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紀二十九
起屠維大荒落,盡閼逢閹茂,凡六年。
王莽中始建國元年(己巳,公元九年)
春,正月,朔,莽帥公侯卿士奉皇太後璽韨上太皇太後,順符命,去漢號焉。
初,莽娶故丞相王訢孫宜春侯鹹女為妻,立以為皇後;生四男,宇、獲前誅死,安頗荒忽,乃以臨為皇太子,安為新嘉辟。封宇子六人皆為公。大赦天下。
莽乃策命孺子為定安公,封以萬戶,地方百裏;立漢祖宗之廟於其國,與周後並行其正朔、服色;以孝平皇後為定安太後。讀策畢,莽親執孺子手,流涕歔欷曰:“昔周公攝位,終得
莽策命群司各以其職,如典誥之文。置大司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位皆孤卿。更名大司農曰羲和,後更為納言,大理曰作士,太常曰秩宗,大鴻臚曰典樂,少府曰共工,水衡都尉曰予虞,與三公司卿分屬三公。置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分主中都官諸職。又更光祿勛等名為六監,皆上卿。改郡太守曰大尹,都尉曰大尉,縣令、長曰宰。長樂宮曰常樂室,長安曰常安。其餘百官、宮室、郡縣盡易其名,
莽又封黃帝、少昊、顓頊、帝嚳、堯、舜、夏、商、周及臯陶、伊尹之後皆為公、侯,使各奉其祭祀。
莽因漢承平之業,府庫百官之富,百蠻賓服,天下晏然,莽一朝有之,其心意未滿,狹小漢家制度,欲更為疏闊。乃自謂黃帝、虞舜之後,至齊王建孫濟北王安失國,齊人謂之王家,因以為氏;故以黃帝為初祖,虞帝為始祖。追尊陳胡公曰陳胡王,田敬仲曰齊敬王,濟北王安曰濟北湣王。立祖廟五、親廟四。天下姚、媯、陳、田、王五姓皆為宗室,世世復,無有所與。封陳崇、田豐為侯,以奉胡王、敬王後。
天下牧、守皆以前有翟義、趙明等作亂,領州郡,懷忠孝,封牧為男,守為附城。以漢高廟為文祖廟。漢氏園寢廟在京師者,勿罷,祠薦如故。諸劉勿解其復,各終厥身;州牧數存問,勿令有侵冤。
莽以劉之為字“卯、金、刀”也,詔正月剛卯、金刀之利皆不得行,乃罷錯刀、契刀及五銖錢,更作小錢,徑六分,重一銖,文曰“小錢直一”,與前“大錢五十”者為二品,並行。欲防民盜鑄,乃禁不得挾銅、炭。
夏,四月,徐鄉侯劉快結黨數千人,起兵於其國。快兄殷,故漢膠東王,時為扶崇公。快舉兵攻即墨,殷閉城門,自系獄。吏民拒快。快敗走,至長廣死。莽赦殷,益其國滿萬戶,地方百裏。莽曰:“古者一夫田百畝,什一而稅,則國給民富而頌聲作。秦壞聖制,廢井田,是以兼並起,貪鄙生,強者規田以千數,弱者曾無立錐之居。又置奴婢之市,與牛馬同闌,制於民臣,顓斷其命,繆於‘天地之性人為貴’之義。漢氏減輕田租,三十而稅一,常有更賦,罷癃鹹出;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稅一,實什稅五也。故富者犬馬餘菽粟,驕而為邪;貧者
秋,遣五威將王奇等十二人班符命四十二篇於天下:德祥五事,符命二十五,福應十二。五威將奉符命,賫印綬,王侯以下及吏官名更者,外及匈奴、西域、僥外蠻夷,皆即授新室印綬,因收故漢印綬。大赦天下。五威將乘乾文車,駕坤六馬,背負敝鳥鳥之毛,服飾甚偉。每一將各置五帥,將持節,帥持幢。其東出者至玄菟、樂浪、高句驪、夫餘;南出都隃僥外,歷益州,改句町王為侯;西出者至西域,盡改其王為侯;北出者至匈奴庭,授單於印,改漢印文,去璽曰章。
冬,雷,桐華。
以統睦侯陳崇為司命,主司察上公以下。又以說符侯崔發等為中城、四關將軍,主十二城門及繞霤、羊頭、肴黽、汧隴之固,皆以五威冠其號。
又遣諫大夫五十人分鑄錢於郡國。
是歲,真定、常山大雨雹。
王莽中始建國二年(庚午,公元十年)
春,二月,赦天下。
五威將帥七十二人還奏事,漢諸侯王為公者悉上璽綬為民,無違命者。獨故廣陽王嘉以獻符命,魯王閔以獻神書,中山王成都以獻書言莽德,皆封列侯。
班固論曰:昔周封國八百,同姓五十有餘,所以親親賢賢,關諸盛衰,
漢興之初,懲戒亡秦孤立之敗,於是尊王子弟,大啟九國。自雁門以東盡遼陽,為燕、代;常山以南,太行左轉,渡河、濟,漸於海,為齊、趙;穀、泗以往,奄有龜、蒙,為梁、楚;東帶江、湖,薄會稽,為荊、吳;北界淮瀕,略廬、衡,為淮南;波漢之陽,亙九嶷,為長沙。諸侯比境,周匝三垂,外接胡、越。天子自有三河、東郡、潁川、南陽,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雲中至隴西,與京師、內史,凡十五郡;公主、列侯頗邑其中。而籓國大者
雖然,高祖創業,
國師公劉秀言:“周有泉府之官,收不售,與欲得,即《易》所謂‘理財正辭,禁民為非’者也。”莽乃下詔曰:“《周禮》有賒貸,《樂語》有五均,傳記各有筦焉。今開賒貸、張五均、設諸筦者,所以齊眾庶,抑並兼也。”遂於長安及洛陽、邯鄲、臨菑、宛、成都立五均司市、錢府官。司市常以四時仲月定物上中下之賈,各為其市平。民賣五谷、布帛、絲綿之物不售者,均官考檢厥實,用其本賈取之;物貴過平一錢,則以平賈賣與民;賤減平者,聽民自相與市。又民有乏絕欲賒貸者,錢府予之;每月百錢收息三錢。又以《周官》稅民,凡田不耕為不殖,出三夫之稅;城郭中宅不樹藝者為不毛,出三夫之布;民浮遊無事,出夫布一匹;其不能出布者冗作,縣官衣食之。諸取金、銀、連、錫、鳥、獸、魚、鱉於山林、水澤及畜牧者,嬪婦桑蠶、織纴、紡績、補縫,工匠、醫、巫、蔔、祝及它方技,商販、賈人,皆各自占所為,於其在所之縣官,除其本,計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為貢;敢不自占,自占不以實者,盡沒入所采取而作縣官一歲。羲和魯匡復奏請榷酒酤,莽從之。又禁民不得挾弩、鎧,犯者徙西海。
初,莽既班四條於匈奴,後護烏桓使者告烏桓民,毋得復與匈奴皮布稅。匈奴遣使者責稅,收烏桓酋豪,縛,倒懸之。酋豪兄弟怒,共殺匈奴使。單於聞之,發左賢王兵入烏桓,攻擊之,頗殺人民,驅婦女弱小且千人去,置左地,告烏桓曰:“持馬畜皮布來贖之!”烏桓持財畜往贖,匈奴受,留不遣。及五威將帥王駿等六人至匈奴,重遺單於金帛,諭曉以受命代漢狀,因易單於故印。故印文曰“匈奴單於璽”,莽更曰“新匈奴單於章”。將率既至,授單於印紱,詔令上故印紱。單於再拜受詔。譯前,欲解取故印紱,單於舉掖授之。左姑夕侯蘇從旁謂單於曰:“未見新印文,宜且勿與。”單於止,不肯與。請使者坐穹廬,單於欲前為壽。五威將曰:“故印紱當以時上。”單於曰:“諾。”復舉掖授譯,蘇復曰:“未見印文,且勿與。”單於曰:“印文何由變更!”遂解故印紱奉上將帥,受著新紱,不解視印。飲食至夜,乃罷。右帥陳饒謂諸將帥曰:“向者姑夕侯疑印文,幾令單於不與人。如令視印,見其變改,必求故印,此非辭說所能距也。既
單於始用夏侯籓求地,有拒漢語,後以求稅烏桓不得,因寇略其人民,釁由是生,重以印文改易,故怨恨。乃遣右大且渠蒲呼盧訾等十餘人將兵眾萬騎,以護送烏桓為名,勒兵朔方塞下,朔方太守以聞。莽以廣新公甄豐為右伯,當出西域。車師後王須置離聞之,憚於供給煩費,謀亡入匈奴;都護但欽召置離,斬之。置離兄輔國侯狐蘭支將置離眾二千餘人,亡降匈奴。單於受之,遣兵與狐蘭支共入寇,擊車師,殺後城長,傷都護司馬,及狐蘭兵復還入匈奴。時戊己校尉刁護病,史陳良、終帶、司馬丞韓玄、右曲候任商相與謀曰:“西域諸國頗背叛,匈奴欲大侵,要死,可殺校尉,帥人眾降匈奴。”遂殺護及其子男、昆弟,盡脅略戊己校尉吏士男女二千餘人入匈奴。單於號良、帶曰烏賁都尉。
冬,十一月,立國將軍孫建奏:“九月辛巳,陳良、終帶自稱廢漢大將軍,亡入匈奴。又今月癸酉,不知何一男子遮臣建車前,自稱‘漢氏劉子輿,成帝下妻子也。劉氏當復,趣空宮!’收系男子,即常安姓武字仲。皆逆天違命,
定安公太後自劉氏之廢,常稱疾不朝會。時年未二十,莽敬憚傷哀,欲嫁之,乃更號曰黃皇室主,欲絕之於漢;令孫建世子盛飾,將醫往問疾。後大怒,笞鞭其傍侍禦,因發病,不肯起。莽遂不復強也。
十二月,雷。
莽恃府庫之富,欲立威匈奴,乃更名匈奴單於曰“降奴服於”,下詔遣立國將軍孫建等率十二將分道並出:五威將軍苗、虎賁將軍王況出五原;厭難將軍陳欽、震狄將軍王巡出雲中;振武將軍王嘉、平狄將軍王萌出代郡;相威將軍李棽、鎮遠將軍李翁出西河;誅貉將軍楊俊、討濊將軍嚴尤出漁陽;奮武將軍王駿、定胡將軍王晏出張掖;及偏裨以下百八十人,募天下囚徒、丁男、甲卒三十萬人,轉輸衣裘、兵器、糧食,自負海江、淮至北邊,使者馳傳督趣,以軍興法從事。先至者屯邊郡,須畢具乃同時出;窮追匈奴,內之丁令。分其國土人民以為十五,立呼韓邪子孫十五人皆為單於。
莽以錢幣訖不行,復下書曰:“寶貨皆重則小用不給,皆輕則僦載煩費;輕重大小各有差品,則用便而民樂。”於是更作金、銀、龜、貝、錢、布之品,名曰寶貨。錢貨六品,金貨一品,銀貨二品,龜貨四品,貝貨五品,布貨十品,凡寶貨五物、六名、二十八品。鑄作錢布,皆用銅,殽以連、錫。百姓潰亂,其貨不行。莽知民愁,乃但行小錢直一與大錢五十,二品並行;龜、貝、布屬且寢。盜鑄錢者不可禁,乃重其法,一家鑄錢,五家坐之,沒入為奴婢。吏民出入持錢,以副符傳,不持者廚傳勿舍,關津苛留。公卿皆持以入宮殿門,欲以重而行之。是時百姓便安漢五銖錢,以莽錢大小兩行,難知,又數變改,不信,皆私以五銖錢市買;訛言大錢當罷,莫肯挾。莽患之,復下書:“諸挾五銖錢、言大錢當罷者,比非井田制,投四裔!”及坐賣買田宅、奴婢、鑄錢,自諸侯、卿大夫至於庶民,抵罪者
初,甄豐、劉秀、王舜為莽腹心,倡導在位,褒揚功德;安漢、宰衡之號及封莽母、兩子、兄子,皆豐等所共謀,而豐、舜、秀亦受其賜,並富貴矣,非復欲令莽居攝也。居攝之萌,出於泉陵侯劉慶、前輝光謝囂、長安令田終術。莽
是歲,莽始興神仙事,以方士蘇樂言,起八風臺,臺成萬金;又種五粱禾於殿中,先以寶玉漬種,計粟斛成一金。
王莽中始建國三年(辛未,公元一一年)
遣田禾將軍趙並發戍卒屯田五原、北假,以助軍糧。
莽遣中郎將藺苞、副校尉戴級將兵萬騎,多賫珍寶至雲中塞下,招誘呼韓邪單於諸子,欲以次拜為十五單於。苞、級使譯出塞,誘呼右犁汙王鹹、鹹子登、助三人。至則脅拜鹹為孝單於,助為順單於,皆厚加賞賜;傳送助、登長安。莽封苞為宣威公,拜為虎牙將軍;封級為揚威公,拜為虎賁將軍。單於聞之,怒曰:“先單於受漢宣帝恩,不可負也。今天子非宣帝子孫,何以得立!”遣左骨都侯、右伊秩訾王呼盧訾及左賢王樂將兵入雲中益壽塞,大殺吏民。是後,單於歷告左右部都尉、諸邊王入塞寇盜,大輩萬餘,中輩數千,少者數百,殺雁門、朔方太守、都尉,略吏民畜產,
是時諸將在邊,以大眾未集,未敢出擊匈奴。討濊將軍嚴尤諫曰:“臣聞匈奴為害,所從來久矣,未聞上世有必征之者也。後世三家周、秦、漢征之,然皆未有得上策者也。周得中策,漢得下策,秦無策焉。當周宣王時,獫狁內侵,至於涇陽;命將征之,盡境而還。其視戎狄之侵,譬猶蚊虻,驅之而已,故天下稱明,是為中策。漢武帝選將練兵,約賫輕糧,深入遠戍,雖有克獲之功,胡輒報之。
鹹既受莽孝單於之號,馳出塞歸庭,具以見脅狀白單於;單於更以為於粟置支侯,匈奴賤官也。後助病死,莽以登代助為順單於。
吏士屯邊者所在放縱,而內郡愁於征發,民棄城郭,始流亡為盜賊,並州、平州尤甚。莽令七公、六卿號皆兼稱將軍,遣著武將軍逯並等鎮名都,中郎將、繡衣執法各五十五人,分鎮緣邊大郡,督大奸猾擅弄兵者。皆乘便為奸於外,橈亂州郡,貨賂為市,侵漁百姓。莽下書切責之曰:“自今以來,敢犯此者,輒捕系,以名聞!”然猶放縱自若。北邊自宣帝以來,數世不見
太師王舜自莽篡位後,病悸浸劇,死。
莽為太子置師、友各四人,秩以大夫。以故大司徒馬宮等為師疑、傅丞、阿輔、保拂,是為四師;故尚書令唐林等為胥附、奔走、先後、禦侮,是為四友。又置師友、侍中、諫議、《六經》祭酒各一人,凡九祭酒,秩皆上卿。遣使者奉璽書、印綬、安車、駟馬迎龔勝,即拜為師友祭酒。使者與郡太守、縣長吏、三老、官屬、行義、諸生千人以上入勝裏致詔。使者欲令勝起迎,久立門外。勝稱病篤,為床室中戶西、南牖下,東首加朝服拖紳。使者付璽書,奉印綬,內安車、駟馬,進謂勝曰:“聖朝未嘗忘君,制作未定,待君為政;思聞所欲施行,以安海內。”勝對曰:“素愚,加以年老被病,
是時清名之士,又有瑯邪紀逡,齊薛方,太原旬阝越、郇相,沛唐林、唐尊,皆以明經飭行顯名於世。紀逡、兩唐皆仕莽,封侯,貴重,歷公卿位。唐林數上疏諫正,有忠直節。唐尊衣敝、履空,被虛偽名。旬阝相為莽太子四友,病死,莽太子遣使裞以衣衾,其子攀棺不聽,曰:“死父遺言:‘師友之送,勿有所受。’今於皇太子得托友官,故不受也。”京師稱之。莽以安車迎薛方,方因使者辭謝曰:“堯、舜在上,下有巢、由。今明主方隆唐、虞之德,小臣欲守
初,隃糜郭欽為南郡太守,杜陵蔣詡為兗州刺史,亦以廉直為名。莽居攝,欽、詡皆以病免官,歸鄉裏,臥不出戶,卒於家。哀、平之際,沛國陳鹹以律令為尚書。莽輔政,多改漢制,鹹心非之;及何武、鮑宣死,鹹嘆曰:“《易》稱‘
班固贊曰:春秋列國卿大夫及至漢興將相名臣,懷祿耽寵以失其世者多矣,是故清節之士,於是為貴;然大率多能自治而不能治人。王、貢之材,優於龔、鮑。
是歲,瀕河郡蝗生。
河決魏郡,泛清河以東數郡。先是,莽恐河決為元城冢墓害;及決東去,元城不憂水,故遂不堤塞。
王莽中始建國四年(壬申,公元一二年)
春,二月,赦天下。
厭難將軍陳欽、震狄將軍王巡上言:“捕得虜生口驗問,言虜犯邊者皆孝單於鹹子角所為。”莽乃會諸夷,斬鹹子登於長安市。
大司馬甄邯死。
莽至明堂,下書:“以洛陽為東都,常安為西都。邦畿連體,各有采、任。州從《禹貢》為九;爵從周氏為五。諸侯之員千有八百,附城之數亦如之,以俟有功。諸公一同,有眾萬戶;其餘以是為差。今已受封者,公侯以下凡七百九十六人,附城千五百一十一人。”以圖簿未定,未授國邑,且令受奉都內,月錢數千。諸侯皆困乏,至有傭作者。
莽性躁擾,不能無為,每有所興造,動欲慕古,不度時宜,制度又不定;吏緣為奸,天下謷謷,陷刑者眾。莽知民愁怨,乃下詔:“諸食王田,皆得賣之,勿拘以法。犯私買賣庶人者,且一切勿治。”然它政悖亂,刑罰深刻,賦斂重數,猶如故焉。
初,五威將帥出西南夷,改句町王為侯,王邯怨怒不附。莽諷牂柯大尹周歆詐殺邯。邯弟承起兵殺歆,州郡擊之,不能服。莽又發高句驪兵擊匈奴;高句驪不欲行,郡強迫之,皆亡出塞,因犯法為寇。遼西大尹田譚追擊之,為所殺。州郡歸咎於高句驪侯騶,嚴尤奏言:“貉人犯法,不從騶起;正有它心,宜令州郡且尉安之。今猥被以大罪,恐其遂畔,夫餘之屬必有和者。匈奴未克,夫餘、濊貉復起,此大憂也。”莽不尉安,濊貉遂反;詔尤擊之。尤誘高句驪侯騶至而斬焉,傳首長安。莽大說,下書更名高句驪為下句驪。於是貉人愈犯邊,東、北與西南夷皆亂。莽誌方盛,以為四夷不足吞滅,專念稽古之事,復下書:“以此年二月東巡狩,具禮儀調度。”既而以文母太後體不安,且止待後。
初,莽為安漢公時,欲諂太皇太後,以斬郅支功奏尊元帝廟為高宗,太後晏駕後,當以禮配食雲。及莽改號太後為新室文母,絕之於漢,不令得體元帝,墮壞孝元廟,更為文母太後起廟;獨置孝元廟故殿以為文母篡食堂,既成,名曰長壽宮,以太後在,故未謂之廟。莽置酒長壽宮,請太後。既至,見孝元廟廢徹塗地,太後驚泣曰:“此漢家宗廟,皆有神靈,與何治而壞之!且使鬼神無知,又何用廟為!如令有知,我乃人之妃妾,豈宜辱帝之堂以陳饋食哉!”私謂左右曰:“此人慢神多矣,能久得祐乎!”飲酒不樂而罷。自莽篡位後,知太後怨恨,求所以媚太後者無不為,然愈不說,莽更漢家黑貂著黃貂;又改漢正朔、伏臘日。太後令其官屬黑貂;至漢家正、臘日,獨與其左右相對飲食。
王莽中始建國五年(癸酉,公元一三年)
春,二月,文母皇太後崩,年八十四;葬渭陵,與元帝合,而溝絕之。新室世世獻祭其廟;元帝配食,坐於床下。莽為太後服喪三年。
烏孫大、小昆彌遣使貢獻。莽以烏孫國人多親附小昆彌,見匈奴諸邊並侵,意欲得烏孫心,乃遣使者引小昆彌使,坐大昆彌使上。師友祭酒滿昌劾奏使者曰:“夷狄以中國有禮誼,故詘而服從。大昆彌,君也,今序臣使於君使之上,非所以有夷狄也。奉使大不敬!”莽怒,免昌官。
西域諸國以莽積失恩信,焉耆先叛,殺都護但欽;西域遂瓦解。
十一月,彗星出,二十餘日,不見。
是歲,以犯挾銅炭者多,除其法。
匈奴烏珠留單於死,用事大臣右骨都侯須蔔當,即王昭君女伊墨居次雲之婿也。雲常欲與中國和親,又素與於粟置支侯鹹厚善,見鹹前後為莽所拜,故遂立鹹為烏累若鞮單於。烏累單於鹹立,以弟輿為左谷蠡王。烏珠留單於子蘇屠胡本為左賢王,後更謂之護於,欲傳以國。鹹怨烏珠留單於貶己號,乃貶護於為左屠耆王。
王莽中天鳳元年(甲戌,公元一四年)
春,正月,赦天下。
莽下詔:“將以是歲四仲月遍行巡狩之禮,太官賫Я、幹肉,內者行張坐臥;所過毋得有所給。俟畢北巡狩之禮,即於土中居洛陽之都。”群公奏言:“皇帝至孝,新遭文母之喪,顏色未復,飲食損少;今一歲四巡,道路萬裏,春秋尊,非讙、幹肉之所能堪。且無巡狩,須闋大服,以安聖體。”莽從之,要期以天鳳七年巡狩;厥明年,即土之中,遣太傅平晏、大司空王邑之洛陽營相宅兆,圖起宗廟、社稷、郊兆雲。
三月,壬申晦,日有食之。大赦天下。以災異策大司馬逯並就侯氏朝位,太傅平晏勿領尚書事。以利苗男為大司馬。莽即真,尤備大臣,抑奪下權,朝臣有言其過失者,輒拔擢。孔仁、趙博、費興等以敢擊大臣,故見信任,擇名官而居之。國將哀章頗不清,莽為選置和叔,敕曰:“非但保國將閨門,當保親屬在西州者。”諸公皆輕賤,而章尤甚。
夏,四月,隕霜殺草木,海瀕尤甚。六月,黃霧四塞。秋,七月,大風拔樹,飛北闕直城門屋瓦。雨雹,殺牛羊。
莽以《周官》、《王制》之文,置卒正、連率、大尹,職如太守;又置州牧、部監二十五人。分長安城旁六鄉,置帥各一人。分三輔為六尉郡;河東、河內、弘農、河南、潁川、南陽為六隊郡。更名河南大尹曰保忠信卿。益河南屬縣滿三十,置六郊州長各一人,人主五縣。及它官名悉改。大郡至分為五,合百二十有五郡。九州之內,縣二千二百有三。又仿古六服為惟城、惟寧、惟翰、惟屏、惟垣、惟籓,各以其方為稱,總為萬國焉。其後,歲復變更,一郡至五易名,而還復其故。吏民不能紀,每下詔書,輒系其故名雲。
匈奴右骨都侯須蔔當、伊墨居次雲勸單於和親,遣人之西河虎猛制虜塞下,告塞吏雲:“欲見和親侯。”和親侯者,王昭君兄子歙也。中部都尉以聞,莽遣歙、歙弟騎都尉、展德侯颯使匈奴,賀單於初立,賜黃金、衣被、繒帛;紿言侍子登在,因購求陳良、終帶等。單於盡收陳良等二十七人,皆械檻付使者,遣廚唯姑夕王富等四十人送歙、颯。莽作焚如之刑,燒殺陳良等。
緣邊大饑,人相食。諫大夫如普行邊兵還,言:“軍士久屯寒苦,邊郡無以相贍。今單於新和,宜因是罷兵。”校尉韓威進曰:“以新室之威而吞胡虜,無異
益州蠻夷愁擾,盡反,復殺益州大尹程隆。莽遣平蠻將軍馮茂發巴、蜀、犍為吏士,賦斂取足於民,以擊之。
莽復申下金、銀、龜、貝之貨,頗增減其賈直,而罷大、小錢,改作貨布、貨泉二品並行。又以大錢行久,罷之恐民挾不止,乃令民且獨行大錢;盡六年,毋得復挾大錢矣。每壹易錢,民用破業而大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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