矣。自文章言之,則策論為有用,詩賦為無益;自政事言之,則詩賦、策論均為無用。然自祖宗以來,莫之廢者,以為設法取士,不過如此也。矧自唐至今,以詩賦為名臣者,不可勝數,何負於天下而必欲廢之!近世士人,纂類經史,綴緝時務,謂之策括,待問條目,搜抉略盡,臨時剽竊,竄易首尾以眩有司,有司莫能辨也。且其易入也。無規矩準繩,故學之易成;無聲病對偶,故考之難精。以易學之士,付難考之吏,其弊有甚於詩賦者矣。唐之通榜,故是弊法,雖有以名取人厭伏眾論之美,亦有賄賂公行權要請托之害,卒使恩去王室,權歸私門,降及中葉,結為朋黨之論。通榜取人,又豈足尚哉!諸科取人,多出三路:能文者既已變而為進士,曉義者又皆去以為明經,其餘皆樸魯不任化者也。至於人才,則有定分,施之有政,能否自彰。今進士日夜治經傳子史,貫穿馳騖,可謂博矣,至於臨政,曷嘗用其一二!顧視舊學,已為虛器,而欲使此等分別註疏,粗識大義,而望其人能增長,亦已疏矣。臣故曰,此數者皆知其一而不知其二也。”

議奏,帝曰:“吾固疑此,今得軾議,釋然矣。”即日召見,問:“方今政令得失安在?雖朕過失,指陳可也。”對曰:“陛下求治太急,聽言太廣,進人太銳。”帝悚然曰:“卿三言,朕當熟思之。”軾退,言於同列,安石滋不悅。帝欲用軾修中書條例,安石曰:“軾與臣所學及議論皆異,別試以事可也。”乃命軾權開封府推官,將困之以事。軾決斷精敏,聲聞益遠。

六月,己亥,遼主駐特古裏。

丙午,吐蕃貢於遼。

丁巳,禦史中丞呂誨罷。王安石執政,多變更祖宗法,務斂民財,誨屢諍不能得。著作佐郎章辟光上言岐王顥宜遷居外邸,皇太後怒,帝令治其離間之罪,安石謂無罪。誨請下辟光吏,不從,遂上疏劾安石曰:“王安石外示樸野,中藏巧詐,驕蹇慢上,陰賊害物,臣略舉十事:安石向在嘉祐中舉駁公事不當,禦史臺累移文催促入謝,倨傲不從,迄英廟朝,不修臣節。慢上無禮,一也。安石任小官,每一遷轉,遜避不已;自為翰林學士,不聞固辭。先帝臨朝,則有山林獨往之思;陛下即位,乃有金鑾侍從之樂。何慢於前而恭於後?好名欲進,二也。安石侍邇英,乃欲坐而講說,將屈萬乘之重,自取師氏之尊,不識上下之儀,君臣之分。要君取名,三也。安石自居政府,事無大小,與同列異議。或因奏對,留身進說,多乞禦批自中而下,是則掠美於己,非則斂怨於君。用情罔公,四也。昨許遵誤斷謀殺公事,安石力為主張,妻謀殺夫,用案問首舉減等科罪,挾情壞法,五也。安石入翰林,未聞薦一士,首稱弟安國之才,朝廷比第一人推恩,猶謂之薄,主試者定文卷不優,遂罹中傷。及居政府才及半年,賣弄威福,無所不至。背公死黨,六也。宰相不書敕,本朝故事,未之或聞。專威害政,七也。安石與唐介爭論謀殺刑名,遂致喧嘩,眾非安石而是介。忠勁之人,務守大體,不能以口舌勝,憤懣而死。自是畏憚者眾,雖丞相亦退縮,不敢較其是非。陵轢同列,八也。小臣章辟光獻言,俾岐王遷居外邸,離間之罪,固不容誅,而安石數進危言以惑聖聽。朋奸附下,九也。今邦國經費,要會在於三司,安石與樞密大臣同制置三司條例,雖名商榷財利,其實動搖天下,有害無利,十也。臣誠恐陛下悅其才辯,久而倚毘。大奸得路,群陰匯進,則賢者盡去,亂由是生。且安石初無遠略,唯務改作立異,文言以飾非,罔上而欺下。誤天下蒼生,必斯人也,知久居廟堂,無安靜之理。辟光邪謀,本安石及呂惠卿所導,辟光揚言:‘朝廷若深罪我,我終不置此二人!’故力加營救。願察於隱伏,質之士論,然後知臣言之當否。”帝方註倚安石,還其章,誨遂求去。帝謂曾公亮曰:“若出誨,恐安石不自安。”安石曰:“臣以身許國,陛下處之有義,臣何敢以形跡自嫌,茍為去就!”乃出誨知鄧州。蘇頌當制,公亮謂頌曰:“辟光治平四年上書時,安石在金陵,惠卿監杭州酒銳,安得而教之?”故制詞雲:“黨小人交譖之言,肆罔上無根之語。”制出,帝以咎頌,頌以公亮之言告,乃知辟光治平時自言它事,非此也。

誨之將有言,司馬光自邇英趨資善堂,與誨相逢,光密問:“今日請對,欲言何事?”誨曰:“袖中彈文,乃新參也。”光愕然曰:“眾謂得人,奈何論之?”誨曰:“君實亦為是言邪?安石雖有時名,然好執偏見,不通物情,輕信奸回,喜人佞己,聽其言則美,施於用則疏。若在侍從,猶或可容;置之宰輔,天下必受其禍。”光曰:“今未有顯跡,盍待它日?”誨曰:“上新嗣位,富於春秋,所與朝夕謀議者,二三大臣而已,茍非其人,將敗國事。此乃腹心之疾,治之唯恐不逮,顧可緩邪?”章上,誨被黜而安石益橫,光於是服誨之先見,自以為不及也。誨三居言職,皆以彈奏大臣而罷。天下推其鯁直。

以知開封府呂公著為禦史中丞。

王安石以公著兄公弼不附己,乃白用公著為中丞以逼之。公弼果力求去,帝不許。

太白入井,壬戌,晝見。

遼以南院樞密使蕭惟信知北院樞密使事,命北院樞密使魏王耶律伊遜加守太師,四方有軍旅,許伊遜便宜從事。由是伊遜勢震中外,門下饋賂不絕,凡阿順者蒙薦擢,忠直者被逐竄,遼人諺雲:“寧違敕旨,無違魏王白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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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体无显道法古立宪帝德王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熙宁二年(辽咸雍五年)》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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