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至和元年(遼重熙二十三年)
《續資治通鑒》 > 宋紀五十五 >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至和元年(遼重熙二十三年)
十一月,辛酉,以同知太常禮院吳充知高郵軍,太常寺太祝鞠真卿知淮陽軍。
禮院故事,常須為印狀,列署眾銜;或非時中旨訪問,不暇遍白禮官,則白判寺一人書填印狀,通進施行。及追贈溫成皇後日,有中旨訪問禮典,判寺王洙兼判少府監,廨舍最近,故吏多以事白洙。洙常希望上旨,以意裁定,填印狀進內。事既施行,而論者皆責禮官,禮官無以自明,乃召禮直官戒曰:“自今凡朝廷訪問禮典,無得輒以印狀申發,仍責取知委。”後數日,有詔問溫成皇後應如它廟用樂舞否,禮直官李亶以事白洙,洙即填印狀奏雲:“當用樂舞。”事下禮院,充、真卿怒,即牒送亶於開封府,使案其罪。洙抱案卷以示知府事蔡襄曰:“印狀行之久矣,禮直官何罪!”襄患之,乃復牒送亶於禮院,禮院吏相率逃去。殿中侍禦史趙抃奏蔡襄不案治禮直官罪,畏懦觀望,執政以為充教抃上言。又,禮直官日在溫成葬所,訴於內臣雲:“欲送開封府案罪者,充與真卿也。”明日,詔禮直官贖銅八斤,充、真卿俱補外。抃及諫官範鎮等皆言充等無罪,不當降黜,不報。
甲子,出太廟禘袷時享及溫成皇後樂章,肄於太常。
乙醜,太常丞、同修起居註馮京,落同修起居註。時臺諫官言吳充、鞫真卿不當補外,京最後上疏,言愈切。宰相劉沆怒,請出京知濠州,帝曰:“京何罪!”然猶落修註。臺諫又爭言京不當奪職,不報。
準布部長貢於遼。
丙寅,徙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許元知揚州。元在江、淮十三年,以聚斂刻剝為能,急於進取,多聚珍奇以賂遺京師權貴,尤為王堯臣所知。在真州,衣冠之求官舟者日數十輩,元視勢家要族,立榷巨艦與之;即小官煢獨,伺候歲月,有不能得。人以是憤怨,而元自謂當然,無所愧憚。
己巳,秦鳳經略安撫司言城秦州古渭寨畢工。初,築城費百萬緡,其後留兵戍守,每歲費十萬緡。
壬申,遼主率群臣上太後尊號曰仁慈聖善欽孝廣德安靜貞純懿和寬厚崇覺儀天皇太後,大赦,內外官進秩有差。先是太後生辰,詳袞耶律陳嘉努進詩,獻馴鹿,太後嘉獎,賜珠二琲,雜采二百段。
辛巳,詔宰相劉沆子太常寺太祝瑾,令學士院召試館職。溫成皇後既葬,賜後閤中金器數百兩,沆力辭,而為瑾請之。
壬午,以入內押班石全彬為入內副都知,知制誥劉敞封還詞頭,奏曰:“全彬昨已有制旨除宮苑使、利州觀察使,未能三日,復換此命。
癸未,遼錄囚。
甲申,遼群臣上遼主尊號曰欽天奉道祐世興歷武定文成聖神仁孝皇帝;後蕭氏曰貞懿慈和文惠孝敬廣愛崇聖皇後。
丙戌,詔宗正寺:“故事,屬籍十年一修。今雖及八年,而宗支蕃衍,其增修之!”
知制誥劉敞言:“臣昨聞吳充出外,馮京落職,將謂其人所行實有過當,所言實有不可,是以觸忤聖意。及延和殿奏事,面奉宣詔,充乃是盡職,京意亦無它,中書惡其太直,不與含容,臣竊驚駭。前古以來,惟有人主不能容受直言,或致竄謫臣下。今陛下寬大如此,不知中書何故須要排逐言者!”又言:“臣前論吳充、馮京謫官,面蒙宣諭本末,臣即言:若如此,則是大臣蔽君之明,專君之權,而
十二月,丙申,遼主如中會川。
庚子,翰林學士王洙、直集賢院掌禹錫上《皇祐方域繪圖》。
知並州韓琦,以疾奏乞太醫齊士明,翰林醫官言士明當診禦脈,不可遣,帝立命內侍押士明往視之。
丙午,詔:“司天監天文算術官毋得出入臣僚家。”
丁未,殿中丞、直秘閣司馬光上《古文孝經》,詔送秘閣。
己酉,如京使、果州團練使、入內都知張惟吉卒,贈保順軍節度使,謚忠安。惟吉任事久,頗見親信,而言弗阿徇。溫成治喪皇儀殿,宰相既導諛,惟吉爭不能得,至頓首泣下。
殿中侍禦史趙抃言:“宰相陳執中家,捶撻女奴迎兒致死,一雲執中親行杖楚,以致斃踣,一雲嬖妾阿張酷虐毆殺。臣謂二者有一於此,執中不能無罪。若女使本有過犯,自當送官斷遣,豈宜違朝廷之法,立私門之威!若女使果為阿張所殺,自當禽付所司以正典刑,豈宜公為之庇!夫正家而天下定,執中家不克正,陛下倚以望天下之治定,是猶卻行而求前也。”執中亦自請置獄。已而有詔罷獄,臺官皆謂不可,翰林學士歐陽修亦以為言,逮執中去位,言者乃止。
丙辰,睦州防禦使宗諤上所撰《太平盤維錄》,降敕褒諭。
帝春秋高,未有繼嗣。皇祐末,太常博士張述上書,請“遴選宗親才而賢者,異其禮秩,試以職務,俾內外知聖心有所屬,則天下大幸。”是歲,復上疏言:“嗣不早定,則有一旦之憂而貽
融州大丘洞蠻楊光朝內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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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体天法道极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至和元年(辽重熙二十三年)》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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