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濫用代字
【原文】:沈伯時《樂府指迷》雲:“說桃不可直說破桃,須用‘紅雨’、‘劉郎’等字。詠柳不可直說破柳,須用‘章臺’、‘灞岸’等字。”若惟恐人不用代字者。果以是為工,則古今類書具在,又安用詞為耶?宜其為《提要》所譏也。
〖翻譯〗:南宋沈義夫在《樂府指迷》中說:“說桃,不可直說破桃,須用‘紅雨’、‘劉郎’等字;說柳,不可直說破柳,須用‘章臺’、‘灞岸’等字。”好像害怕別人不用替代字人心似的。如果說隻有按他那樣寫才叫工巧的話,那麽古今各類書都在,又何須用詞來表達情感呢?也難怪他後來被《四庫提要》所譏笑。
【註】
《樂府指迷》,南宋沈義父撰,沈字伯時。
《四庫提要·集部·詞曲類二》沈氏《樂府指迷》條:“又謂說桃須用‘紅雨’、‘劉郎’等字,說柳須用‘章臺’、‘灞岸’等字,說書須用‘銀鉤’等字,說淚須用‘玉箸’等字,說發須用‘絳雲’等字,說簟須用‘湘竹’等字,不可直說破。其意欲避鄙俗,而不知轉成塗飾,亦非確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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