僖公五年
【經】
五年春,晉侯殺其世子申生。杞伯姬來,朝其子。
夏,公孫茲如牟。
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於首止。
秋八月,諸侯盟於首止。
鄭伯逃歸,不盟。
楚人滅弦,弦子奔黃。
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冬,晉人執虞公。
【傳】
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視朔,遂登觀臺以望。而書,禮也。凡分、至、啟、閉,必書雲物,為備故也。
晉侯使以殺大子申生之故來告。初,晉侯使士蒍為二公子築蒲與屈,不慎,寘薪焉。夷吾訴之。公使讓之。士蒍稽首而對曰:“臣聞之,無喪而慼,憂必讎焉。無戎而城,讎必保焉。寇讎之保,又何慎焉!守官廢命不敬,固讎之保不忠,失忠與敬,何以事君?《詩》雲:‘懷德惟寧,宗子惟城。’君其修德而固宗子,何城如之?三年將尋師焉,焉用慎?”退而賦曰:“
夏,公孫茲如牟,娶焉。
會於首止,會王大子鄭,謀寧周也。
陳轅宣仲怨鄭申侯之反己於召陵,故勸之城其賜邑,曰:“美城之,大名也,子孫不忘。吾助子請。”乃為之請於諸侯而城之,美。遂譖諸鄭伯曰:“美城其賜邑,將以叛也。”申侯由是得罪。
秋,諸侯盟。王使周公召鄭伯,曰:“吾撫女以從楚,輔之以晉,可以少安。”鄭伯喜於王命而懼其不朝於齊也,故逃歸不盟。孔叔止之曰:“國君不可以輕,輕則失親。失親患必至,病而乞盟,所喪多矣,君必悔之。”弗聽,逃其師而歸。
楚鬥穀於菟滅弦,弦子奔黃。於是江、黃、道、柏方睦於齊,皆弦姻也,弦子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設備,故亡。
晉侯復假道於虞以伐虢。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
八月甲午,晉侯圍上陽。問於蔔偃曰:“吾其濟乎?”對曰:“克之。”公曰:“何時?”對曰:“童謠雲:‘丙之晨,龍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鶉之賁賁,天策焞焞,火中成軍,虢公其奔。’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鶉火中,必是時也。”
冬十二月丙子朔,晉滅虢,虢公醜奔京師。師還,館於虞,遂襲虞,滅之,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而修虞祀,且歸其職貢於王。故書曰:“晉人執虞公。”罪虞,且言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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