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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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三月庚戌,天王崩。

夏四月辛卯,君氏卒。

秋,武氏子來求賻。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冬十有二月,齊侯、鄭伯盟於石門。

癸未,葬宋穆公。

【傳】

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書之。

夏,君氏卒。聲子也。不赴於諸侯,不反哭於寢,不祔於姑,故不曰薨。不稱夫人,故不言葬。

不書姓,為公故,曰君氏。

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王貳於虢。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故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鄭交惡。

君子曰:“信不由中,質無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間之?茍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風》有《采蘩》、《采》,《雅》有《行葦》、《泂酌》,昭忠信也。”

武氏子來求賻,王未葬也。

宋穆公疾,召大司馬孔父而屬殤公焉,曰:“先君舍與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領以沒,先君若問與夷,其將何辭以對?請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雖死,亦無悔焉。”對曰:“群臣願奉馮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為賢,使主社稷,若棄德不讓,是廢先君之舉也,豈曰能賢?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務乎?吾子其無廢先君之功。”使公子馮出居於鄭。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殤公即位。君子曰:“宋宣公可謂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饗之,命以義夫。《商頌》曰:‘殷受命鹹宜,百祿是荷。’其是之謂乎?”

冬,齊、鄭盟於石門,尋盧之盟也。庚戌,鄭伯之車僨於濟。

衛莊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又娶於陳,曰厲媯,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媯生桓公,莊姜以為己子。公子州籲,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姜惡之。

石碏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將立州籲,乃定之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鮮矣。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君人者將禍是務去,而速之,無乃不可乎?”弗聽。其子厚與州籲遊,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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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公三年》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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