僖公十八年
【經】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齊。
夏,師救齊。
五月戊寅,宋師及齊師戰於甗,齊師敗績。
狄救齊。
秋八月丁亥,葬齊桓公。
冬,邢人、狄人伐衛。
【傳】
十八年春,宋襄公以諸侯伐齊。三月,齊人殺無虧。
鄭伯始朝於楚,楚子賜之金,既而悔之,與之盟曰:“無以鑄兵。”故以鑄三鐘。
齊人將立孝公,不勝,四公子之徒遂與宋人戰。
夏五月,宋敗齊師於甗,立孝公而還。
秋八月,葬齊桓公。
冬,邢人、狄人伐衛,圍菟圃。衛侯以國讓父兄子弟及朝眾曰:“茍能治之,燬請從焉。”眾不可,而後師於訾婁。狄師還。梁伯益其國而不能實也,命曰新裏,秦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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