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獻王昌
衡陽獻王昌字敬業,武帝第六子也。梁太清末,武帝南征李賁,命昌與宣後隨沈恪還吳興。及武帝東討侯景,昌與宣後、文帝並爲景囚。景平,拜長城國世子,吳興太守,時年十六。
昌容貌偉麗,神情秀朗,雅性聰辯,明習政事。武帝遣陳郡謝哲、濟陽蔡景歷輔昌臨郡,又遣吳郡杜之偉授昌以經。昌讀書一覽便誦,明於義理,剖析如流。尋與宣帝俱往荊州。魏克荊州,又與宣帝俱遷長安。
武帝即位,頻遣使請宣帝及昌,周人許而未遣。及武帝崩,乃遣之。時王琳作梗中流,昌不得還,居於安陸。王琳平後,天嘉元年二月,昌發自安陸,由魯山濟江。而巴陵王蕭沇等率百僚上表,請以昌爲湘州牧,封衡陽郡王。詔曰“可”。三月甲戌入境,詔令主書舍人緣道迎接。丙子濟江,於中流殞之,使以溺告。四月庚寅,喪柩至都,上親臨哭。乃下詔贈假黃鉞、都督中外諸軍事、太宰、揚州牧,葬送之儀,一依漢東平憲王、齊豫章文獻王故事,諡曰獻。無子,文帝以第七皇子伯信嗣。
伯信字孚之,位西衡州刺史。及隋師濟江,與臨汝侯方慶並爲東衡州刺史王勇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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