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子曰:「夫《易》何為者也?夫《易》
是故聖人以通天下之誌,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
是故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義易以貢。聖人以此洗心,
是以明於天之道,而察於民之故,是興神物以前民用。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夫。
是故闔戶謂之坤,辟戶謂之乾,一闔一辟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制而用之謂之法,利用出入,民鹹用之謂之神。
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兇,吉兇生大業。
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貴;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
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兇,聖人像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系辭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兇,所以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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