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鹹平二年(遼統和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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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乙卯朔,遼主如長春宮。
甲子,詔:“尚書丞、郎、給、舍,舉升朝官可守大州者各一人,俟使三任有政績,當議獎其善舉;有贓私罪,亦連坐之。”
乙醜,命禮部尚書溫仲舒知貢舉,禦史中丞張詠、刑部郎中、知制誥師頏同知貢舉,仍當日入貢院。始封印卷首。頏,內黃人。
禮部侍郎楊徽之,以衰疾求解職,甲戌,授兵部侍郎,依前兼秘書監。及占謝,便殿命坐,勞問久之,且曰:“圖書之府,清凈無事,可以養性也。”徽之純厚清介,尤疾非道幹進者,嘗言:“溫仲舒、寇準用搏擊取貴仕,使後輩務習趨競,禮俗浸薄。”世謂其知言。
二月,丙申,以趙普配饗太祖廟庭。
辛醜,太常丞、判三司催欠司王欽若,表述帝登位以來,放天下逋欠錢物千餘萬,釋系囚三千餘人,請付史館。帝謂近臣曰:“茲事先帝方欲行之,朕奉成先誌耳。”因命學士院召試欽若。及覽所試文,謂輔臣曰:“欽若非獨敏於吏事,兼富文詞;今西掖闕官,可特任之。”即拜右正言,知制誥。
己酉,帝謂宰相曰:“聞朝廷中有結交朋黨、互扇虛譽、速求進用者。浮薄之風,誠不可長。”乃命降詔申警,禦史臺糾察之。
秘書監楊徽之薦著作佐郎、通判泰州戚綸,文學純謹,宜在儒館。三月,甲寅朔,以綸為秘閣校理。綸父同文,隱居教授,學者
丙辰,命度支郎中裴莊等分詣江南、兩浙,發廩粟賑饑民,除其田租。
癸亥,詔:“今歲舉人頗眾,若依去年人數取合格者,慮有所遺落。進士可增及七十人,諸科增及一百八十人。”禮部尋以孫暨
京西轉運副使、太常博士、直史館眉山硃臺符上言:“陛下受命,與物更始,授繼遷以節鉞,加黎桓以王爵,鹹命使者鎮撫其邦;惟彼契丹,未蒙渥澤,非所以昭王道之無偏也。臣愚以為宜因此時,擇文武才略習知邊境之士,為一介之使,以嗣位服除,禮當修好,與之盡棄前惡,復尋舊盟,利以貨財,許以關市,如太祖故事,則兩國既和,無北顧之憂,可以專力西鄙,繼遷當自革心而束手,是一舉而兩獲也。”臺符又自請北使,時論稱之。
甲戌,詔:“川峽、廣南、福建路官丁憂,許給驛歸。”先是小官遠任遭喪,多芒屨策杖,流落不能歸,故有是詔。
秦悼王旅葬涪陵,閏月,詔擇汝、鄧間地改葬。
庚寅,詔有司:力役無名、營繕不急者,悉罷之。
皇太後居西宮嘉慶殿,宰相引漢、唐故事,上宮名曰萬安;從之。
帝以亢旱,詔中外臣庶並
以河北轉運使、右諫議大夫索湘為戶部使。湘質樸少文,而長於吏事,歷任邊部,所至必廣儲蓄,為備豫計,出入軍旅間,著能名。先在河北,凡擾民事,多奏罷之。又,自京替茶至榷場,事最煩擾,復多損敗,湘建議,請許商賈緣江載茶詣邊郡入中,既免道途之耗,復有征算之益。又,威虜、靜戎軍,歲燒邊草地以虞南牧,言事者請於北寨山麓中興置銀冶;湘以為召寇,亦奏罷之。
詔三館寫四部書二本,一置禁中之龍圖閣,一置後苑之太清樓,以備觀覽。
京西轉運副使硃臺符上疏,請重農積谷,任將選兵,慎擇守令,考課黜陟,輕徭節用,均賦慎刑,責任大臣,與圖治道;優詔褒答。
丙午,詔:“江、浙饑民入城池漁采勿禁。”
夏,四月,丙辰,詔:“文武群臣封事,閣門畫時進入,勿致稽留。”
辛酉,禦史中丞張詠上言:“請自今禦史、京朝使臣受詔推劾,不得求升殿取旨及詣中書咨稟。”從之。
丙寅,河東轉運使掖人宋摶言:“大通監冶鐵盈積,可供諸州軍數十年鼓鑄,請權罷采取以紓民。”詔從其請。時西北二邊屯師甚廣,摶經制饋餉,以幹治稱,朝廷難其代,凡十一年不徙。
丙子,帝謂輔臣曰:“庶官中求才幹則不乏,詢德行則罕見其人。夫德為百行之本,德行之門必有
以禦史中丞張詠為工部侍郎,知杭州。
詠既至,屬歲歉,民多私鬻鹽以自給,捕犯者數百人,詠悉寬其罰而遣之。官屬請曰:“不痛繩之,恐無以禁。”詠曰:“錢唐十萬家,饑者八九,茍不以鹽自活,一旦蜂起為盜,則其患深矣。俟秋成當仍舊法。”有民家子與姊訟家財,婿言:“妻父臨終,此子才三歲,故命掌資產,且有遺書,令異日以十之三與子,七與婿。”詠覽之,以酒酹地曰:“汝妻父,智人也。以子幼甚,故托汝,倘遽以家財十之七與子,則子死於汝手矣。”亟命以七分給其子,餘三給婿。皆服詠明斷。
先是左正言耿望知襄州,建議:“襄陽縣有淳河,舊作堤截水入官渠,溉民田三十頃。宜城縣有蠻河,溉田七百頃,又有屯田三百餘頃。請於舊地兼括荒田,置營田上中下三務,調夫五百築堤,仍集鄰州兵,每務二百人,開河,市牛七百頭分給之。”帝曰:“屯田廢久矣,茍如此,亦足為勸農之始。”令望躬按視,即以為右司諫、京西轉運使,與副使硃臺符並兼本路制置營田事。是歲,種稻三百餘頃。汝州舊有洛陽南務,遣內園兵士種稻,雍熙中,以所收薄,且擾人,廢之,賦貧民。於是從臺符之請,復募民二百餘戶,自備耕牛,就置團長,京朝官專掌之,墾六百頃,導汝水澆溉,歲收二萬三千石。
五月,丙戌,詔:“天下貢舉人應三舉者,今歲並免取解,自餘依例舉送。”
帝謂宰相曰:“近聞風俗侈靡,公卿士庶服用逾制,至有镕金飾衣,或以珠翠者。”張齊賢曰:“此弊當亟懲。先責大臣之家,使各遵樸素,則可以導民宣化矣。”丁亥,令有司禁臣庶泥金鋪翠之飾,違者坐其家長。
丁酉,以殿中丞馬元方權戶部判官,從戶部使陳恕所奏也。元方嘗建言:“方春民乏絕時,請預貸庫錢,約至夏秋令輸絹於官,公私便之。”朝廷因下其法於諸道,令預買絹,蓋始於此。
乙巳,幸樞密使曹彬第問疾,賜白金萬兩,問以後事,對曰:“臣無事可言。臣子璨、瑋,材器皆堪任將帥。”又問其優劣,曰:“璨不如瑋。”先是知雄州何承矩奏遼謀入邊,帝以問彬,對曰:“太祖英武定天下,猶委孫全興經營和好。陛下初登極時,承矩常發書道意,臣料北鄙終復成和好。”帝曰:“此事朕當屈節為天下蒼生,然須執紀綱,存大體,即久遠之利也。”嘗有詔聽民越拒馬河抵契丹中市馬,承矩言:“緣邊戰棹司,自淘河至泥姑海口,屈曲九百裏許,天設險固,真地利也。太宗置寨二十八,鋪百二十五,命廷臣十一人,戍卒三千餘,部舟百艘,往來巡警,以屏奸詐,則緩急之備,大為要害。今聽公私貿市,則人馬交度,深非便宜。若然,則寨、鋪為虛設矣。”帝納其言,即停前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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