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別
黃帝問於岐伯曰:余聞人之合於天地道也,內有五臟,以應五音、五色、五時、五味、五位也;外有六腑,以應六律。六律建陰陽諸經而合之十二月、十二辰、十二節、十二經水、十二時、十二經脈者,此
岐伯
足太陽之正,別入於腘中,其一道下尻五寸,別入於肛,屬於膀胱,散之腎,循膂,當心入散;直者,從膂上出於項,復屬於太陽,此為一經也。足少陰之正,至腘中,別走太陽而合,上至腎,當十四椎,出屬帶脈;直者,系舌本,復出於項,合於太陽,此為一合。成以諸陰之別,皆為正也。
足少陽之正,繞髀,入毛際,合於厥陰,別者入季脅之間,循胸裏,屬膽,散之上(別本上字後移至貫字前)肝,貫心,以上挾咽,出頤頜中,散於面,系目系,合少陽於外眥也。足厥陰之正,別跗上,上至毛際,合於少陽,與別俱行,此為二合也。
足陽明之正,上至髀,入於腹裏,屬胃,散之脾,上通於心,上循咽出於口,上頞䪼(有本誤作額顱),還系目系,合於陽明也。足太陰之正,上至髀,合於陽明,與別俱行,上結於咽,貫舌中,此為三合也。
手太陽之正,指地,別於肩解,入腋,走心,系小腸也。手少陰之正,別入於淵腋兩筋之間,屬於心,上走喉嚨,出於面,合目內眥,此為四合也。
手少陽之正,指天,別於巔,入缺盆,下走三焦,散於胸中也。手心主之正,別下淵腋三寸,入胸中,別屬三焦,出循喉嚨,出耳後,合少陽完骨之下,此為五合也。
手陽明之正,從手循膺乳,別於肩髃,入柱骨下,走大腸,屬於肺,上循喉嚨,出缺盆,合於陽明也。手太陰之正,別入淵腋少陰之前,入走肺,散之大腸,上出缺盆,循喉嚨,復合陽明,此(為)六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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