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婦食醋
《夷堅誌》 > 卷十二 > 李婦食醋
世人飲啄之物.各有冥籍.傳記所載.及丙誌所書材乂弟婦豬肉.皆是也.泉南為海錯崇觀之地.杯盤之間.非醋不可舉箸.李氏一婦.獨不能飲涓滴.其弟因夢入冥對事.臨放還.過廊廡諸曹局.見門上榜曰、食料案.就視之.正得泉州一簿.白吏借檢視.於女兄之下.每日所食.纖細悉具.但無醋字.乃取筆書醋半升三字.及寤而病瘳.女兄自是日遂啖醋如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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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妇食醋》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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