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章 尚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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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墨子曰:方今之時,復古之民始生,未有正長之時,蓋其語曰,天下之人異義,是以一人一義,十人十義,百人百義。其人數茲眾,其所謂義者亦茲眾。是以人是其義,而非人之義,故相交非也。內之父子兄弟作怨讎,皆有離散之心,不能相和合。至乎舍余力,不以相勞;隱匿良道,不以相教;腐朽余財,不以相分。天下之亂也,至如禽獸然。無君臣上下長幼之節、父子兄弟之禮,是以天下亂焉。明乎民之無正長以一同天下之義,而天下亂也,是故選擇天下賢良、聖知、辯慧之人,立以為天子,使從事乎一同天下之義。天子既以立矣,以為唯其耳目之請,不能獨一同天下之義,是故選擇天下贊閱賢良、聖知、辯慧之人,置以為三公,與從事乎一同天下之義。天子三公既巳立矣,以為天下博大,山林遠土之民,不可得而一也。是故靡分天下,設以為萬諸侯國君,使從事乎一同其國之義。國君既已立矣,又以為唯其耳目之請,不能一同其國之義,是故擇其國之賢者,置以為左右將軍大夫,以至乎鄉裏之長,與從事乎一同其國之義。天子、諸侯之君、民之正長,既已定矣,天子為發政施教曰:“凡聞見善者,必以告其上;聞見不善者,亦必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亦是之;上之所非,必亦非之。己有善,傍薦之;上有過,規諫之。尚同義其上,而毋有下比之心。上得則賞之,萬民聞則譽之。意若聞見善,不以告其上;聞見不善,亦不以告其上。上之所是不能是,上之所非不能非。己有善,不能傍薦之;上有過,不能規諫之。下比而非其上者,上得則誅罰之,萬民聞則非毀之。”故古者聖王之為刑政賞譽也,甚明察以審信。是以舉天下之人,皆欲得上之賞譽,而畏上之毀罰。

是故裏長順天子政而一同其裏之義。裏長既同其裏之義,率其之裏之萬民以尚同乎鄉長,曰:“凡裏之萬民,皆尚同乎鄉長而不敢下比,鄉長之所是,必亦是之;鄉長之所非,必亦非之。去而不善言,學鄉長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學鄉長之善行。”鄉長固鄉之賢者也,舉鄉人以法鄉長,夫鄉何說而不治哉?察鄉長之所以治鄉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其能一同其鄉之義,是以鄉治。

鄉長治其鄉而鄉既已治矣,有率其鄉萬民,以尚同乎國君,曰:“凡鄉之萬民,皆上同乎國君而不敢下比。國君之所是,必亦是之;國君之所非,必亦非之,去而不善言,學國君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學國君之善行。”國君固國之賢者也,舉國人以法國君,夫國何說而不治哉?察國君之所以治國,而國治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其能一同其國之義,是以國治。

國君治其國而國既已治矣,有率其國之萬民以尚同乎天子,曰:“凡國之萬民,上同乎天子而不敢下比。天子之所是,必亦是之;天子之所非,必亦非之。去而不善言,學天子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學天子之善行。”天子者,固天下之仁人也,舉天下之萬民以法天子,夫天下何說而不治哉?察天子之所以治天下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其能一同天下之義,是以天下治。

夫既尚同乎天子,而未上同乎天者,則天□將猶未止也。故當若天降寒熱不節,雪霜雨露不時,五谷不孰,六畜不遂,疾災戾疫,飄風苦雨,薦臻而至者,此天之降罰也,將以罰下人之不尚同乎天者也。

故古者聖王明、天鬼之所欲,而避天、鬼之所憎,以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是以率天下之萬民,齊戒沐浴,潔為酒醴粢盛,以祭祀天、鬼。其事鬼神也,酒醴粢盛,不敢不蠲潔,犧牲不敢不腯肥,珪璧幣帛不敢不中度量,春秋祭祀,不敢失時幾,聽獄不敢不中,分財不敢不均,居處不敢怠慢。曰:其為正長若此,是故上者天、鬼有厚乎其為正長也,下者萬民有便利乎其為政長也。天、鬼之所深厚而能疆從事焉,則天、鬼之福可得也。萬民之所便利而能疆從事焉,則萬民之親可得也。其為政若此,是以謀事得,舉事成,入守固,出誅勝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尚同為政者也。故古者聖王之為政若此。

今天下之人曰:“方今之時,天下之正長猶未廢乎天下也,而天下之所以亂者,何故之以也?”子墨子曰:“方今之時之以正長,則本與古者異矣。譬之若有苗之以五刑然。昔者聖王制為五刑以治天下,逮至有苗之制五刑,以亂天下,則此豈刑不善哉?用刑則不善也。是以先王之書《呂刑》之道曰:‘苗民否用練,折則刑,唯作五殺之刑,曰法。''則此言善用刑者以治民,不善用刑者以為五殺,則此豈刑不善哉?用刑則不善,故遂以為五殺。是以先王之書《術令》之道曰:‘唯口出好興戎。''則此言善用口者出好,不善用口者以為讒賊寇戎,則此豈口不善哉?用口則不善也,故遂以為讒賊寇戎。

故古者之置正長也,將以治民也。譬之若絲縷之有紀,而罔罟之有綱也,將以運役天下淫暴而一同其義也。是以先王之書《相年》之道曰:“夫建國設都,乃作後王君公,否用泰也。輕大夫師長,否用佚也。維辯使治天均。”則此語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設國都立正長也,非高其爵,厚其祿,富貴佚而錯之也。將以為萬民興利除害,富貴貧寡,安危治亂也。故古者聖王之為若此。

王公大人之為刑政則反此,政以為便譬,宗於父兄故舊,以為左右,置以為正長。民知上置正長之非正以治民也,是以皆比周隱匿,而莫肯尚同其上。是故上下不同義。若茍上下不同義,賞譽不足以勸善,而刑罰不足以沮暴。何以知其然也?

曰:上唯毋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曰:“人可賞,吾將賞之。”若茍上下不同義,上之所賞,則眾之所非。曰人眾與處,於眾得非,則是雖使得上之賞,未足以勸乎!上唯毋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曰:“人可罰,吾將罰之。”若茍上下不同義,上之所罰,則眾之所譽,曰人眾與處,於眾得譽,則是雖使得上之罰,未足以沮乎!若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賞譽不足以勸善,而刑罰不沮暴,則是不與鄉吾本言“民始生未有正長之時”同乎?若有正長與無正長之時同,則此非所以治民一眾之道。

故古者聖王唯而審以尚同,以為正長,是故上下情請為通。上有隱事遺利,下得而利之;下有蓄怨積害,上得而除之。是以數千萬裏之外,有為善者,其室人未遍知,鄉裏未遍聞,天子得而賞之;數千萬裏之外,有為不善者,其室人未遍知,鄉裏未遍聞,天子得而罰之。是以舉天下之人,皆恐懼振動惕栗,不敢為淫暴,曰:“天子之視聽也神!”先王之言曰:“非神也。夫唯能使人之耳目助己視聽,使人之吻助己言談,使人之心助己思慮,使人之股肱助己動作。”助之視聽者眾,則其所聞見者遠矣;助之言談者眾,則其德音之所撫循者博矣;助之思慮者眾,則其談謀度速得矣;助之動作者眾,即其舉事速成矣。故古者聖人之所以濟事成功,垂名於後世者,無他故異物焉,曰:唯能以尚同為政者也。

是以先王之書《周頌》之道之曰:“載來見彼王,聿求厥章。”則此語古者國君諸侯之以春秋來朝聘天子之庭,受天子之嚴教,退而治國,政之所加,莫敢不賓。當此之時,本無有敢紛天子之教者,《詩》曰:“我馬維駱,六轡沃若,載馳載驅,周爰咨度。”又曰:“我馬維騏,六轡若絲,載馳載驅,周爰咨謀。”即此語也。古者國君諸侯之聞見善與不善也,皆馳驅以告天子。是以賞當賢,罰當暴,不殺不辜,不失有罪,則此尚同之功也。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請將欲富其國家,眾其人民,治其刑政,定其社稷,當若尚同之不可不察,此之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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