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章 尚同(下)
子墨子言曰:“知者之事,必計國家百姓所以治者而為之,必計國家百姓之所以亂者而辟之。”然計國家百姓之所以治者,何也?上之為政,得下之情則治,不得下之情則亂。何以知其然也?上之為政,得下之情,則是明於民之善非也。若茍明於民之善非也,則得善人而賞之,得暴人而罰之也。善人賞而暴人罰,則國必治。上之為政也,不得下之情,則是不明於民之善非也,若茍不明於民之善非,則是不得善人而賞之,不得暴人而罰之。善人不賞而暴人不罰,為政若此,國眾必亂。故賞不得下之情,而不可不察者也。
然計得下之情,將奈何可?故子墨子曰:“唯能以尚同一義為政,然後可矣!”何以知尚同一義之可而為政於天下也?然胡不審稽古之治為政之說乎?古者天之始生民,未有正長也,百姓為人。若茍百姓為人,是一人一義,十人十義,百人百義,千人千義。逮至人之眾,
今此何為人上而不能治其下?為人下而不能事其上?則是上下相賊也。何故以然?則義不同也。若茍義不同者有黨,上以若人為善,將賞之,若人唯使得上之賞而辟百姓之毀;是以為善者必未可使勸,見有賞也。上以若人為暴,將罰之,若人唯使得上之罰,而懷百姓之譽;是以為暴者必未可使沮,見有罰也。故計上之賞譽,不足以勸善,計其毀罰,不足以沮暴。此何故以然?則義不同也。
然則欲同一天下之義,將奈何可?故子墨子言曰:然胡不賞使家君,試用家君
家既巳治,國之道盡此巳邪?則未也。國之為家數也甚多,此皆是其家,而非人之家,是以厚者有亂,而薄者有爭。故又使家君總其家之義,以尚同於國君,國君亦為
國既巳治矣,天下之道盡此巳邪?則未也。天下之為國數也甚多,此皆是其國,而非人之國,是以厚者有戰,而薄者有爭。故又使國君選其國之義,以尚同於天子。天子亦為
天下既已治,天子又總天下之義,以尚同於天。故當尚同之為說也,尚用之天子,可以治天下矣;中用之諸侯,可而治其國矣;小用之家君,可而治其家矣。是故大用之治天下不窕,小用之治一國一家而不橫者,若道之謂也。故曰治天下之國,若治一家,使天下之民,若使一夫。意獨子墨子有此而先王無此,其有邪?則亦然也。聖王皆以尚同為政,故天下治。何以知其然也?於先王之書也《大誓》之言然,曰:“小人見奸巧,乃聞不言也,發罪鈞。”此言見淫辟不以告者,其罪亦猶淫辟者也。
故古之聖王治天下也,其所差論以自左右羽翼者皆良,外為之人,助之視聽者眾。故與人謀事,先人得之;與人舉事,先人成之;光譽令聞,先人發之。唯信身而從事,故利若此。古者有語焉,曰:“一目之視也,不若二目之視也;一耳之聽也,不若二耳之聽也;一手之操也,不若二手之強也。”夫唯能信身而從事,故利若此。是故古之聖王之治天下也,千裏之外,有賢入焉,其鄉裏之人皆未之均聞見也,聖王得而賞之。千裏之內有暴人焉,其鄉裏未之均聞見也,聖王得而罰之。故唯毋以聖王為聰耳明目與?豈能一視而通見千裏之外哉?一聽而通聞千裏之外哉?聖王不往而視也,不就而聽也,然而使天下之為寇亂盜賊者,周流天下無所重足者,何也?其以尚同為政善也。
是故子墨子曰:“凡使民尚同者,愛民不疾,民無可使。曰:必疾愛而使之,致信而持之,富貴以道其前,明罰以率其後。為政若此,唯欲毋與我同,將不可得也。”
是以子墨子曰:“今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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