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岱
張岱,字景山,吳郡吳人也。祖敞,晉度支尚書。父茂度,宋金紫光祿大夫。岱少與兄太子中舍人寅、新安太守鏡、征北將軍永、弟廣州刺史辨俱知名,謂之張氏五龍。鏡少與光祿大夫顏延之鄰居,顏談議飲酒,喧呼不絕;而鏡靜翳無言聲。後延之於籬邊聞其與客語,取胡床坐聽,辭義清玄,延之心服,謂賓客曰:“彼有人焉。”由此不復酣叫。寅、鏡名最高,永、辨、岱不及也。
郡舉岱上計掾,不行,州辟從事。累遷南平王右軍主簿,尚書水部郎。出補東遷令。時殷沖為吳興,謂人曰:“張東遷親貧須養,所以棲遲下邑。然名器方顯,終當大至。”隨王誕於會稽起義,以岱為建威將軍,輔國長史,行縣事。事平,為司徒左西曹。母年八十,籍註未滿,岱便去官從實還養,有司以岱違制,將欲糾舉。宋孝武曰:“觀過可以知仁,不須案也。”累遷撫軍諮議參軍,領山陰令,職事閑理。
巴陵王休若為北徐州,未親政事,以岱為冠軍諮議參軍,領彭城太守,行府、州、國事。後臨海王為征虜廣州,豫章王為車騎揚州,晉安王為征虜南兗州,岱歷為三府諮議、三王行事,與典簽主帥共事,事舉而情得。或謂岱曰:“主王既幼,執事多門,而每能緝和公私,雲何致此?”岱曰:“古人言一心可以事百君。我為政端平,待物以禮,悔吝之事,無由而及。明暗短長,更是才用之多少耳。”入為黃門郎,遷驃騎長史,領廣陵太守。新安王子鸞以盛寵為南徐州,割吳郡屬焉。高選佐史,孝武帝召岱謂之曰:“卿美效夙著,兼資宦已多。今欲用卿為子鸞別駕,總刺史之任,無謂小屈,終當大伸也。”帝崩,累遷吏部郎。
明帝初,四方反,帝以岱堪幹舊才,除使持節、督西豫州諸軍事、輔國將軍、西豫州刺史。尋徙為冠軍將軍、北徐州刺史,都督北討諸軍事,並不之官。泰始末,為吳興太守。元徽中,遷使持節、督益寧二州軍事、冠軍將軍、益州刺史。數年,益土安其政。征侍中,領長水校尉,度支尚書,領左軍,遷吏部尚書。王儉為吏部郎,時專斷曹事,岱每相違執,及儉為宰相,以此頗不相善。
兄子瑰、弟恕誅吳郡太守劉遐,太祖欲以恕為晉陵郡,岱曰:“恕未閑從政,美錦不宜濫裁。”太祖曰:“恕為人,我所悉。且又與瑰同勛,自應有賞。”岱曰:“若以家貧賜祿,此所不論,語功推事,臣門之恥。”尋加散騎常侍。建元元年,出為左將軍、吳郡太守。太祖知岱歷任清直,至郡未幾,手敕岱曰:“大邦任重,乃未欲回換,但總戎務殷,宜須望實,今用卿為護軍。”加給事中。岱拜竟,詔以家為府。陳疾,明年,遷金紫光祿大夫,領鄱陽王師。
世祖即位,復以岱為散騎常侍、吳興太守,秩中二千石。岱晚節在吳興,更以寬恕著名。遷使持節、監南兗兗徐青冀五州諸軍事、後將軍、南兗州刺史,常侍如故。未拜,卒。年七十一。岱初作遺命,分張家財,封置箱中,家業張減,隨復改易,如此十數年。贈本官,謚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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