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紹聖元年(遼大安十年)
《續資治通鑒》 > 宋紀八十三 > 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紹聖元年(遼大安十年)
春,正月,丙申,夏國遣使來貢。
趙偁又上言:“先帝灼見河勢,且鑒屢閉屢塞之患,因順其性,使之北行,此萬世策也。自有司置埽創約,橫截河流,回河不成,因為分水。初決南宮,再決宗城,三決內黃,水皆西決,則地勢西下,較然可知。今欲弭息河患,而逆地勢,戾水性,臣未見其能就效也。臣請開闞村河口,修平鄉、巨鹿埽、焦家等堤,浚澶淵故道以備漲水;如此,則五利全而河患息矣。”
水官又請權堰梁村,縷斷張包等河門,閉內黃決口,開雞爪,疏口地,回河東流。於是詔遣中書舍人呂希純、殿中侍禦史井亮采乘傳相視,且會逐司定議。偁議以為:“東流闊處無二百步,益以漲水,何可勝約!去歲嘗開雞爪十五餘丈,未幾生淤,形勢可見。一日東流既不容,北流又悉閉,上壅橫潰之患,可勝道哉!請先導張包以存北流,修西堤以備漲水,因其順快,水流既通,則河將自成矣。”時獨東路提刑上官均與偁議合,而眾相論難,累日不決。乃周視東北流,較形勢,審利害,會逐司誥之,曰:“將浚雞爪以決東河於北流,可乎?”水官曰:“不可。張包存則東流敗矣。”詔使曰:“審爾,則水之趨北,勢也,奈何逆之?”由是從偁議,奏請存張包而治北流。會詔中格,復罷。
是月,遼主如春水。
準布別部侵遼,四捷軍都監特默死之。
二月,丁未,以戶部尚書李清臣為中書侍郎,以兵部尚書鄧溫伯為尚書右丞。清臣首倡紹述,溫伯和之。時進用大臣,皆從中出,侍從、臺諫,亦多不由進擬。範純仁乃言於帝曰:“陛下親政之初,四方
己酉,葬宣仁聖烈皇後於永厚陵。己未,祔神主於太廟。
甲子,詔依章獻明肅皇後故事,罷避高遵甫諱。
是月,夏國進馬,助太皇太後山陵;復遣使再議易地,詔不允。
三月,壬申朔,日有食之。
癸酉,以知陳州蔡卞為中書舍人。
乙亥,尚書左仆射呂大防罷。大防位首相逾六年,當國日久,群怨皆歸。及宣仁始祔廟,侍禦史來之邵乞先逐大防以破大臣朋黨,因疏列神宗簡拔之人章惇、安燾、呂惠卿等,以備進用。大防亦自求去位,帝亟從之,詔以觀文殿大學士知潁昌府。後二日,改知永興軍。
乙酉,禦集英殿,試進士,策曰:“今復詞賦之選而士不知勸,罷常平之官而農不加富,可差可募之說紛而役法病,或東或北之論異而河患滋,賜土以柔遠也而羌夷之患未弭,弛利以便民也而商賈之路不通。夫可則因,否則革,惟當之為貴,聖人亦何有必焉!”李清臣之詞也。
戊子,徙封徐王顥為冀王。
癸巳,詔賑京東、河北流民,貸以谷麥種,諭使還業,蠲今年租稅。
丁酉,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九百七十五人及第、出身。時考官取進士答策者,多主元祐。及楊畏覆考,乃悉下之,而以主熙、豐者署前列,拔畢漸為第一。自此紹述之論大興,國是遂變矣。
是日,蘇轍罷。先是轍上疏曰:“伏見禦試策題,歷詆近歲行事,有紹復熙寧、元豐之意。臣謂先帝以天縱之才,行大有為之誌,其所設施,度越前古,蓋有百世不可改者。在位近二十年,而終身不受尊號,裁損宗室,恩止袒免,減朝廷無窮之費;出賣坊場,顧募衙前,免民間破家之患;黜罷諸科誦數之學,訓練諸將慵惰之兵;置寄祿之官,復六曹之舊;嚴重祿之法,禁交謁之私;行淺攻之策,以制西夏;收六色之錢,以寬雜役。凡如此類,皆先帝之睿算,有利無害。而元祐以來,上下奉行,未嘗失墜也。至於其它,事有失當,何世無之!父作之於前,子救之於後,前後相濟,此則聖人之孝也。漢武帝外事四夷,內興宮室,財用匱竭,於是修鹽鐵、榷酤、均輸之政,
轍又具劄子言:“聖意誠謂先帝舊政有不合改更,自當宣諭臣等,令商量措置。今自宰臣以下,未嘗略聞此言,而忽因策問進士,宣露密旨。譬如家人,父兄欲有所為,子弟皆不與知,而與行路謀之,可乎?”帝固不說,李清臣、鄧溫伯又先媒蘗之。及面論,帝益怒,遂責轍以漢武比先帝,轍曰:“漢武,明主也。”帝曰:“卿意但謂武帝
河內尹焞應舉,見發策黜元祐之政,乃嘆曰:“尚可以幹祿乎!”不對而出。焞少師事程頤,謂頤曰:“焞不復應進士舉矣。”頤曰:“子有母在。”焞歸,告其母陳,母曰:“吾知汝以善養,不知汝以祿養。”頤聞之曰:“賢哉母也!”於是終身不就舉。
夏,四月,甲辰,命中書舍人蔡卞同修國史,以國子司業翟思為左司諫,左朝奉郎上官均為左正言,右朝散郎周秩、左朝散郎劉拯並為監察禦史。
召淮南轉運副使張商英為右正言。商英在外久不召,積憾元祐大臣,攻之不遺餘力,上疏言:“神宗盛德大業,跨絕今古,而司馬光、呂公著、劉摯、呂大防,援引朋儔,敢行譏議。凡詳定局之見明,中書之勘會,戶部之行遣,言官之論列,詞臣之誥命,無非指擿決揚,鄙薄嗤笑,翦除陛下羽翼於內,擊逐股肱於外,天下之勢,岌岌殆矣!今天清日明,誅賞未正,乞下禁省檢索前後章牘,付臣等看詳簽揭以上,陛下與大臣斟酌而可否焉。”又指呂大防、梁燾、範祖禹為奸邪,以司馬光、文彥博為負國,言呂公著不當謚正獻,甚者至以宣仁雙呂、武。始,商英在元祐時,作《嘉禾頌》,以文彥博、呂公著比周公,又作文祭司馬光,極其稱美,至是乃追論其罪。又言:“願陛下無忘元祐時,章惇無忘汝州時,安燾無忘許昌時,李清臣、曾布無忘河陽時。”其以險語激怒當世概類此。
遼主駐春州北平澱。
乙巳,三省言役法尚未就緒,帝曰:“止用元豐法而減去寬剩錢,百姓何有不便邪?”範純仁曰:“四方利害不同,須因民立法,乃可久也。”帝曰:“令戶部議之。”
阿裏骨遣使來獻獅子。
丙午,以旱,詔恤刑。
庚戌,以知江寧府曾布為翰林學士。布自瀛州徙江寧,詔許入覲,遂有是命。布言先帝政事,當復施行,且乞改元以順天意。
以龍圖閣直學士蔡京權戶部尚書。
臺臣共言蘇軾行呂惠卿制詞,譏訕先帝:壬子,詔軾落職,如英州。
範純仁上疏曰:“熙寧法度,皆呂惠卿附會王安石建議,不副先帝愛民求治之意。至垂簾時,始用言者,特行貶竄,今已八年矣。言者多當時禦史,何故畏避不即納忠,而今乃有是奏,豈非觀望邪?”
遼自準布侵邊,諸屬國多從之叛。邊臣間有斬獲,諸部亦有降者。而瑪古蘇猖獗太甚,遼主乃以耶律額特勒為都統,耶律圖多為副都統,耶律圖魯為都監,往討之。
癸醜,詔改元紹聖。
以侍講學士範祖禹為龍圖閣直學士、知陜州。先是帝欲以祖禹代蘇轍,而沮之者甚眾。祖禹力求出,乃有是命。
太子少師致仕馮京卒。帝臨奠,蔡確之子渭,京婿也,於喪次闌訴父冤。甲寅,詔復確右正議大夫。
詔王安石配享神宗廟庭。
以吏部尚書胡宗愈為通議大夫、知定州。
壬戌,以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章惇為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惇赴召,沙縣陳瓘隨眾道謁。惇素聞其名,獨邀與同載,訪當世之務,瓘曰:“請以所乘舟喻,偏重其可行乎?或左或右,其偏一也。明此,則行可矣。”惇默然。瓘復曰:“天子待公為政,敢問將何先?”惇佇思良久,曰:“司馬光奸邪,所當先辨。”瓘曰:“公誤矣,此猶欲平舟勢而移左以置右也。果爾,將失天下之望。”惇厲色曰:“光輔母後,獨掌政柄,不務纂紹先烈,肆意大改成緒,誤國如此,非奸邪而何?”瓘曰:“不察其心而疑其跡,則不為無罪。若指為奸邪,又復改作,則誤國益甚矣。”乃為惇極論熙、豐、元祐之事,以為:“元豐之政,多異熙寧,則先誌固已變而行之。溫公不明先誌,而用母改子之說,行之太遽,所以紛紛至今。為今日計,唯當消朋黨,持中道,庶可救弊。若又以熙、豐、元祐為說,無以厭服公論。”瓘辭辨忼慨,議論勁正,惇雖迕意,亦頗驚異,遂有兼收元祐之語,留瓘共飯而別。
範純仁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潁昌府。帝既親政,言者急論垂簾時事。純仁數稱疾求罷,最後出居慈孝寺,請降詔以禁約言者,帝不從。純仁連章求罷,許之。陛辭日,命坐,賜茶,慰勞甚渥。帝曰:“卿耆德碩望,朝廷所倚賴,今雖在外,凡時政有可裨益者,但入文字言之,無事形跡。”純仁頓首受命。
命曾布修《神宗正史》。
丙寅,罷五路經律通禮科。
丁卯,詔諸路使:“免役法依元豐八年見行條約施行。”
鄧溫伯言:“舊名潤甫,昨避高陳王諱,今請復舊名。”從之。
戊辰,同修國史蔡卞上疏言:“先帝盛德大業,卓然出千古之上,而《實錄》所紀,類多疑似不根,乞驗索審訂。重行刊定,使後世無所迷惑。”詔從之,以卞兼國史修撰。
己巳,遼除玉田、密雲流民租賦一年。
是月,知汝州蘇轍,降授左朝議大夫,徙知袁州。責詞略曰:“垂簾之初,老奸擅國,置在言路,使詆先朝,反以君父為仇,無復臣子之義。”中書舍人林希所草。老奸,蓋陰斥宣仁也。希典書命,自司馬光、呂大防、公著、劉摯等數十人之制,極其醜詆。一日,草制罷,擲筆於地曰:“壞盡名節矣!”
閏月,壬申,以陸師閔等二十三人為諸路提舉常平官。
癸酉,罷十科舉士法,從井亮采言也。
翟思言:“先帝正史,將以傳示萬世。訪聞秉筆之臣,多刊落事跡,變亂美實,以外應奸人誣詆之說。今既改命史官,須別起文,請降旨取《日歷》、《時政記》與今《實錄》參對。。”從之。
甲申,以觀文殿學士安燾為門下侍郎。
以禮部侍郎孔武仲為寶文閣待制、知宣州。
乙酉,以工部尚書李之純為寶文閣待制、知單州,禦史劉拯言其為中丞時阿附蘇軾故也。
丙戌,虞策請復置天下義倉,每苗稅一石,出米五升,自來年為始,專充賑濟;從之。
貶通判杭州秦觀監處州茶鹽酒稅,以劉拯言其影附蘇軾、增損《實錄》也。
丁亥,詔神宗隨龍人趙世長等遷秩賜賚有差。
戊子,詔:“在京諸司所受傳宣中批,並候朝廷覆奏以行。”
癸巳,命知蘇州呂惠卿改知江寧府。
乙未,章惇入見,遂就職,命提舉修《神宗實錄》、《國史》。
戊戌,詔改隆祐宮曰慈德宮,前殿曰慈德,中曰仁明,後曰壽昌。
以黃履為禦史中丞。元豐末,履嘗為中丞,與蔡確、章惇、邢恕相交結,每確、惇有所嫌惡,則使恕道風旨於履,履即排擊之,時謂之“四兇”,為劉安世所論而出。至是驚復引用,俾報復仇怨,元祐正臣,無一得免矣。
帝之初即位也,程顥知扶溝縣,以檄至河南府,留守韓宗師問:“朝事如何?”顥曰:“司馬君實、呂晦叔作相矣。”又問:“果作相,當如何?”曰:“當與元豐大臣同。若先分黨與,它日可憂。”宗師曰:“何憂?”曰:“元豐大臣皆嗜利者,使自變其已甚害民之法,則善矣。不然,衣冠之禍未艾也。”至是其言乃驗。宗師,絳之子也。
庚子,遼賜西北路貧民錢。
五月,壬寅,罷修官制局。
甲辰,罷進士習試詩賦,專治二經。
遼主駐赤勒嶺。
己酉,詔以王安石《日錄》參定《神宗實錄》、《正史》。
初,安石將死,悔其所作,命從子防焚之,防詭以它書代。至是蔡卞即防家取以上之,因芟落事實,文飾奸偽,盡改元祐所修。
辛亥,劉奉世罷。
奉世為人,簡重有法度,常雲:“家世唯知事君,內省不愧作士大夫公論而已。得喪,常理也。譬如寒暑加人,雖善攝生者不能無病,正須安以處之。”時以章惇用事,力乞外。乃罷為真定府路安撫使,兼知成德軍。
癸醜,詔:“中外學官,非制科、進士、上舍生入官者,並罷。”
編類元祐群臣章疏及更改事條。
甲寅,殿中侍禦史郭知章言:“先帝辟地進壤,扼西戎之咽喉,如安疆、葭蘆、浮圖、米脂,
右正言張商英言:“先帝謂天地合祭非古。”詔禮部、太常詳議以聞。
以右正言上官均為工部員外郎。章惇方欲擅權,惡均異論,故罷均言職。尋以均權發遣京東西路刑獄。
戊午,遼有司言:“德勒諸部侵邊,統軍使出戰不利,招討使以兵擊破之。敦睦宮太師耶律安努及其子歿於陣。”
己未,以禮部侍郎楊畏為吏部侍郎。
初,呂大防既超遷畏,畏知章惇心復用,時惇居蘇州,有張擴者,惇妻之侄,畏托擴致意雲:“畏度事勢輕重,因呂大防、蘇轍以逐劉摯、梁燾輩;又欲並逐大防及轍,而二人覺之,遽罷畏言職。畏跡在元祐,心在熙寧、元豐,首為公辟路者也。”及惇赴召,百官郊迎,畏獨請間,語多斥大防。有直省官聞之,嘆曰:“楊侍郎前日諂事呂相公,亦如今日見章相公也。”惇信畏言,故又遷吏部。
乙醜,尚書左丞鄧潤甫卒。潤甫首陳紹述,遂登政府。章惇議重謫呂大防、劉摯,潤甫
丁卯,嗣濮王宗暉卒。
是月,高麗國王運殂,遣使告於遼,遼遣蕭遵列等賻贈。
六月,知永興軍呂大防降授右正議大夫、知隨州,知青州劉摯落職,降授左朝議大夫、知黃州,知汝州蘇轍降授左朝議大夫、知袁州,以臺諫交章論列故也。
來之邵等言知英州蘇軾詆斥先朝,甲戌,責授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
壬午,封高密郡王宗晟為嗣濮王。
癸未,以翰林學士承旨曾布同知樞密院事。
甲申,禮部言太學博士詹文奏乞除去王安石《字說》之禁,從之。
乙酉,詔知鄆州梁燾改知鄂州,知成德軍劉安世改知南安軍,管句西京崇福宮吳安詩監光州鹽酒稅,知虢州韓川改知坊州,權知應天府孫升改知房州,並落職降官;從左司諫翟思言也。
乙酉中書舍人林希言:“吏部侍郎、新除廬州王欽臣,傅會呂大防以致進用,豈可以侍從職名,寄之方面!所有制詞,未敢撰進。”詔欽臣除集賢殿修撰、知和州。
詔崇政殿說書呂希哲守本官、知懷州,以劉拯言公著父子世濟奸邪故也。
丙戌,詔蔡確追復觀文殿學士,贈特進。
戊子,詔翰林學士兼侍講蔡卞充國史院修撰兼知院事。
辛卯,三省以監察禦史周秩所上二章進呈。讀至“向者有禦批,欲增隆皇太妃儀物,又如治平中議濮事。呂大防所以求去”,帝曰:“大防何嘗有言!今秩越次及之,是迎合也。”又讀至“邪說甚行,使天子不得尊其母”,帝曰:“此言,激怒也。如秩趨操甚狂,若置之言職,朝廷無安靜之理。”遂罷秩知廣德軍。
己亥,遼禁邊民與蕃部為婚。
秋,七月,庚子朔,遼主獵於赤山。
丙辰,張商英言呂希純於元祐中嘗繳駁詞頭不當及附會呂大防、蘇轍事,帝曰:“去冬以宮中缺人使令,因召舊人十數輩,此何系外廷利害,而範祖禹、豐稷、文及甫並有章疏,陳古今禍福以動朕聽,希純等又繳奏爭之,何乃爾也!”安燾對曰:“聞文及甫輩上書,亦為人所使。”帝曰:“必蘇轍也。”會中書舍人林希言呂希純嘗草宣仁皇後族人遷官誥,有曰“昔我祖妣正位宸極”,其言失當,及變亂奉祀禮文、薦牙盤食等數事,乃詔落希純職,知亳州如故。
丁巳,三省言:“範純仁、韓維朋附司馬光,毀訕先帝,變亂法度,純仁復首建棄地之議,滋養邊患。”詔純仁特降一官。
初,章惇請謫純仁,帝曰:“純仁持議公平,非黨也,但不肯為朕留耳。”惇曰:“不肯留,即黨也。”帝勉從惇請。
是日,追奪司馬光、呂公著等贈謚,貶呂大防、劉摯、蘇轍等官,詔諭天下。
元豐末,神宗嘗謂輔臣曰:“明年建儲,當以司馬光、呂公著為師保。”及公著卒,呂大防奉敕撰《神道碑》,首載神宗語,帝又親題其額。及章惇、蔡卞欲起史禍,先於《日歷》、《時政記》刪去“以司馬光、呂公著為師保”語,又請發光、公著冢,斫棺暴屍。三省同進呈,許將獨不言。惇等退,帝留將問曰:“卿不言,何也?”將曰:“發冢斫棺,恐非盛德事。”帝曰:“朕亦以為無益公家。”遂寢其奏。會黃履、張商英、周秩、上官均、來之邵、翟思、劉拯、井亮采,交章言光等畔道逆理,未正典刑,大防等罪大罰輕,未厭公論,凡十九疏。章惇悉以進呈,遂詔追光、公著贈謚,毀所立碑,奪王巖叟贈官,貶大防郢州居住,摯蘄州,轍筠州。曾布密疏請罷毀碑事,不報。
蘇頌方執政時,見帝年幼,諸臣太紛更,常曰:“君長,誰任其咎邪?”每大臣奏事,但取決於宣仁,帝有言,或無對者。惟頌奏宣仁,必再稟帝,有宣諭,必告諸臣以聽聖語。及言者劾頌,帝曰:“頌知君臣之義,無輕議也。”又曰:“梁燾每起中正之論,其開陳排擊,盡出公議,朕皆記之。”由是頌獲免,而燾與外祠。
初,李清臣冀為相,首倡紹述之說,以計去蘇轍、範純仁、亟復青苗、免役法。及章惇相,心甚不悅,復與為異。惇貶司馬光等,又籍文彥博以下三十人,將悉竄嶺表。清臣進曰:“更先帝法度,不能無過,然皆累朝元老,若從惇言,必大駭物聽。”帝然之。戊午,詔曰:“司馬光、呂公著、呂大防、劉摯等,各以等第行遣責降訖。至於射利之徒,脅肩成市,盍從申儆,俾革回邪,推予不忍之仁,開爾
來之邵、劉拯等乞復免役錢法。
是月,準布諸部侵遼之倒塌嶺,盡掠西路群牧馬去,東北路統軍使耶律實埒以兵追及,盡獲所掠而還。
遼太子洗馬劉輝上書言:“西邊諸蕃為患,士卒遠戍,中國之民疲於飛挽,非長久之策。為今之務,莫若城於鹽濼,實以漢戶,使耕田聚糧,以為西北之費。”言雖不行,識者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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