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六年

《續資治通鑒》 > 元紀二十七 > 至正六年

春,二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辛未,興國雨雹,大者如馬尾首。

是月,山東地震,七日乃止。

司天監奏:“天狗星墜地,血食人間五千日,始於楚,遍及齊、趙,終於吳,其光不及兩廣。”後天下之亂。皆如所言。

三月,辛未,盜扼李開務之閘河,劫商旅船,兩淮運使宋文瓚言:“世皇開會通河千有餘裏,歲運米至京者五百萬石。今騎賊不過四十人,劫船三百艘而莫能捕,恐運道阻塞,請選能臣率壯勇千騎捕之。”不聽。

戊申,京畿盜起,範陽縣請增設縣尉。

山東盜起,詔中書參知政事索諾木巴勒至東平鎮遏。

是月,高苑縣地震,壞民居。

夏,四月,壬子,遼陽為捕海東青煩擾,沃濟野人及碩達勒達皆叛;萬戶邁珠等討之,遇害,詔恤其家。

癸醜,頒《至正條格》於天下。

甲寅,以中書參知政事呂思誠為左丞。

乙卯,享於太廟。

丁卯,帝如上都,中書平章政事特穆爾達實留守。

舊法,細民糴於官倉,出印券月給之者,其直三百文,謂之“紅帖米”,賊籌而給之,盡三月止者,其直五百文,謂之“散籌米”;貪民買其籌帖以為利。特穆爾達實請別發米二十萬石,遣官坐市肆,使人持五十文即得米一鬥,奸弊遂絕。

以中書左丞呂思誠知經筵事。命左右二司、六部吏屬於午後講習經史。

五月,壬午,廣西象州盜起。

江西田賦提舉司擾民,罷之。

丁亥,盜竊太廟神主。

遣和爾呼達討沃濟野人。

辛卯,絳州雨雹,大者二尺餘。

丁酉,以黃河決,立河南、山東都水監。

六月,己酉,汀州連城縣民羅天麟、陳積萬叛,陷長汀縣;福建元帥府經歷真寶、萬戶廉和尚等討之。

丁巳,詔以雲南賊死可伐盜據一方,侵奪路甸,命伊圖琿為雲南行省平章政事,討之;旋降詔招諭。

是月,羅浮山崩,水湧,溺死百餘人。

秋,七月,己卯,享於太廟。

癸巳,詔選集賽官為路、府、縣達嚕噶齊。

丙申,以參知政事多爾濟巴勒為中書左丞。

時有善音樂得幸者,帝命為崇文監丞,多爾濟巴勒他擬一人以進,帝怒曰:“選法盡由中書邪?”多爾濟巴勒頓首曰:“用幸臣居清選,恐後世以此議陛下。今選他人,臣實有罪,省臣無與焉。”帝悅,擢為右丞。

甲辰,京畿奉使宣撫鼎鼎奏禦史薩巴爾等罪,杖黜之。時諸道奉使,皆與臺憲互相掩蔽,惟鼎鼎與湖廣道巴實糾舉無避。

是月,鄜州雨白毛如馬鬃。

八月,丙午,命江浙行省右丞呼圖克布哈、江西行省右丞圖嚕統軍合討羅天麟。

是月,帝至自上都。

益都臨淄縣雨雹,大如杯盂,野無青草,赤地如赭。

九月,乙酉,克復長汀。

戊子,邵武地震,有聲如鼓,至夜復鳴。

冬,十月,思靖猺寇武岡;詔湖廣省臣及湖南宣慰元帥鄂勒哲特穆爾討之,俘斬數百級,猺賊敗走。

閏月,乙亥,詔赦天下,免差稅三分,水旱之地全免。

靖州猺賊吳天保陷黔陽。

癸未,汀州賊徒羅德用殺用天麟、陳積萬,以首級送官,餘黨悉平。

十二月,丁醜,省臣改擬明宗母壽章皇後徽號曰:“莊獻嗣聖皇後。”

辛卯,有司以賞賚泛濫,奏請恩賜必先經省、臺,院定擬。

壬寅,山東、河南盜起,遣左右阿蘇衛指揮布爾國等討之。

是歲,尚書李糸冋以河災,請躬祀郊廟,近正人,遠邪佞,是崇陽抑陰,不報。

以侍禦史蓋苗為中書參知政事。

時大臣以兩京弛道狹隘,請毀民田廬廣之,已遣使督有司治之矣,苗議曰:“馳道創自至元初,何今日獨為隘為?”力辨,乃罷。時議以宿衛士悉出為郡長官,俾以養貧,苗議曰:“郡長所以牧民,豈養貧之地哉!果有不能自存,賜之錢可也。若任郡寄,必擇賢才而後可。”議遂寢。又欲以鈔萬貫與角牴者,苗曰:“諸處告饑,不蒙賑恤;力戲何功,獲此重賞乎!”又簽四川廉訪司事家人違例收職田,奉使宣撫直坐其主,宰相命奉使即行遣,苗請付司詳議,勿使憲司以為口實。於是宰相顧謂僚佐曰:“所以引蓋君至樞機者,欲其相助也,乃每事相抗,何耶?今後有公務,毋白參政。”苗嘆曰:“猥以非才,待罪執政,中書之事,皆當與聞。今宰相言若此,不去何俟!”將引去,適詔拜江南行臺禦史中丞,宰相怒苗終不解,比至,即除甘肅行省左丞。時苗已致仕歸田裏,宰相復奏,旨趣赴任,苗舁疾就道。至鎮,即上言:“西土諸王,為國籓屏,賜賚雖有常制,而有司牽於文法,遂使恩澤不以時及,有匱乏之憂,大非隆親厚本之意。”又言:“甘肅每歲中糧奸弊百端,請以糧鈔兼給,則軍民兼利矣。”從之。遷陜西行臺中丞,到官數日,即上疏乞骸骨,歸,逾年而卒。追封魏國公,謚文獻。

苗學術淳正,性孝友,喜施與,置義田以贍宗族。平居恂恂謙謹,及至遇事,張目敢言,雖經挫折,無少回撓,有古遺直之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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