僖公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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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衛侯燬滅邢。

夏四月癸酉,衛侯燬卒。

宋蕩伯姬來逆婦。

宋殺其大夫。

秋,楚人圍陳,納頓子於頓。

葬衛文公。

冬十有二月癸亥,公會衛子、莒慶,盟於洮。

【傳】

二十五年春,衛人伐邢,二禮從國子巡城,掖以赴外,殺之。正月丙午,衛侯燬滅邢。同姓也,故名。禮至為銘曰:“余掖殺國子,莫余敢止。”

秦伯師於河上,將納王。狐偃言於晉侯曰:“求諸侯,莫如勤王。諸侯信之,且大義也。繼文之業而信宣於諸侯,今為可矣。”使蔔偃蔔之,曰:“吉,遇黃帝戰於阪泉之兆。”公曰:“吾不堪也。”對曰:“周禮未改。今之王,古之帝也。”公曰:“筮之。”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享於天子’之卦。戰克而王享,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為澤以當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復,亦其所也。”晉侯辭秦師而下。三月甲辰,次於陽樊。右師圍溫,左師逆王。

夏四月丁巳,王入於王城,取大叔於溫,殺之於隰城。

戊午,晉侯朝王,王享醴,命之宥。請隧,弗許,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惡也。”與之陽樊、溫、原、茅之田。晉於是始啟南陽。

陽樊不服,圍之。蒼葛呼曰:“德以柔中國,刑以威四夷,宜吾不敢服也。此誰非王之親姻,其俘之也?”乃出其民。

秋,秦、晉伐鄀。楚鬥克、屈禦寇以申、息之師戍商密。秦人過析隈,入而系輿人以圍商密,昏而傅焉。宵,坎血加書,偽與子儀、子邊盟者。商密人懼曰:“秦取析矣,戍人反矣。”乃降秦師。秦師囚申公子儀、息公子邊以歸。楚令尹子玉追秦師,弗及,遂圍陳,納頓子於頓。

冬,晉侯圍原,命三日之糧。原不降,命去之。諜出,曰:“原將降矣。”軍吏曰:“請待之。”公曰:“信,國之寶也,民之所庇也,得原失信,何以庇之?所亡滋多。”退一舍而原降。遷原伯貫於冀。趙衰為原大夫,狐溱為溫大夫。

衛人平莒於我。十二月,盟於洮,修衛文公之好,且及莒平也。

晉侯問原守於寺人勃鞮。對曰:“昔趙衰以壺飱從徑,餒而弗食。”故使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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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公二十五年》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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